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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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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民主進程:解散澳門立法會

馬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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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國康乃馨革命雖然把民主傳進澳門,但只是踏進民主化進程的第一步,離真正民主化還有巨大的距離。例如十七席立法會議席,只有七席是直選產生(其餘五席委任、五席間選),而且整個選舉僅限於葡籍人士,把佔澳門大多數的華人排除在外,民主成份之少可想而知。不過這樣的格局很快就被一宗政治大事 — — 解散立法會 — — 打破,意外推進了澳門的民主化。

澳門政治體制改革雖然朝三權分立的方向改進,但當時澳門總督仍然有一定的立法權力,明顯與立法會權力重疊。另外立法會通過的法案也需要總督簽署才生效,假如總督拒絕簽署,立法會又再次三分之二同意通過,總督協調失敗後可以向葡國總統建議解散澳門立法會。

1980年,立法會主席宋玉生為首的土生葡人議員提議修改《澳門組織章程》,將立法會改為二十四席,且全由直選產生,更可以透過不信任票彈劾官員。這個提議明顯擴大了立法會的權力,同時削弱了總督的權力,時任總督伊芝迪當然不會接受,斷然拒絕。1984年,立法會未經總督的同意而修改總督的法令,促使時任總督高斯達向葡國總統提議解散立法會,結果造成澳門歷史上至今唯一一次立法會遭到解散的情況。

高斯達解散立法會後,立即改變原有的選民結構,令華人也可以參與選舉,否則只會使被解散的立法會重新再選上同一批人。此舉可說是妙計,一來按照原來的選民結構,土生葡人肯定佔優,與總督的鬥爭恐怕沒完沒了;二來當時澳門篤定歸還中國,長期被排除在政治外的華人參政只是時間問題,與其繼續排斥,倒不如釋出善意使雙方愉快合作。

主流普遍認為來自葡國的官員與土生葡人應該是鐵板一塊,一同維護葡國在澳門的利益。可細心想想,葡國官員往往只會在澳門工作一段時間,任期到了便會回到母國繼續其人生,他們在澳門的任務就是保護葡國的利益;至於土生葡人在血統上雖然與葡國人相近,但土生葡人已是數代居於澳門,逐漸形成自身某種利益。當葡國利益與自身利益吻合時,自然就沒有甚麼問題,假如兩者出現矛盾時,土生葡人會選擇何者就不言而喻了。

康乃馨革命後,因為制度上的改變令土生葡人不論在話語權還是實際權力上都大幅增加,自然希望促進自身的利益。在這樣的情勢下,總督肯定承受比過去更大的壓力,最後只能祭出「殺手鐧」 — — 解散立法會與引入華人勢力,來制衡土生葡人的力量。

土生葡人與總督之間的政爭,最終由總督獲勝落幕。不過政爭竟然令澳門華人得到了選舉的權利,直接提升了澳門民主化的程度,就完完全全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從這點來看,華人可能才是這場政爭的最大受益者。

參考資料:

《自治與發展:區域一體化背景下的澳門法制改革研究》, 張生 、幸顏靜 編,元照出版社

《澳門總督與立法會》, 李炳時,澳門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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