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我学习心理学是为了回答伦理学问题
我活在世上,有两种生存状态,一种是问题,一种是错误。
于是我叩响了两扇大门。两扇屹立在人性迷宫中巨大的拱门。我听见人们在里面吵架,已经吵了几千年了。
一扇门新一点,一扇门旧一点。有一日,两扇门里的人出来对话,都大话连篇,自命不凡。终于有人不耐烦了,他们意识到,由于双方思维方式和擅长领域的不同,并没有站在同一个平台上进行对话。有人提议学习彼此的理论,来日再吵,也许更有效率。
这两扇门,一扇是血气方刚的心理学,一扇是不疾不徐的伦理学。我站在门前,觉得魂牵梦绕,心烦意乱,我很想去当其中一方的外交大使。我想跟他们交朋友。对他们说。你们站在一起的样子是最好看的。你们似乎处于不同的时空,一个告诉我你是谁,你为什么是你自己。你为什么会有那些恶毒又可怕的念头。是什么使你终日焦虑而悲伤。我将使你意识到问题的存在。一个告诉我,美德即知识,你的痛苦来源于你不知道的关于善恶的知识。我将是你未来的人格,是内在的权威,完善的自我批评,是最小的行动。我所拥有的一切是为了帮助你面对道德困境时做出最不坏的行为选择。
心理学领域乐此不疲的“人与情境”战役之火,烧入了美德伦理学领域。这显然是我期冀已久的心理学与伦理学的雄辩。
鼓舞人心的是,美德伦理学与功利伦理学,道义伦理学不仅有着主体和概念上的根本区别,美德伦理学还是最具备心理学视角的伦理学学说。它比功利主义和义务论更强调人类心理的重要性,它以行为者而非行为本身为主体,摈弃规范,义务,责任对主体的规训与剥削,突出内心体验过程,动机,意图,情感和欲望的关键地位。安斯库姆 在《现代道德哲学 》(Modern Moral Philosophy)中写道:我将首先陈述一下我在本文章所提出的三个论点,以此开始我的论文。第一个是,从事道德哲学在目前看来对我们而言是不合算的;除非我们拥有一种令人满意的心理哲学———而这正是我们明显欠缺的东西———这一工作无论如何应当被放在一边。第二个是,如果在心理上可能的话,义务与责任———亦即道德义务与道德责任———以及道德上的对错之事,对应当的道德意思的概念应当被抛弃.....“这是伦理学自愿降低身段的一刻,也是美德伦理学定义上的优越性:以行为者为中心,那么必须以进入人心伊始,理解人。然而,就在美德伦理学复兴之际,它自身的定义向他抛出了一个质疑,这也成为情境主义者的武器。
约 翰 · 多里斯 (John Doris)在《缺乏品德 》(Lack of Character)一书的前言中写道,“我开始怀疑,这些现代心理学的误导性概念会产生有问题的伦理学概念,我写此书便是希望更好地研究心理学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研究伦理学......让人们正确地思考或至少是部分正确地思考品德和伦理学需要认真地审视心理学和哲学中的那些微妙的问题”。
情境主义者以实验社会心理学的思维方式质疑特质论的实在性,基本观点是人格概念乃无源之水。有大量的研究结果证明,无论是广大的情境(上至制度文化)还是微小的情境(下至“旁观者效应”)都对人的行为有决定性的作用。只要准确拿捏情境条件的变化,就大概率能制造兵败如山倒的颠覆性效果。
人格特质的稳定性在心理学史上亦有着坎坷的路程,行为主义是人格系统成立的第一个重大挫折。情境主义认为“特质”这个概念是虚幻的。所谓特质,就是一种表现出跨情境和跨时间稳定性的个体差异变量。他们指出美德概念实际上并不具备实在性。如果行为是由特质或美德决定的,那么美德就应该有跨情境的一致性。情境主义似乎在强迫美德伦理学验证“美德理型”,但它并没有意识到美德伦理学自身携带的相对主义特征。伦理学家对此的回应是,美德不仅仅是情境主义式的被动反应,美德还包括实践推理的主动过程,朱莉娅 · 安娜斯 强调美德的理性特征。尽管大多数人受到情境压力改变道德行为,但仍有少数人抵抗了情境压力保持了行为的一致性。正如美德的拥有者就是那极少数的人…而心理学实验结果反映出的人们对抗情境的倾向性也是特质的一种。
论争过程中,可以体现的是社会心理学一贯以统计手法归纳结论,而美德伦理学则是以一种传统的哲学辩护归因,但都未离开心理学的领域,尽管美德伦理学最终并未有力的捍卫其美德概念的实在性,我们却在类似的批判中收获到了珍贵的新思路,与此同时,西方学术界悄然兴起一种哲学上的新思潮——实验哲学,它解释哲学中有关伦理学的问题,但又与传统伦理学不同,它试图以心理学实验的方法回答这些问题。它思考意识,道德与自由意志。
在求知之旅中参与这些分歧无疑是最激动人心的事,我把心理学作为未来学术计划的第一步,伦理学作为第二步。是因为走出象牙塔,走入这蚂蚁窝般的生活,我看到的太多的悲剧本质上都是心理的悲剧,当整个社会文化对人类心理是无知的,当教育的目的就是压榨心理能量,达成功能的统一,当个体拒绝理解自我和他人,我们如何建构“涵容”的生态?我们看到无差别杀人,看到自杀,皆是以冲突的面目宣泄内心深处的痛苦和孤独。而伦理学,他表达的是,美德不是法律条文更不是约定俗成的常识。我一向的意见是:只有通达心理学才能进一步回答伦理学的问题。近期我看台湾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我反思为何自由民主的土壤下也能滋生那么多的暴力。毫无疑问,是人的缺失,我感到有太多的工作要做,譬如精障去污名,心理教育。期间涉及的死刑——正义,舆论暴力,家庭伦理,新闻伦理,为人良知。这都源自伦理学的概念。心理学与伦理学从来都是纵横交错的,当你想说服一个人不要杀人,你首先要用心理学去理解他,然后才用伦理学去劝说他。伦理学要求着和解后的世界。
最后祝自己今年年底帕多瓦心理学专业申请成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