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Matters言论规则的思路
判断完@luxun和@discurable互诉诽谤的案子,有一些想法,今天晚上有个活动要准备,没有时间做完整的提案,先写一些零碎的。欢迎讨论。
- Matters吸引了很多法治爱好者,有意无意把Matters社区与民族国家对比,Matters站方与国家政府对比。但是Matters不收税,没警察,审判员是业余义务的,没有国家政府的实力支撑,尤其没有发达国家的实力支撑,按国家法律系统来操作,是不行的。
- 但是我认为网络社区应该有自己的规则体系,只是不能攀拟国法,差别太大。利比里亚抄美帝都没抄成,何况Matters。
- 选择是,这个社区应该容忍怎样的成员和言论。
- 网络社区言论审查的自由意志抗辩?你不喜欢这里你可以去别的地方,社区没有任何强制参与的能力,迁移的成本也非常低,所以这里有权做任意的言论规则。
- 诽谤的规则如果成文,应该可以由Matters的用户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稳定地判定。
- Matters社区约章第四条(侵犯他人合法權利,包含但不限於冒充他人身份散播欺騙性言論、侵犯任何專利、商標、商業秘密、版權或其它知識產權、或任何其他人的其他權利)很难操作,应细化。第一,建筑师没有调查权;第二,保护范围宽泛(任何人的未列明的权利);第三,适用规则模糊(以至于我要去找Delaware州的法律来判定诽谤)。
- 约章第一条,「仇恨言论」和「歧视」似乎是一件事。
- 匿名者本人无需对言论负责,也是一种需要节制的权力。
- 如果要声称实质伤害,是否要引入「加V」制度,否则很难论证侵害一个网络帐号的利益。认证了真实身份的人,更难被起诉诽谤,因为他们已经在对言论承担责任。
- 目前量刑尚无规则,数罪并罚尚无规则,应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