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裸
想過拿字換錢,但覺得太裸,還裸得假。
然後就也到了怎麼假裸,也得拿字想個辦法。是這樣,怕醜的老不下場,下場的終歸怕醜。真寫字的矯情第二,心病第一。
寫和說有時像同一件事,你永遠得有個對象,暗暗滿足起碼的假設,比如最少有人在那,就在那,聽不聽其次。
連這個假設都為難半生。為什麼?為對象不過「交流」。
交流得害怕。
交流什麼?
人靜著,你覺著什麼都有了交流,什麼都交流好了,我說的是真的靜著。
然後來了一個活人,交流起來。
你馬上覺得,交流真他媽是全世界最殺風景的事。
很費勁,人與人的日常交流,除了吃喝拉撒上下廢話,真想交流點什麼,就開始了,各種體位變換,各種哼哼嗨嗨,其實都知道不不不不會到癢處,其實都知道最不負交流的,就那點你打發不掉的時間。完了連個嗝都沒有。
總之挫折日久。
交流不易,直流可好?
因為我乃真廢物。現在什麼幹不了。
想辦法搞點散裝筆記,典一點微薄的零花。
沒幹過什麼正事,幹過的都是不食煙火的,同一件事。
我是寫,但從來不像這樣的寫。
我的字不會是我,但我一定是我的字。
良宵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