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时刻的自组织:民众如何重塑社会(二)

706青年空间
·
·
IPFS

作者:栗子、几何、蜜糖子弹、百无一用、K、晤、Ноября 、水母

本文长约三万五千字,分为三部分,可收藏阅读。


目录如下:

(一)应急性自救:动脉破裂后的凝血因子

1、迟缓的与迅速的

2、被忽视的远方和人群

3、国家法团主义的溃败

4、自组织的困境

(二)国家主义之外:公民社会抑或市场力量

1、公民社会是解药吗?

2、“社会”在舆论中的挤出

3、再谈公民社会困境

(三)超越公民社会:寻求真正的民众自主方案

1、理论与实践:社会视角的替代方案

2、新兴互联网技术的历史与前景

3、展望:以此次自组织行动为基点


国家主义之外:公民社会抑或市场力量?

 

在这次舆论当中,我们看到许多批判国家主义和官僚体制的舆论。这些观点当然有各自的可取之处,但它们实际上来自不同的面向和立场,其中不免牵连和影响着我们对自组织以及民众自发性的评价和判断。对它们加以分析和说明,将有助于我们了解这个时代不同立场的人们对于自组织在未来社会扮演角色的想象上所存在的差异。

 

 

公民社会是解药吗?

 

 

首先不能忽视的是建立“公民社会”的声音。我们可以把对自组织力量的赞许完全等同于对公民社会的呼唤吗?“公民社会”又究竟指什么呢?公众号“新闻实验室”《为什么“公民性”对战胜瘟疫至关重要》一文设想了一个政府“善治”而个体具有“公民性”的社会:在疫情时刻,个体不是出于对上级和权威的服从,而是出于某种“公民性”而愿意为了公众利益自发地牺牲掉一定程度的个人权益。与此同时,必须确保政府“善治”:“以民众利益作为决策依据,并且有一个清楚的问责机制;它的决策透明,受到媒体和言论自由的支撑;它还尊重专业技术的人员,善用管道咨询医疗专业”;“街坊组织、慈善机构”与政府进行合作。在这里,“公民社会”既包括私人权利受到保护并积极履行义务的公民个体,又包括权力受到制约的政治国家,自由的文化公共领域,专业的社会分工以及公益性质的社团组织。

 

陈纯在原载于端传媒的《新冠疫情下的饭圈与公民社会的回光返照》一文中虽然毫不客气地指出这次疫情中自组织的涌现只是“曾经的公民社会运动的回光返照”,因而建议人们不要过分幻想,却也没有试图挑战“公民社会”的既有理念,而是予以了承认。文章基本上将“公民社会”视为社会中层组织。“根据康豪瑟的理论,社会中层组织有四个主要作用。首先,它们可以承担国家管不了或管不好的,家庭又无法涉及的功能。其次,中层组织可以为组织内部成员的讨论,为中层组织之间以及中层组织与国家之间的对话提供平台。再次,它们能够促进认同感和利益的多元化。最后,民众可以通过中层组织的精英来与国家精英打交道。 ”只是,在这种公民社会的表述之中,“精英”与“民众”的分化是显而易见的了。改变的关键不再是民众是否具有自发性,而是体制官僚以外的中层精英是否分享了权力。

 

我们可以在更多将民众进行矮化和嘲讽、张扬个人自由主义的文章中看到这种倾向得到最为极端的放大呈现。例如公众号量子学派刊发的文章《越是在关键时刻,越是要独立思考》就这样说到:“大众没有辨别能力,因而无法判断事情的真伪,许多经不起推敲的观点,都能轻而易举得到普遍赞同!”“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借用此文的另一经典论述:“同时拥有两种抵触的意见,虽然互相矛盾却依然相信两种说法并行不悖。”诸多自由主义者恰恰面临着这类难以自洽的逻辑困境。一方面,在他们对公民社会的设计当中,公民个体具有形式上均等的参与公共活动的机会,因而似乎被赋予了自发性这一期望;另一方面,他们却欣然接受并不是每个公民都具有这样的能力来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现实,因而认为民众仍然需要精英进行代理。

 

除此以外,在陈纯对中国公民社会运动历史的简要叙述当中,“公民社会”不仅作为社团组织,同时也作为争取公民权利、对抗政治国家和促进社会转型的社会运动框架。同载于端传媒的《官僚体系与公民社会,谁是肺炎危机的答案?》一文的观点则形成对这种叙事逻辑的回应:“公民社会的基本逻辑和组织方式与政治社会(国家与政党)、经济社会(企业与市场)是不同的,前者是涵育多元性,后者要追求政治效力(efficacy)或经济效率。这三者之间应该是一个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关系,而不是零和对抗关系。”在作者郦菁看来,与国家分离、甚至对抗国家的公民社会理论是美国因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后新自由主义的发展和共和党政策平台的得势而开始鼓吹的结果,而苏联、东欧的剧变加强了这一话语。作者还指出,“以制度化的方式统筹、调动资源并分配,并不是公民社会的长项”,由此为国家权力存在的必要性进行了辩护。

 

尽管在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关系上存在分歧,两位作者实际上却同处于政治国家-经济社会-公民社会这一三分法的理论框架之中。陈纯的文章看似将市场逐出讨论的范畴,却在讨论之前已将经济领域从公民社会的概念里剥离出来,因而看起来像二分法——但市场在这里成为绝对的不在场的在场者,甚至不需要为自己辩驳,享受着不被质疑的豁免权。这里的问题在于,仿佛公民社会对抗政治国家的唯一目标仅仅是推动自由主义式的民主化改革,因而大大窄化了公民社会的涵义。而在郦菁的理论框架当中,三种“社会”看似能够形成一个三方合作、各司其职的稳定关系,这一预设却忽视了现实中不成比例的权力失衡。而理想中的三方平衡本身也是非常值得质疑的,即便这被阐释为一种非对抗的动态互动关系,这却仍然是一种理论建构。从短期来看,在人类社会中彻底消亡政治国家,似乎是不现实的。但那些被各式各样的对抗所消亡的政权却数不胜数。在一些历史时期,社会中的三种力量甚至会出现剧烈的此消彼长并长期停留在某种“失衡”状态——比如某种极端压抑公民社会的威权主义体制或某种不允许市场存在的国家社会主义模式。而我们也的确刚刚在疫情中经历了一个短时间的“无政府主义”状态。稳态结构的三分法却无法对这些历史性的事实和问题加以解释。

 

我们不妨回到马克思或葛兰西,去考察当前的“公民社会”理论与那时有什么不同。马克思所言及的“公民社会”(常译作“市民社会”),实际上延续自黑格尔的观点,主要是指私人自主从事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经济活动领域,市场机制和私有产权是构成这一领域的两大要素。但与此同时,不同于黑格尔,他坚决否认国家的普遍性,而认为“公民社会”决定了“国家”,国家只是表达了“公民社会”的特殊性及其阶级关系。在这里,不仅“公民社会”其经济的属性得到了发现,阶级斗争也被视为新的阶级国家取代旧的阶级国家并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此后葛兰西尽管对“公民社会”的概念进行修正,使它摆脱了经济范畴而转向日常生活文化和意识形态的领域,但他很明确地仍是将其作为与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一个新的领域。

 

相比之下,我们今天迎来的的确是一种“去经济化”同时越发“去政治化”的“公民社会”。一方面,当国内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希冀于通过建立“公民社会”来倒逼政治体制改革时,他们往往有意地忽略有益的政治经济学视角;而一些新左派知识分子则试图采用“第三部门”的说法来消弭“零和对抗”,却往往对现实中国家体制的威权表现语焉不详。

 

 

“社会”在舆论中的挤出

 

当“公民社会”作为社团组织与社会运动的一支不断被打压,而作为文化公共领域的一支又自觉地退守到自成一体的意识形态与公共文化领域(常常是与民众隔绝的学院)时,现实社会所发生的舆论纷争也就自觉地将“社会”和“民众”消音了。这是无声无息的放逐,而不是什么有礼有节的出走。这场放逐的共谋者正是国家与市场——在这里我们又一次回到了马克思。在此次疫情当中,我们不出意料地看到:围绕着口罩等紧缺物资的分配、现有医疗体系的缺陷与改革以及企业利益和劳权保障之间的冲突这三大争论,“社会”无一例外地被舆论挤出。

 

自1月下旬以来,“口罩限购”似乎成了一个热门新词——想买口罩?你得扫码填街道和身份证。这种模式率先在上海、杭州、厦门等一二线大城市实行,源头都只有一点:口罩价格战。这场战争也蔓延到市场调节派与国家调控派的媒体争论当中。公众号“经济学家圈”发文概括了这一论争的开端。首先是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在微博上发推称,政府应该封停所有卖高价口罩赚黑钱的店铺,大力处罚发“国难财”的坏家伙,不然就是玷污了中国的民族精神。这一呼吁很快引来网红经济学家薛兆丰更加耸人听闻的回应:“我们应该赞美那些发国难财的人。”在薛看来,供求关系是经济学的不二法门。一般商品都是需求越高,库存越短缺,因而“物以稀为贵”,而天价口罩的诞生是“看不见的手”在发挥作用,要是降价,就没人愿意赶制口罩了。“那些发国难财的人,他们自己本身的行为就能够增加更多的供给,使得商品的价格下降,缓解供需之间的矛盾”。

 

在两种极端的声音搅动了舆论场之后,一些似乎更为温和中立的声音也显现出来。比如新京报书评周刊在《口罩、消毒液与蔬菜:稀缺物品如何配置才公平?》一文中对法国经济学家让·梯若尔的观点进行了介绍。作为凯恩斯宏观经济学理论的继承者,梯若尔认为,排队、抽签或行政配给,虽然相比于市场确实是更公平的解决之道,但实际上无法有效发生,因而最终还是需要回到市场。但市场也绝不是完美的。“当市场不能公平地处理稀缺性,可能出现过高的投机,如果政府参与监管,从生产、交易领域收集信息并审慎地判断,从而制定价格浮动区间,比简单的惩罚更重要”。

 

华师大经济学教授董志强则在原载于“澎湃新闻”的《天价口罩合理吗?趁人之危不是自由选择!》一文中指出,市场原教旨主义的问题在于,它假设人类所有的行为都是在市场领域发生,将人类社会所有的关系都归结为市场交易。果真如此,所有问题都“早已被价格机制解决”。“但问题就在于:人类很多的行为,不是在市场领域发生的,而是在社会规范领域发生的。在社会规范领域,价格机制不起作用”。尽管董的批评一针见血,我们很遗憾没有找到更进一步的舆论论述,没有任何有关“社会”可能自发在市场与国家之外进行资源调配的观点出现在公众视野之中--尽管这是疫情期间许多自组织正在做的。

 

另一起争论则围绕中国公共医疗体系的制度改革。公众号“大象公会”接连在《中国医院的收治压力为什么这么大?》《中国的传染病是怎样防控的》两篇文章中提出,“强社会控制的举国系统逐渐失效,与市场接轨的现代管理体系则远未健全”,而这是疫情之中医疗体系疲于应对的重要原因。中国实行新医改以来不但一直没有建成分级诊疗,城镇地区反而出现基层萎缩、三级医院膨胀的状况。而阻碍好医生流向并留在社区的根源,“在于医疗体系的行政垄断以及与之配套的行政等级制”。因而医改应该“放开医生自由执业,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随着医疗服务市场不断发育、医疗卫生行业监管不断完善,建立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的人事薪酬制度”。

 

公众号“新潮沉思录”则在文章《疫情当下,大象公会们的市场化药方靠谱吗?》中针锋相对地指出,市场化的医疗体系不能解决分级诊疗体系失效失能的问题。“对于市场化的医疗体系来说,分级诊疗不是初衷,而是结果……西方经济学……从更深的层次来说……意味着人和人的关系是基于经济权力的,经济权力的大小决定了人在社会的位置”,因而“市场化的分级诊疗,不是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是否疑难杂症决定的,而是由支付能力决定的,价格形成的层级的过滤,自然普通人不是真的有疑难杂症就不会去大型综合性医院了”。尽管对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批判切中肯綮,此文开出的药方却并不更加高明:需要做的只是继续坚持体制优势。与所有韦伯式理性化的官僚体制不同,我国独有的“行政发包制”,在作者看来,“意味着上下级之间除了分工负责的科层体制,还有更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制”,而所谓“讲政治”就是“时时刻刻牢记为人民服务”。在做出这样多少有些“单纯”到令人潸然泪目的结论时,作者显然枉顾了疫情期间官僚机构之间不顾丑态、彼此推诿、互相扯皮的事实。

 

事实上,从2009年起,国家就一直在进行公共医疗单位改制,严控公立医院床位。根据国家卫建委发布的《2018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公立医院2年内减少676家“”民营医院增加2218家“,且公立医院数量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它们中除去被兼并为医疗服务中心的部分,大多是被”市场化“的。这类诞生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说的公共服务外包模式——政府与资本合作(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在中国的落地生根不可谓不轻车熟路。《看医界》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湖北全省拥有322家民营医院,其中18家被评为三甲,属全国之最。复星集团、阿里巴巴集团也先后入主医疗行业,收购民营医院。与其说国家与市场在这场医疗改革当中彼此对立,不如说这类彼此对立的神话是被一种同构的意识形态所塑造出来的。所谓的左右手互搏,改变不了它们同穿一件衣服的现实,而这恰恰排斥了真正的异质可能性。

 

当我们把焦点放到围绕劳权保障的讨论上来时,问题就更是清楚不过了。我们应该为国家发布强制性要求企业延迟复工的律令而欢欣鼓舞吗?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不仅忽视了民众在疫情期间积压的不满对政府所造成的舆论压力,忽视了自组织在“倒逼”政府尽快形成决策方面所作的努力。我们同时也忽视了企业自身出于减少疫情损失的考虑而具有延迟复工的动机,忽视了国家在一纸律令以外未必对企业复工情况采取了充分的监督措施。更关键的是,我们忽视了劳动者实际上缺乏对资方的有效监督和制约途径,更遑论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而这是劳动者长期以来缺乏团结权所造成的结果。当我们在现实中看到依然有为数不少的企业违反律令提前复工的案例(参见公众号“尖椒部落”文章《疫情下的深圳工厂:学生工被逼签复工协议,拒签遭威胁“进不了宿舍”》,且劳动者缺乏维权经验和渠道时,我们也就明白所谓强制性律令中所蕴含的惊人的灵活性,正如我们在劳动部门对劳动法的日常实施状况中所看到的那样。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资方对防疫时期特殊规定的埋怨更像是一种作为特权的撒娇。公众号“创业家”刊载的《让企业雪上加霜,北京上海开了一个不好的头》一文指责北京与上海的人社局政策将使中小企业陷入危急的困境。政策涉及到保障家庭中有一名职工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及此职工获得正常工资待遇的权利,以及延长复工期所有加班员工按休息日标准获得双倍加班工资的权利。但文章指出,“如此形势之下,多支付一倍的工资,多支付一个人的工资,都可能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当文章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一敏锐的反问句中作结时,作者有意无意地透露了时代运作机制的命脉:这种“皮”-“毛”的关系写照反而不是在与企业-劳动者的类比之中生效,而越来越像是在与市场经济-国家机器的类比之中。

 

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劳动者的权益状况持续恶化。当我们在夸赞外卖骑手、出租车、快递员这些服务业工人维护了“武汉的血脉”的时候(参见公众号“GQ报道”相关文章),我们却结构性地忽视了资本所采取的零工经济(Gig Economy)模式如何残酷地盘剥着这些劳动者。在2月4日,当绝大多数城市仍处在延迟复工的状态当中时,作为外卖行业垄断性企业的美团却强制性要求所有骑手必须上线,否则删号处理(参见原载于搜狐的报道)。而在“共享员工”的新鲜名号之下,一份老板合谋(Collusion)协议诞生了。盒马生鲜发布公告称,他们”借“走了云海肴、青年餐厅(北京)的员工。各大商业媒体纷纷高潮:灵活用工救了企业,”共享员工“是个好办法!但在劳动力市场中,短期、独立的合约工难道是个罕见的现象吗?恰恰相反,它由来已久且正变得越来越普遍,使得劳动者必须为多个雇主工作,同时缺乏公司提供的社会福利保障,需自行缴费。

 

除去新病,还有旧疾。我们看到在国家主义叙事之下,官僚机构通过网络直播火神山与雷神山的施工现场,并给施工设备起名萌化,将网民转化为“云监工”和国家的“粉丝”。然而就像公众号“无隅”《“云监工”与“小叉酱”:是工人在劳动,还是叉车自己在动?》一文所指出的,这种行为实质上是对背后操作设备的工人劳动的物化,是对建筑工人的漠视,是对无数未成年人价值观的误导。更令人悲愤的是,官僚们宁愿开发平台引导网民赞赏虚拟小叉酱,也不愿意花一点功夫保障建筑工工资不被拖欠,保障工人的防疫物资能拿到手。于是,在作为大国阳具示于天下的火神山医院施工现场,冒着感染风险日夜施工的农民工向包工头追讨工资的一幕上演了。(参见原载于公众号“农民日报”的报道

 


 

同样作为劳动者的白领群体也未必好过。中国新闻网的报道《疫情之下:在家上班成24小时办公,能要加班费吗?》指出,“在家办公”虽然大大降低了集中办公感染的风险,但24小时待命的工作状态令许多员工身体透支,超时加班还不能要加班费堪称超常剥削。根据上班打卡软件“钉钉”的数据统计,到2月15日已有2亿用户、1000万家企业组织在复工后使用该平台在家办公、在线办公。在家办公引出了中国劳动者长期以来工作超时、企业不依法支付加班费的严峻问题。而在家办公的工作模式使得工作时间超时的认定变得更加困难。我们看到,正是在这样的糟糕状况之下,关于“社会”的讨论被完全挤出了。要么期盼企业能自觉遵守国家制定的规定,要么期盼国家制定规定来规范企业。劳动者在这里是被隐形的大多数,是听从安排的人偶,不被允许拥有自发性。

 

疫情之中的过劳死


 

 

再谈公民社会困境

 

一种观点认为,在中国,“社会”这一概念长期处于一种“被挤出”的状态。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伴随着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在农村,不论是大的宗族集团还是乡村士绅力量,大大趋于萎缩并最终湮灭。城市居民则逐步被纳入到无所不包的单位体制当中。随后在农村开始了从“互助组”到“农村生产合作社”到“人民公社”的集体化运动,尽管国家提升经济实力的意志与民众改善物质生活的愿望高度统一,从而使得执政党在“人民群众”当中拥有极大的号召力,但这些组织中的个体被认为实际上缺乏足够的自主性:生产资料归公,生产的粮食由国家“统购统销”,经济生活由国家统一计划;一些运动式的指令也大多没能在基层根据实际情况得到拒绝,官僚体制的弊病多次造成灾难。国家的权力触角下放到了最基层民众的日常生活中。

 

针对这种情况,领导人发动“文革”曾短暂地试图在政党国家化的条件下重新进行社会动员,通过社会运动和政治辩论打破官僚权威和体制的僵化,形成大众参与性民主,结果却引发大规模的政治迫害和群众内斗。至七十年代后期,文革期间的各种实践全部被“拨乱反正”,国家一方面将市场经济建设作为通往现代化的普遍道路,另一方面以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由,对于公开的政治辩论加以限制,形成了一种汪晖所言的“去政治化”的历史趋势。汪晖这里所说的“去政治化”实际上是一种将现代化、市场化、全球化、发展、增长等概念置于核心从而形成主导霸权的政治意识形态,被“去掉”的是基于不同政治价值和利益关系的政治组织、政治辩论、社会运动,亦即多元的政治主体间的相互运动。

 

而在九十年代一些针对公民社会的讨论中,知识分子则流露出对市场化体制改革不加批判地拥抱,寄希望于市场经济中锻造出来的契约关系可以促成“市民社会”(注意“市民”的用法)的生长。以邓正来和景跃进的《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一文为例,市民社会的建立被他们认为将有两个中坚力量——“企业家阶层”与“知识分子”,而工人与农民这样的大多数却被排斥出这一概念。这种建构完全忽略了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本是建立在一种政治与经济区分的假说之上的,而在当代中国,市场化改革本就是一个国家推动的过程。事实上,改开四十年的历史证明,在市场化和私有化过程中,权力精英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分界逐渐模糊。在“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主流语境下,不同社会阶层,尤其是底层民众的声音完全被“经济发展”的话语所裹挟。企业家与知识分子不但没有成为公民社会的建设者,而且与国家权力形成共谋关系。无论如何,这种“中国特色”的“市民社会”理论错失了它的立足点。

 

我们再以韩国社会转型的历史为例,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探讨“公民社会”理论与实践所存在的局限。可以说,公民社会团体主导了韩国上世纪60-90年代政治民主化的全过程,在工人、农民、学生团体、知识分子、宗教界人士等社会各个阶层的广泛参与中,韩国否决了威权体制并步入了民主宪政的道路。反过来,民主化运动也极大地促进了韩国社会团体的发展,为公民社会开拓了合法的发展空间。但政治民主化并没有解决财阀的经济垄断问题。新的民主体制不能有效制约财阀,在经济由“国家主导”向“民间主导”转变的口号下,财阀反而在经济领域获得了更大的独立性,进一步加剧了经济集中化,并开始腐蚀民主体制。即使民主化后的多位总统都是打着“反财阀政治”旗号,在大众票选下上任的平民出身的活动家,但在根深蒂固的政商关系中,都不同程度地卷入到腐败丑闻中,韩国的民主政治也因而常被斥为“金权政治”。这一困局也深刻地制约了“公民社会”的进步。转型后的公民社会更多地建基于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新公民组织,温和的公民运动丧失了激进性,倾向于维护以选举体制为代表的程序民主。“公民社会”本身也有堕落为利益集团博弈场的危险,精英利益无形中支配着社会运动的走向,而枉顾经济危机后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民众生存压力陡增,劳资矛盾依然尖锐的现实。

 

我们把目光转向已然完成“现代化”的西欧国家。如果说“公民社会”理论在仍处于“前现代化”的国家是促使社会转向“现代化”的良药,那么自八九十年代以来其在欧洲国家的再度兴盛,又说明了什么呢?1997年,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作为时任工党领袖布莱尔的老师,提出了自己“第三条道路”的主张。“第三条道路”某种程度上是西方当代公民社会理论的一个代表。为了同时摆脱传统福利国家体制带来的沉重财政负担问题以及新自由主义自由竞争所带来的社会失衡问题,吉登斯主张政府将权力下放,增强社区的活力,鼓励自下而上的决策和地方自主。“公民社会”在这里似乎意味着重新唤起民众对政治信念与兴趣,强调从社会索取的权利和为社会尽责的义务同时存在。

 

不可忽视的是,“第三条道路”也意味着向新自由主义路线的妥协。将福利制度的重点由直接的经济资助转向培训、教育等人力资源投资,实现“从福利到工作的转变”,实际上大大增加了民众获取福利的难度。我们在金棕榈电影《我是布莱克》中可以看到这种政策给劳动者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正是在“公民”这种概念的均质化之中,我们看到了它的局限:公民之间的阶级、种族、性别等差距总是使他们无法行使同等权利和义务的。此外,刻意回避究竟是什么体制问题造成“公民”丧失参与的积极性,而把“公民”的民主参与不足仅仅视为某种道德伦理上的责任感缺失,这难道不是舍本逐末吗?“第三条道路”还试图提倡将区域国家的一部分权力上移,以促进全球治理机构的形成,但这一主张同样忽视了资本主义全球化所塑造的国际鸿沟。当第三世界国家遵照已被制定出来的国际规则来进行公民社会建设时,它们无疑产生许多水土不服和权力关系不对等的问题。忽视种种作为问题根源的差距而将公民社会作为一种体制内的精英治理手段,无疑是异想天开。

 

耐人寻味的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内一些知识分子围绕“第三部门”的讨论,某种程度上正是延续自“第三条道路”的讨论而来的。在康晓光和王绍光《第三部门在中国的发展及未来》的讨论中,王绍光将第三部门定义为具有以下五个特征的组织:民间性、非营利性、组织性、自治性和志愿性。在他们看来,由于八十年代以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接连失灵,中国第三部门的发展因而在大环境上具有与西欧国家社民主义采取“第三条道路”的相似性。而在中国语境下,第三部门不仅具有代替政府提供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以及解决就业问题的潜力,而且还能在日常生活中训练人们用民主的方式处理分歧,逐步培养出民主传统,为政治体制的民主化奠定基础。

 

秦晖在同一场讨论中(见《第三部门、文化传统和中国改革——关于中国第三部门历史、现状与未来走向的若干问题》)则指出,中国和西方面临的历史语境并不相同。在西方,第三部门是为了弥补福利国家失灵和规范市场竞争失灵而产生的,福利国家属于“为公益而强制”,自由市场属于“以志愿取得私利”,这二者都是现代化的产物,而为克服这种现代性问题产生的第三部门属于“后现代”潮流。但中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现代化,而不是后现代化,中国既没有建立民主福利国家,也没有形成自由竞争市场,中国的第三部门面对的是一个“以强制求私益”的政府。因而,应该对中国的第一部门进行“限权”,而不是“卸责”。秦晖认为,中国第三部门的任务应该是面向转轨进程中的弱势群体,为弱者争取社会公正,如农民、进城打工者、下岗职工、退休、失业者、老弱病残妇孺等。不仅要给他们带来慈善性的福利,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争取参与的权利。在中国,不要说让第三部门来替代政府的责任,能保证政府权力不侵蚀第三部门就很不错了。

 

在这场讨论当中还有一个核心话题,那就是第三部门的独立性。事实上,尽管第三部门要求非营利性和志愿性,但自组织的运作仍然需要稳定的经济来源。而目前大部分第三部门机构的运作往往依靠外来捐赠,捐赠的来源则可能对这些机构的独立性造成威胁。尽管讨论已经进展到如此深入的地步,但几位学者仍然没能突破“公民社会”既有框架的局限。如果“第三部门”受困于经济的窘迫,为什么不能试图探索一种替代性的经济模式,以求自力更生呢?——尽管这并不容易。至少,公民社会可以先从积极介入经济领域开始,从致力于对当下经济体系的改造开始。另一个问题是,无论当我们在谈论“公民社会”抑或“第三部门”的时候,暴力作为一种总是难免出场的镇压和反镇压武器,在话语当中被隐匿了。如果我们当下的公民社会理论不对如上诸多问题作出回应和检讨,那么它将更可能长期停留在纸上空谈。

CC BY-NC-ND 2.0 授权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