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寫手怪談2 創作失德的抄襲者
行銷企劃說她沒見過會抄襲的部落客,但短短兩周卻在我眼前爆發兩次,其中一次主角還是我。
某網紅N(正確來說只是IG客,她沒部落格,純發短文,不須SEO技巧)被部落客T指控抄襲,不只IG文案全複製其他部落客,連圖片都模糊浮水印。T當下的不悅可想而知,立時聯絡N,未料N臉皮如銅牆鐵壁,聲稱自己只是參考。廠商請求修改時,N更大言不慚說T只是藉自己名氣炒新聞,過度放大她「參考」字句,最後更白目的說,產品她還沒拆封(沒拆封還能寫,正坐實是抄襲),要不退回去,又怪廠商趕稿(其實廠商給了12天算寬裕,反而是N拖稿),害她身體微恙,須賠償她損失,並自稱平時接案價碼8000,算廠商優惠2500,要廠商互相體諒包容保護(?)。只能說……人無恥到這地步也真難得。
沒有真誠道歉,外加不知悔改,規重就輕的辯解,N被張貼在接案社團公審,眾人譏笑她文筆差,如嗑藥毫無邏輯性,如「我幫萊雅大家話術,都有案例分享,請問是否大家抄襲」「你說我找誰吸收我人在醫院」「抄襲觀感不佳對社會大眾」等怪異句型。再說她每一張照片修圖都修到盒子扭曲變形,面目模糊,身體比例怪異。
大家笑得很開心,而我納悶的是,這樣的文筆、圖片,行銷若有先認真看過,還會發案給這種人嗎?
再說我自己經驗,雖然我已經下載google search console,去了解自己文章的關鍵度、曝光率,但上傳文案後隔幾天、甚至幾周,我會Google關鍵字,以比較其他寫手的文章,知其優劣以自省。很遺憾發現兩筆,皆來自同一個部落客,抄襲我的文章。
廠商內置的關鍵字、商品資訊難免雷同,但你說要連心得字句一字不差,錯字一樣也太難得了吧?是我肚裡的蛔蟲,還是浩瀚宇宙間真存有不可言說的心電感應?廠商代為聯絡,對方矢口否認抄襲,卻解釋不出一字不差,多句雷同的原因,更心虛第一時間表明可退稿費,還說自己寫文習慣如此。但......你當別人傻瓜,點開其他文章就發現用字完全不一樣!
我當下截圖存證,也下載文章,並思考著如何應對。作為創作者,最恨就是抄襲,當你抄襲起別人的文章,正顯示底氣不足,文筆貧乏,若收費稿酬行商業用途就是詐欺了!部落格參考別人構思是一回事,但完全一模一樣,排列錯字全一致,有可能嗎?
廠商是善良的,我也是,雖然第一時間存證,也詢問律師朋友法規問題,但我目前尚未公布對方帳號,也沒通報社團部落客黑名單,是希望對方還有改過機會。畢竟我看她經營部落格也有一段時日,圖片也拍得用心,純粹是懶惰取巧抄文而已。
最後奉勸心存僥倖抄襲文章的人,我產出的字句,哪怕是再細微末節小事,或狗屁倒灶的廢言,在茫茫網絡裡,我總能辨識出它,也找出你。
*《著作權法》第91條、第91條之1第2項、第92條規定,擅自以重製方式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方法侵害他人的著作財產權,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擅自以公開傳輸的方式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散布侵害著作權的重製物,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以下只是列舉部分,期盜文者能改過自新,畢竟,網絡的世界走過便留下痕跡。此外,別以為盜文無法辨識,論文可以從Turnitin,網路文章可以張貼在smallSEOtool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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