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tix第一次轉票...成功嗎?
我不會說把一張表演的門票,轉給另外一個人,是多麼了不起的事情,更一點都不是什麼新聞;但是我絕對知道,因為臨時的事故,不能夠去原本規畫要去的一場表演,一方面急著一張票花了多少錢錢買了但是用不出去的浪費,一方面也是因為-要把票轉出去是一件多困難的事情!
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退票的經驗,但藝文活動的退票,一向對我來說,都是一件非常令人沮喪的事情,除了遊戲規則不一 (10天前,3天前),更有只能夠要你使用紙本處理的方式,還要去傳真,回傳的資料還有填寫一堆資料,而不是按一個按鍵;這樣的程序,雖然都很簡單,但是麻煩人的程度,絕對不會是一句『簡單』可以形容!特別是,如果你有使用過兩廳院的退票程序的話,那只會讓我一股腦想要放棄,算了錢就當水流吧;沒錯,我想兩廳院也是想要你這樣做的,畢竟票已經賣給你了,你要如何處理是你家的事,但你把票退回去,它們還要繼續接著賣,想辦法給賣出去,多麻煩呢?或許,這也是他們把退票程序設計的,刻意的成分,如此複雜,就好像也是有原因了。
但是,如果我們回到核心來說,讓真正想要看戲表演的人能夠成功地做到那位子上去,這不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嗎?所以上一段所做的事情,我認為基本上不是一個推廣藝文活動應該有的設計與理念,甚或我認為『換票『這一件事情,把票換出去,更應該由售票系統來統一做,才是真正負責任有盡職的方法!我可以使用我這一次的換票經驗來做解釋 (之前幾次,少數我有退票成功,但多數我都是自己吞了下去) 。
我在Opentix上面買了一張星期六的票,這是很早的事情,這一場音樂劇在九月多吧,早早就已經開始售票,而我趁著早鳥買了一張原始票價NTD1500但以早鳥價NTD$1200入手的優惠購入。但是到了這一個星期二時,我突然被告知有一個公務要處理,所以甚至我差點都要忘記有這場演出,我更沒有訂好我去台中的車票或住宿,但我顯然是不能夠去了!
所以問題又回來了,我要辦理退票,但Opentix跟我說,表演方的規定是要在10天之前提出退票,這跟我原本的理解三天是有衝突的,但我也只能夠接受,Opentix好像也不關它們的事情的態度 (但我認為Opentix應該作為『斡旋』這件事情的核心Pool,我之後詳說);所以退票不行,我接著就想,要想辦法讓出這張票,轉讓也好,轉售也罷,就是讓可以去的人去到這一場次的表演。距離這星期六晚上的表演,還有差不多五天的時間!
第二個問題又出現了,我可以去哪裡宣告-我有一張票,請問有人要嗎?很抱歉,我不知道,我也不清楚有哪一個地方可以集中式的來做這件事情,這也是我說為什麼不是在委託售票的賣票系統中,去大聲尖叫-(集中一次性的方式) 問有人要買票嗎?為什麼這一點做不到,我很懷疑。你在買票的地方,對所有的Target Audience,類似論壇或平台的方式,把票釋放出去,讓大家都知道要去哪裡撈票、找票,這樣集中的方式,好像目前在台灣沒有辦法看到!
所以第三個問題就是,我到底如何去散佈消息我有一張票要釋出呢?這一次我只能夠想到的,一,表演單位C-muscial的粉絲,然後以關鍵字-徽因搜尋出每一篇貼文,並且在貼文底下留言,我要售票的訊息。二,贊助單位廣藝基金會的粉絲頁,跟C-musical我做的事情一模一樣。三,我們都愛音樂劇的公開社團 (FB),在二手資訊的置頂文章底下留言,依照版規貼出我要售票的訊息。四,LINE社群-我們都愛音樂劇,做一模一樣的事情。
粉絲頁的留言,我至少留了二三十則或更多留言,社團的貼文一則,LINE社群的貼文一則,這樣的動作就讓我感覺好像是往大海裡面撈針一樣,直到剛剛下午七點鐘的時候,有一位FB的網友在我廣藝基金會的其中一篇貼文底下按讚,接著我的FB messenger的通知響起,確認了她可以購入我的票,然後我們雙方在透過LINE Pay,一手轉帳,一手轉票 (從Opentix贈票連結貼過來),這才解決了讓我煩惱很多天的事情!最後我以NTD$1000賣出,也讓這位網友湊到了兩張票跟她的朋友,明天晚上有一場音樂劇的饗宴。
回到我本篇想要回應的問題,我認為查看藝文活動、售票、買票,退票,還有轉票,都應該是一條龍的方式與設計,我知道國內有幾個大型的售票網站,但也就那幾個,而一個活動會使用超過出一個售票系統的委託嗎?(我認為不會),所以在-『讓每一張票都能夠成功賣出,並且出現在想要看戲看表演的人手上』,這樣的概念之下,我認為更應該好好的完善,退票、轉票、轉售這後續階段,總有些意外有些令人措手不及的事情發生,能夠不把責任全都推到購票者身上,更不是射後不理的概念。
我認為最好的方式就是,哪裡賣票就在哪裡退票、轉配、轉售。至少要有一個公開的平台或系統,讓大家無法順利出席的票,能夠成功地轉出去;至少要有一個集中且讓人自由公告的地方,把這些空出不要浪費掉的票,可以貼出來,後續就是轉出的原票擁有者,以及有需求需要購入的後欲購票者自己去私下聯繫和溝通。金流可以完全不在這一個集中的布告欄上面,因為這是屬於甲方與乙方的聯繫與後續,但至少這些釋出的票,需要集中的出現在同一個地方,讓使用者能夠更方便的去找到適合她們想要尋找中的釋出票,而不是像我到處去貼,更不知道成效,只能夠苦等呆等乾等;也像是後來跟我買票的那位姐姐,我相信她也是,她可能也是到處逛,也更可能只是隨機機地剛好看到我的那一則渺小的留言;我們都在大海撈針,但其實可以不用這樣撈,如果前段能夠做到更完善更好。
這種買票看戲但後來無法出席的事情,很常發生在我這種人身上,所以Opentix好用嗎?我不認為,她只有在符合我的需求之下,才會讓人以為好用。至少這一次的經驗,Opentix的轉贈是可行的,但什麼其他的複雜的下功夫努力找人,其實都是我自己幹出來的,Opentix可一點都沒有費力,但我認為她應該要更加出力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