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為什麼不追求自由
讀書讀到Wells的一段話,講到古典烏托邦與近代烏托邦的對比,對於古典烏托邦而言,自由相對地不重要。人們很清楚地將美德和幸福與自由完全區分開,成為人們追求中更重要的東西。
古典時期恐怕少有像犬儒主義一樣,外在上追求放浪形骸,看似比較接近在追求自由,但本質上仍然是在追求與幸福混淆的物質滿足。於是有些現代人就會用現代人的尺度審視古代人,認為不追求自由就必定是潛在的奴性意識。這就很離譜,離譜到就好像現代人將古希臘人的性觀念解釋為「道德敗壞」一樣,單純是一種毫無歷史觀念的自大。
古代人所不追求的「自由」,並不是現代觀念中需要沉浸在龐雜的法律與繁複的道德模式中苦苦尋覓的自由。儘管直到圈地運動時期還有很多國家有判盜竊者死刑的濫殺刑罰,但當時法律體系相較今天而言,並不那麼複雜。道德也一樣,中世紀的倫理學仍停留在以「善惡」為重大議題的階段。政治形式上,儘管用工業時期的眼光來看是多剝削少回報的,但也不必要過多地考慮言論自由,畢竟在沒有小報和政治宣傳的年代,人們並沒有什麼機會能接觸到足以「顛覆國家政權」的思想——除非那個國家本身已經岌岌可危了。
也就是說,古典時期的人並不是充滿奴性地排斥自由,而是尚且沒有必要意識到自由的重要性。
但另一方面,古代的歷史話語權絕大多數掌握在貴族的手中,平民也並非全然接受過少的閒暇時間。如Moro在烏托邦中設想的一樣,承諾減少勞動者的勞作時間,多分配業餘時間做自己的「愛好」,儘管這些多數是手工工作的「愛好」也要按國家需要分配的。另外直到中世紀時期的農民,業餘時間除了吃吃喝喝、展示口才、簡單的競技遊戲、找妓女做愛、跟誰家的佣人通姦、聽游吟詩人唱詩、看小丑雜耍、甚至找個學校念唸書,也並沒有什麼值得「追求」的業餘活動,這些活動無非是用來「填充」閒暇的。做一個不甚恰當的比方,哪怕給他們一份雅達利的《E.T.》,他們都有理由放棄一部分物質收入,去主動尋求更多的非工作時間。
總體來講,無論是貴族還是平民,都沒有過多的理由擁有追求自由的意志。一方面在於沒有過多外在形式的限制,另一方面沒有過多機會拓展自己有限的內在認知。比如把一個新生兒扔進沒有網路沒有交通沒有書的小山村,他到死也不會想要追求什麼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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