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又面臨斷炊該怎麼辦?法國友人染疫的真實故事。
先說一個真實故事。
前兩天在臉書看到一位在法國執業律師的朋友在四月底的時候發文表示今年二月在法國確診,當時孤身一人在法國的他,很快地接到了法國健保局的關心來電,告訴他必須實施5+2居家隔離規範,他問健保局的人員:「若是隔離期間斷炊了,你們會送餐或是菜來嗎?」回答是:「不會。」再追問:「那我要吃什麼?」健保局人員說:「那就去超市買菜啊!」朋友愣了一下感到質疑:「可是我不是在隔離嗎?」健保局人員說:「啊不然是要怎麼辦?記得戴口罩就是了。」這樣的狀況,並不只發生在法國,當沒有親戚朋友可以協助送餐時,就只能自己出門購買,雖然有傳染給他人的風險,但不至於餓死。
前陣子也發生作家御姊愛的先生回台,因為要確實遵守隔離的規範不能外出,卻發現社區大樓不准外送員上樓送餐導致於沒有飯吃的窘境,御姊愛心急如焚求助各方卻也遭來網友批判靠勢自己的名氣只為了吃飯這件小事。
然而,吃飯真的是小事嗎?御姊愛的先生只是隔離並沒有確診就已經沒飯吃了,那確診的人在身體極度不舒服的情況下,一個人被困在家裡,連家門都不能踏出一步,三餐到底如何解決?近來一位北漂學生染疫獨自在家,家裡在沒有任何存糧的情況又求助無門,急得媽媽向各界求助,結果防疫指揮官陳時中被記者問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卻說:「都念到大學了這種事沒辦法自己處理嗎?」這讓我想到陳時中之前被記者問到也曾經說過把鑰匙從樓上丟下去這招,不知道大家聽了作何感想?
我認為這個問題的癥結點根本不在於這個被限制居家隔離的人是什麼年齡及他的能力,而是現在台灣的法令是應當居家隔離的人倘若違反規定是會被重罰。
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居家隔離的民眾若有擅自外出或其他違規情節,可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而若是確診者未遵守衛生主管機關指示,有傳染他人之虞,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對照前面所述法國友人染疫在斷炊的情況下是被允許可以出門的,是否台灣在制定罰則之餘也應當有適當的配套措施?雖說現在人數已經多到里長也沒辦法協助送餐的狀況,既然已經有越來越多人面臨這種突然確診又獨居的情形,是否應該更有同理心設身處地站在染疫者的心情去思考?
再來說快篩劑不足導致人民每天在藥局前面大排長龍的問題,明明台灣就比國外多了許多時間可以準備及部署,為什麼完全感受不到?日前就拿我所住的桃園來說,篩檢站設置也只有七個,大家可以從下圖看到不僅是篩檢站少,連篩檢的時間也大多集中在早上,看到大排長龍的篩檢站人潮,真心想問這樣足夠嗎?
有人在臉書製作了一張圖表示台灣人本身就很愛排隊,為何卻不能忍受排隊買快篩?
我想這位先生應該邏輯不太好,排隊吃拉麵跟辦網路是出於本身的需求與意願,但買快篩是不得不的防疫規定,甚至還會影響到工作權,怎麼能拿來類比呢?被網友吐槽之後這位先生還嗆聲說:「對,我就1450綠共塔綠班側翼啊,怎樣?」看了真的令人搖頭嘆息。
政府準備不足是事實、引發民怨也是事實,此時代替政府檢討人民是非常不智的做法,完全是幫倒忙啊!
前天去接送女兒的路上,旁邊傳來廣告宣傳車的聲音,轉頭一看原來是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的廣播車,司機看了我一眼跟我點頭示意,而參選人在廣播車上揮舞著雙手,我頓時覺得有些違和感,在疫情當下,真的還有人關心選舉嗎?
耳邊傳來朋友這幾天氣憤地告訴我:「陳時中將是我投國民黨的開始。」還記得當時我沒有做任何回應,到底是不知道如何回應,還是真的被嚇到了?說不定陳時中在不久的將來會披上民進黨桃園市長候選人的戰袍,屆時我再來煩惱好了!
最後還是希望大家可以身體健康、平平安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