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文革中的廣西,那些瘋子們吃人肉的過去

三人行必有我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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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期間,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發生一系列私刑、直接屠殺事件,1980年代中國大陸官方統計的死亡人數為10-15萬。殺戮方式包括砍頭、棒打、活埋、石砸、水淹、剖腹、挖心、掏肝、炸藥炸,等等。 在屠殺期間,廣西武宣、武鳴等諸多縣區發生了非饑荒情況下的大規模人吃人事件,據部分披露檔案,至少137人被吃、參與食用他人屍體者至少有數千人。另有研究學者指出,廣西其中一個縣就有421人被吃,而全廣西共有20-30餘個縣有人吃人的報道。

依據中國學者鄭義私下偷運到海外的部分檔案顯示,至少137人在1960年代末被吃,而參與食用他人屍體的人數可能達數千人。檔案記載,吃人的方式包括晚飯後點心、將肉切成片並舉辦大型聚會、將人肉分成幾大塊給每個人帶回家煮、燒烤人肝,等等。


依據中共中央及中國政府特別調查組成員、公安部幹部晏樂斌的記錄:

1968年,武宣縣被分屍吃人肉、吃心肝的有38人,全縣國家幹部(包括原縣委書記)、職工有113人吃過人肉、人心、人肝。貴縣農民陳國榮路過武宣縣去趕墟,因長得胖,被一民兵營副營長叫民兵把他活活殺害,挖出心肝,20人每人分了一塊肉。女民兵班長陳文留,她一個人吃了6副人肝,還割下5名男人的生殖器泡酒喝,說是「大補」。這種吃人肉,挖心肝的暴行,武宣、武鳴、上思、貴縣、欽州、桂平、凌雲等縣都有發生。...... 靈山縣譚墟公社裏屋大隊侯國震解放前當過土匪殺過人,「文革」中參加「聯指」,先後8次參加打砸搶殺,捉了6名教師,親自打死了3人,取肝6副,賣了36元(後僅判刑10年)。貴縣,1968年8月一次在南門外江邊殺死十幾人,全部被剖腹挖肝,由執行槍斃的劊子手炒吃下酒。該縣思陽公社民兵營長黃必友,殺人後將膽取出曬乾後當作熊膽出賣。...... 上思縣革委會成立後,1968年9月1日縣「三代會」在平山廣場召開殺人大會,十多名參加「4·22」組織的幹部、群眾被活活打死。散會以後,縣革委會委員黎郝,將打死的十幾名死者屍體,全部剖腹,將心肝挖出來,拿到縣革委會食堂炒熟後給「三代會」代表下酒。南寧市徐振武的群眾來信反映:「『文革』期間,武宣、上思、靈山等縣發生過吃人肉、吃人肝事件。武鳴縣吃了29個人,副縣長覃炳剛同志被打暈後,拉去開膛時,因人太瘦,周身無肉,又被拖出去丟在野外,遇救倖免」。
文革期間吃人事件較為普遍的廣西省武宣縣。圖為武宣街道牆上的毛澤東語錄。

依據加州州立大學洛杉磯分校(Cal State LA)中國歷史學家宋永毅的調查研究:

有一個所謂的五類分子,活活被打死了。他有兩個孩子,一個11歲,一個14歲,那些黨員幹部、武裝民兵說一定要斬草除根,竟然把他的兩個兒子不但殺了,還吃了。在浦北縣,這個縣總共有35個人被殺、被吃,大多數是地富及其子女。有一個叫劉正堅的,全家被殺絕,他的女兒叫劉秀蘭,當時只有17歲,被9個武裝民兵輪姦19次,然後被剖腹取肝,還割下她的乳房吃掉。這些事情太多太多。 


依據香港大學歷史系講席教授、美國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院高級研究員、2011年塞繆爾·約翰遜獎得主馮客:

因在大饑荒中偷一袋大米被判刑七年的周石安,剛從勞改營釋放回家,就被「群眾組織」抓捕。他的弟弟周偉安是造反派之一,已被殺害、切塊、分食,頭和一條腿放在市場裏展示。人們宣稱,周石安「是回來報仇的」,於是判處其死刑。「一把五英寸的刀切開他的胸膛。此時他還活着。一名地方領導挖出他的心和肝,其他村民也有樣學樣,把受害者分食到只剩下骨頭。」武宣總共有七十多名受害者被吃下肚。

1967年整年以及1968年,在鄉村地區有許多造反派,他們不僅僅是要在肉體上消滅對方,在其中一些小鎮裏他們開始了儀式性吃掉對方。換言之,光消滅階級敵人是不夠的的,你還要吃他的心。所以有一些記載非常詳細儀式性食人事件。

在進食階級敵人時存在一個等級制度。領導可享用心和肝、混着豬肉吃,而普通村民只能啃食受害者的手臂和大腿。

轉載自維基百科,昨晚看完心裏很不舒服,覺得應該要分享給大家多點知道這段往事。

https://zh.m.wikipedia.org/zh-hk/%E5%B9%BF%E8%A5%BF%E6%96%87%E9%9D%A9%E5%B1%A0%E6%9D%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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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必有我師學習障礙ADD患者,學歷不高,但熱愛閱讀與思考,喜好歷史、政治、哲學與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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