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非婚媽媽困境:當她們選擇單身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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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上海的未婚媽媽張萌結束了她漫長的生育保險金之戰,引發關注。但上海的生育保險金,並沒有向未婚生育群體成功開放。在張萌身後,還有一個龐大的未婚媽媽群體,依然在為自己爭取這份生育保險金。
她們中的一些人,並不迫切地需要這筆經濟收入,但她們想知道,自己的母親身份是否真的因為結婚與否而有所區別。同時,她們也希望,這份權益最終能惠及那些迫切需要支持,卻沒有力量發出自己聲音的,更加弱勢的未婚媽媽。
一扇打開又關上的門
2021年3月,身處上海的張萌以“單身未婚”的身份,終於領到了自己的那份生育保險金,這一結果她等了四年。這例被稱為“國內未婚生育申領生育保險金第一案”的故事曾被媒體廣泛報導。
當時,大家都以為,這標誌著在上海地區,生育保險金終於向未婚生育群體成功開放。但事實上,在短暫的申領成功後,這一通道又悄然關上了大門。
生育保險屬於社會保險範疇,包含在“五險一金”之內,以保障女性因生育而暫時喪失勞動力時的基本經濟收入和醫療保健。無法申領生育保險金,意味著張萌在三四個月的產假期間,失去了生活保障。並且,對於張萌來說,這筆錢不止是經濟來源,更是一種身份認同的象徵。
從2017年開始,張萌經歷了四年的漫長訴訟,先後起訴了當地的街道辦事處、上海市社保事業管理中心等部門,屢屢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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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攝圖網
她最終領到了自己的生育保險金,但“勝利”並非來自法律判決,而是因為其他原因。原本,在上海地區,女性生育後需要攜帶相關證件到當地街道或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領時必須提交結婚證明。但2020年12月,上海民政局發布了一則文件,稱“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審核”業務退出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受理清單。
隨後,張萌發現,在線上系統裡,結婚證不再是一個必選項,申領人需要簽署一份承諾書,承諾自己“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條件,也承諾符合申領生育保險的條件”,就可以通過材料審核。隨後,更多的未婚媽媽也通過這一渠道成功領取到了自己的生育保險金。
但從今年4月起,張萌開始接到反饋,在線上系統裡,結婚證又變成了必選項,有人因“嬰兒出生證明中未顯示父親信息”,被駁回了申請。
對上海地區這一通道的關閉,張萌倒不意外:“在受到輿論關注後,相關機構會更謹慎。”這意味著,對更多的未婚媽媽來說,申領生育保險金,依然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生育原本是一個私人選擇,但生育保險作為一項公共政策,卻讓這一事件帶來了公共福利和身份認同的問題。
權益的模糊地帶
跟進張萌案的律師董曉瑩從2015年就開始關注此類問題,她今年參與跟進的另一個案件也是關於生育權益的,她的當事人Sarah來自北京。 Sarah最早打官司,並不只是因為生育金,而是生育帶來的一系列職場權益問題。
Sarah是在2016年擁有自己的孩子的,起因是個意外。那年,Sarah剛好40歲,和相處10年的男友分手,卻在分手時發現自己意外懷孕了。
她說自己跟男友分開,是很慎重的決定,絕對不會再有瓜葛。但孩子不一樣,隨著腹中生命一天天長大,成為與她最親密的連接,加上自己的年齡限制,她很快決定:“我要一個人把孩子生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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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圖|範薇
Sarah認為,自己的能力完全足夠撫養一個孩子。她當時剛從證券行業被挖到一家大型集團任董事總經理,事業正穩步上升。父母對她的決定表現得非常坦然,“這是你自己的人生,自己要兜底,只要兜得住就行。”
她完全沒料到,自己後來的經歷會如此復雜。剛開始,當她結束產假回到公司時,她發現自己無法領取生育保險金,接著,因為部門重組裁員,正處於哺乳期的她被辭退。
她起訴了用人單位,在眾多的訴求中,也包含要求 “產假工資”。法院認定,用人單位在哺乳期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但駁回了Sarah的其他訴訟請求,其中駁回“產假工資”賠償的理由是,“未婚生育不符合國家政策,請求缺乏法律依據”。
這一理由Sarah並不認同。因此,從2017年至今,Sarah堅持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她為此付出的時間和經濟成本,其實早就超過了那份產假工資,但在她看來,“這是一個身份公平問題,我需要得到答案。”
她研究了很多相關法條:《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表明: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同時,《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那麼,未婚生育是否明確違反了國家規定?社保是否明確和生育政策掛鉤?”這都是Sarah一直希望得到回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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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成為野獸的我們》劇照
和她有同樣疑問的,還有另一位未婚媽媽二妞。二妞也是北京人,在一家外企任項目經理,經濟獨立,性格樂觀直爽。 33歲時,她被查出乳腺和宮頸出現初期病變跡象。雖然後來病情得到控制,身體逐漸恢復,但醫生告訴她,她的體質很危險,如果想要小孩,需要盡快。
二妞的確是想要小孩的,但她當時還沒有適婚對象,又不願意因年齡將就。其實二妞家庭條件尚可,所以當生育最後的機會擺在眼前時,她直接問自己的父母:“不結婚,只生小孩行不行”,他們說可以。
在不結婚的情況下生育,如何懷孕就是擺在面前的第一個問題。根據國內《人類精子庫基本標準和技術規範》,“人類精子庫是以治療不育症及預防遺傳病和提供生殖保險等為目的”,並不向二妞這樣的未婚女性開放,而疫情期間又無法去國外尋求別的途徑。
眼看過了35歲,體內倒計時的聲音越來越響,二妞最後想到的辦法是,和一位男士達成了口頭協議:只生孩子,不結婚。這位男士和二妞的交往並不以結婚為目的,本來就不希望承擔家庭責任,更不想為養育孩子付出精力。這在一般人看來是缺陷,但在二妞只想要一個孩子,不想和對方步入婚姻時,這正是她求之不得的特點。
如今,二妞和父母一起撫養寶寶,為孩子準備了保險、教育金和學區房。當然,養育孩子畢竟是一件嚴肅的事,在談及未來撫養權等問題,二妞還是有所顧慮:“準備等孩子大一點去做公證。”
二妞其實並不絕對排斥婚姻,“如果在年輕時就能遇到合適的人,結婚生子也很好。但現實裡,不是每個人都能那麼幸運。”在她看來,結婚或者不結婚,只是很個人的選擇。
但和Sarah一樣,當二妞想要報銷自己生育時產生的費用時,審核一直顯示失敗,《北京市生育服務單》明確要求提交結婚證。這筆錢對二妞來說並不算急需,她困惑的是,自己多年來一直合規繳納了社保,為什麼卻無法享受最基本的生育保險金。
共同的可能性
如果說Sarah成為未婚媽媽有意外的成分,後來又因為遭遇波折,才“被迫”去尋找作為未婚媽媽的身份答案,那在關註生育保險金案件的群裡,另一位未婚媽媽小滾珠則是更主動的那一類人。
小滾珠畢業於清華大學,今年38歲,曾就職於互聯網大廠,後來從事諮詢工作。在幾年前的一次卵巢檢查中,她發現自己兩側卵泡加起來只有六個,“一邊兩個,一邊四個,這相當於同齡人的三分之一。”
卵巢的衰退讓小滾珠忽然感到了危機,伴侶遲遲不願走入穩定生活,但她想要一個孩子,她意識到自己機會不多了。小滾珠本來想選擇凍卵,把機會留給未來。
當她猶豫著把計劃告訴母親時,卻得到了一個意外的回答,“她說與其凍卵,不如現在生一個。”她花了一些時間消化母親的提議,最終決定通過海外精子銀行進行生育。從小見慣了父母爭吵的小滾珠,其實並不覺得婚姻是衡量孩子幸福成長的標準:“我經常想埋怨我媽,為什麼明明三觀不和,還要和我爸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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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滾珠選擇的那家精子銀行,捐精者的頁面上寫明了對於孩子的聯繫意願,小滾珠選擇的那份是完全匿名的。這意味著,未來孩子不會和這位生理學意義上的“父親”有任何联系。
小滾珠說,“如今回過頭去看,這(通過精子銀行在海外生育)是一個非常適時的選擇。35歲後再選擇凍卵,取卵就需要好幾個週期,而且卵子質量不高,受孕成功率低。”
與Sarah和二妞不同,小滾珠在生下孩子後,甚至對自己能申領到生育保險金不抱希望。事實也如她所料,她母親替她試探性地撥打過當地政務中心的服務電話,詢問在未婚生子的情況下,是否可以申領生育保險金,結果對方直接以“這是一個道德導向的問題”為由拒絕了。
“道德導向”,這是一個看起來模糊而空泛的標準,其背後正在於,整個社會對未婚生子這一行為,仍然沒有準確的定位。上海某三甲醫院婦產科的黃醫生表示,他所在的醫院未婚產婦也可以建檔,醫院的職責在於關注產婦和胎兒的安全,不會強制要求提供父親信息。
但每個醫院的要求不同,沒有統一的標準和說明。小滾珠和Sarah在產檢時,就曾被要求提交結婚證或男方的戶口本。無奈之下,小滾珠的母親幫她查好了每個階段應該做的項目,在不同的時段單獨預約檢查。
不過好在,雖然沒有一個主流的家庭結構,但她們孩子的身份是被法律認可的。曾經,非婚生子女“上戶難”是一個普遍現象,但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出台,根據這一規定,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及非婚生育說明,即可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2021年的新版《民法典》則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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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片《生門》劇照
實際上,此前未婚生子女上戶口,還需要交納社會撫養費,如今社會撫養費的名目還在,不過在實際生活中,已經少有地區會向單身母親征收了。
在張萌看來,“觀念是一點點改變的”。這也是她願意站出來發聲的原因之一,因為“只有先被更多人看到,才能夠引發嚴肅的討論。”
在當初關注張萌案件的微信群裡,從事醫療工作的Selina一直在積極發言。她花費了很多時間,研究各種政策條例的漏洞,並將資料以郵件信訪的形式發送到衛健委等相關部門。她目前還處於單身,並沒有生育孩子,她說:“我不止是為了她們,我也是為了自己未來的可能性。”
打了多年官司的張萌則說,“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可能根本不在上海”,她說,“我從不覺得自己是弱勢群體,但單身媽媽裡一定有弱勢群體。她們不會發聲,但我們多做一點,她們未來就多一點可能。”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除董曉瑩外,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