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雜談|帶瓶威士忌給你
週末雜談也進行到第六週了。
我喜歡聽爵士樂,喜歡喝威士忌。
像紐約人的辦公室那樣,上班時也有客戶送的幾乎喝不完的酒,每人放一兩瓶在自己的抽屜中,沒人會在意你是不是在上班時有點微醺,我們要賣的是概念、是創意,只要不喝醉都是可以接受的。但倒也不是說在清醒時就沒有idea。
法國影集《Dix pour cent》(找我經紀人)中Liliane Rovère飾演著年過八十的老牌經紀人,菸不離手的抽,還會將大麻偷偷的塞在裡面,只要她頭腦還清楚就沒有人會有意見。我工作的時候是要聽音樂才會有靈感,第一份工作時就和老闆爭取了自己的辦公室——對我來說,職場上沒有所謂的公平,即使沒有前輩這樣要求,我需要還是必須開口,如果無法接受公司給的條件,或是他們無法給予我要求的,大不了就分道揚鑣,和談戀愛一樣。
看到小白哥(就不at了)在LS分享安溥演唱會說的一段話,大致上是說男人不要求婚而是花一段時間完成一個真正的諾言。馬歇爾就是這樣,鮮花、戒指、求婚都沒有,約會次數也數得出來,但在看完房子後就買了房子,之前討論到想在家裡運動,又自發興建了游泳池⋯⋯說到他怎樣,總覺得自己過分的炫耀,比較少談論他,我知道自己是幸運的。
酒精
人們有文明時,同時有了酒精。
海明威說作家的創意是在他的基因當中的,可能是民族遺傳下來的特質,我覺得人類對於酒精的需求也是一種基因上的本能,但我其實也只有偶爾小酌,因為我基因上就不是很能喝酒,以前在辦公室「偷喝點」酒精真的是一點點。
週末雜談就是沒什麼邏輯的寫文章,請不要認真探究以上寫的這段的歷史是否符合,此時我所想到的什麼就會把它寫下來。通常是根據我上週的生活感想、正在看的書或影集,也可能只是亂「關聯」過去知道、發生的事情。
還是某次和法國人在公園喝啤酒,他問我台灣人通常喝什麼?這真的很難回答,威士忌在廣告業中是經常出現的飲料,但一般和朋友吃飯也會喝啤酒,到西餐廳喝紅白酒也很平常,甚至我從小的家裡也是常備紅酒,這樣才能應付偶爾有人來吃飯。
不知道大部分的台灣人家庭都喝什麼?我從來沒喝過金門高粱酒或中國的白酒、黃酒。那時我就跟他說這幾年台灣某間酒廠的威士忌也做得很好,得了金獎。他甚至看了英文新聞連結,不過也不太當一回事,反正又不喝威士忌,甚至搬出法國人那套高傲:「哼,你在跟我說蘇格蘭的東西?」
好吧,我就說:「那我改天帶瓶威士忌給你!」
高傲的
你會發現我的段標其實也是亂下。
後來我真的弄到了一瓶葛瑪蘭的威士忌,實在是不便宜,我是想證實什麼嗎?
「台灣人也會釀造好的威士忌」——話說,台灣的媒體經常報導類似的新聞好像也無聊,也無法帶動經濟。這對法國人而言沒意義啊,首先他就不喝威士忌了,但就算我給他帶去了一瓶優質的葡萄酒,法國人大概也會先看酒標就對此先入為主的評論一番。
我還記得他第一次帶我去喝酒就是這樣。在@新性感雜誌 這篇文章中也有提到,我以前有個法國女性朋友,堅持要找到好的「法國」起司才要和我喝酒,但在她離開台灣前都沒找到她喜歡的,對我而言和朋友聚會才是重要的,不是那酒有多高級、起司有多到位!
弄到威士忌之後,我跟他說下次見面可以帶我之前說的金牌威士忌去找他。法國人通常比較實際,不喜歡也不會因為你很辛苦取得而假裝他喜歡,他說:「但我不喜歡威士忌啊!」
我回應:「那我帶一瓶你不喜歡的威士忌來幫助你也不喜歡我好了。」
會這麼說是因為我們的關係一直處在客觀上兩人沒有不能在一起的原因,主觀上也是互相的喜歡,但總在認真思考後覺得遠距離最後會受罪,我們經常覺得不如就來個快刀斬亂麻的分開,分開一下又會不小心合好,大概是最無聊的那種芭樂劇情。
最後,帶了他討厭的威士忌還是沒達到預期的效果。他認為這樣的我是很高傲的,因為我知道他不會因此討厭我。
附上這首歌,此時的內心就是這麼吵鬧
文化的差異
正在看《巴黎評論》,作家的訪談實在有點多,最近對寫作有些看法,上週就寫了兩篇。應該說是一直有某些看法,由作家們講出來證實心裡醞釀的一點概念,不過每位作家對於寫作也都有不同的見解⋯⋯
法國人不太喝威士忌,但英國人卻不在意喝紅白酒。是不是一種對於歐陸國家的響往,認同他們的文化底蘊比較高?
有趣的是五六十年代的美國作家許多有「外國經驗」,大多住在巴黎或者義大利的某個城市。他們也不諱言在歐洲生活時確實帶來文化衝擊(不是廢話嗎?)激發了寫作的靈感,用一種旁觀者的角度看著歐洲文化的獨特性,相信這對任何人而言都是具有啟發性的,短暫的停留也是好的。
我認識的許多歐洲朋友有寫作的習慣,他們有的也沒有意識到自己在寫作。
我確實很喜歡六十年代的生活方式,不過這樣說總有點怪,那時多數女性地位是低的。我也沒想到自己非要當女性不可⋯⋯生活在當時的人來體會異地的文化差異肯定是更明顯的,我算是羨慕他們的資訊不太發達——包括各地對女性的尊重程度。
這樣說起來,現代人要進行異文化書寫有可能相對而言是更困難的,有可能早在接觸一個文化時就從書中知道其中的差異,處在其中的觀察就不再如同上世紀的人這麼有感受,這類似我不喜歡看導讀的原因。
我曾經問一位索邦大學藝術史的教授,是誰寫了那些藝術作品的說明,而他告訴我不需要看那些說明,「通常是學習藝術的人想讓人知道他們懂的不一樣」。
《巴黎評論》問亨利米勒:「在三十年代,什麼東西是你在巴黎找到而在美國找不到的?」
他說:「我找到了一種在美國無法想像的自由。我發現跟人們的交流容易多了——就是說,我找到了能愉快地與之交流的人。」但他也做了解釋,那是因為他喜歡當個異地人,喜歡待在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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