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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的嬉隱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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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人的討伐體制故事電腦版:《PC 迷幻紀事》

小白的嬉隱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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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是何時把《PC 迷幻紀事》加入我的待讀書單,推測可能是四年前讀《尋找新樂園》時因書中提到而記下。淡忘幾年後,竟然在飛地書店架上看到,驚訝之餘也手刀帶走,因為這本 2006 年出版的書早已絕版。任職於大塊出版社的朋友亦不解,說他幾次巡倉庫也沒印象看過這本書。那麼潔平到底是哪裡搞來的?而且還是新的,太神奇了!

無論是英文原版的次標題:"How the 60s Counterculture Shaped the Personal Computer Industry",抑或中文版的「迷幻藥、搖滾樂,以及個人電腦崛起的真實故事」,都算有抓到精義。當中好些故事我從《尋找新樂園》和《黑客列傳》中已經看過,但讀《PC 迷幻紀事》有重拾記憶之效,更讓我把六〇年代的拼圖蒐集得更完整。

譬如《尋找新樂園》提到史都華・布蘭德(Stewart Brand)創辦的《全球型錄》收刊號(對,飛地書店有真跡,封底就是 Steve Jobs 曾引用過的 "Stay Hungry / Stay Foolish" 出處)做完後的 1971 年六月二十一日,他辦了一場「消亡派對」來慶祝,邀請員工和朋友(很多是西岸電腦高手)以及讀者共襄盛舉,並在現場提供兩萬美元的現金做為「種子」,讓眾人集思廣益如何運用這筆錢,頗有天使意味。但隨著夜漸深,錢也只剩 14,905 元,剩下五千多元亡逸於逐漸散去的賓客。最後大家投票將這筆錢給了佛瑞德・摩爾(Frederick Moore),他藉此成立了「家釀電腦俱樂部」(Homebrew Computer Club),讓無論專業或業餘玩家都能分享 DIY 電腦經驗。後來包含蘋果在內的二十幾家公司都起源於此,可見《全球型錄》影響層面之廣深!

其實當初讀《尋找新樂園》時我就在想,既然《全球型錄》這麼具有江湖地位,那史都華・布蘭德為何要結束呢?是銷量不佳還是另有其因?結果答案就出現在《PC 迷幻紀事》中,且包含更多前後脈絡。原來《全球型錄》在創刊三年後的 1971 年,銷量與口碑日佳,但布蘭德與妻子的感情卻在每期型錄出刊的壓力下開始出現裂痕。彼時型錄篇幅期期擴增,內容又要有趣,搞的布蘭德簡直要起肖,甚至想過自殺,只得求助精神科,真患上了憂鬱症。因此他想先結束婚姻,再停刊型錄,這就是最後的結局。

至於當晚派對中拿到錢的佛瑞德・摩爾,也因為暫時保管這筆錢的心理壓力太過巨大,讓這名反戰、反資本主義、視金錢為魔戒(托爾金的《魔戒》是嬉皮聖經無誤)般具有萬惡淵藪魔力的有為嬉皮青年,也沒好過到哪裡去。他深陷在金錢帶來的無限可能中卻動彈不得,因為太多求助者上門攀緣。於是他把錢塞到鐵罐裡,埋到後院地下(好個意志力!)。之後才決定挖出來交給一群舊金山的社運份子,他們利用這筆錢成立了「一號計畫」(Project One)社群,推廣上課、遊行、劇場等活動,以及首創在不同據點提供分時共享電腦服務,讓資訊工具平民化,並結合社會運動,對抗主流體制。而這也是前述家釀電腦俱樂部的前身之一。

對於本身從事資訊業,又醉心六〇年代反文化的我來說,這些故事真精彩不過,一讀再讀也不倦!

這三本互有關聯、可以一起看的書,在這幫大家整理一下,以出版先後順序排列:

  • 《黑客列傳:電腦革命俠客誌》(Hackers: Heroes of the Computer Revolution)出版於 1984 年(中文版是 2012 年),我是兩年前讀完。
  • 《PC 迷幻紀事》(What the Dormouse Said: How the Sixties Counterculture Shaped the Personal Computer Industry),原著出版於 2005 年(中文版是 2006 年),我剛剛讀完。此書中亦多次提及《黑客列傳》,足證其經典地位。
  • 《尋找新樂園:只用剪刀漿糊,超越谷歌與臉書的出版神話》(From Counterculture to Cyberculture),原著出版於 2006 年(中文版是 2016 年),我四年前讀完。之前的讀書心得未在 Matters 貼過,但我已多次提及(關聯區中即有數篇),所以請容我在下方直接復刻舊文算了。

而搖滾樂與迷幻藥,更是串連起一切反文化的催化劑與黏著劑,讓音樂、電影、文學、哲學、藝術、科技、醫學、社會、政治、人權…. 通通攪和在一起,有善者如登月、推動同志平權的石牆運動,亦有惡者如越戰、查理曼森連環殺人案。而那勃發的文明烈火幾乎延燒至全世界,到處都在革命、搞運動,整個人類思想與意識都向前邁進了一大步。綜觀二十世紀,應該沒有比六〇年代再更令人激奮的十年了。謹以本書前言中的一段話來打住我這感嘆生不逢時的怨念文吧:

如今,事過境遷三十餘載,六〇年代最多只剩下腦中幾縷回憶。當然,就像那個笑話所說的:如果你還記得六〇年代,就表示你沒體驗過。今日看來,那個眾人披頭散髮、綁頭巾、擠小巴、戴念珠的時代場景或許引人發笑;高舉兩指成 V 字不再意味勝利,而代表和平。數百萬人集結發聲只為支持一個理想,無論是民權運動或終止越戰。相較之下,憤世自利的九〇年代,和越來越不確定的當代,都與六〇年代顯得如此不同。
有人說擠小巴的嗎?

PS. 本書原文書名 "What the Dormouse Said",來自於六〇年代舊金山迷幻搖滾天團 Jefferson Airplane 的經典名曲〈White Rabbit〉,而這首歌靈感則來自《愛麗絲夢遊仙境》。歌是這麼唱的:

Remember what the dormouse said
Feed your head

同場加映睡鼠的頭被瘋帽客和三月兔塞進茶壺裡的場景。壞壞白兔!

出自 1865 年《愛麗絲夢遊仙境》初版中由 Tenniel 爵士所繪的插畫

君不見卷首先來這麼一頁作為開場白,這訊息已無比清晰:

前言之前的卷首頁

真要說關聯性,書中用這麼一句話來描述某位電腦高手:

現實世界彷彿「愛麗絲夢遊仙境」,雖然他自小所受教育都強調美國的言論自由,但實際上保守勢力卻在暗中控制誰能說話、誰不能。

至於披頭四的約翰藍儂也很喜歡愛麗絲夢遊仙境,這難道也要我告訴你?更別說去年電影《駭客任務四》也和這首歌、這本書有深刻連結。電腦界、文學界、搖滾樂界,彼此相互影響的共生關係,宛如一面巨網繫結起箇中有志之士,這便是跨領域同溫層的道理。


【原文作於 2018 年 5 月 1 日 】

從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這句話開始說起...

原文版標題取得好:"From Counterculture to Cyberculture"(從反文化到電腦文化),但中文版「照慣例」就鳥掉,真不知這些出版社的編輯在想什麼。

讀後覺得這是一本比較像論文的報導式書籍。作者把這七十年來的反主流文化、文學、音樂、科技、哲學等諸多不同面向的歷史給串起來,這就很像書中重點——模控學——所談的理念:跨學派融合的知識體系。從這點來看,本書架構與內容和其所研究的主題倒是挺一致的就是了,蠻適合對這段歷史構面有興趣的人。只不過,同樣的概念一再重複,這實在過於碎嘴,所以我在看後半部時幾乎都加快閱讀速度。

不過本書前半部倒是很醒我腦,那個六、七〇年代的反主流文化——搖滾樂、嬉皮、人權、抗爭運動——始終都是最吸引我的主題。尤其,讓我站在社會影響的層面,重新審視另一番 Grateful Dead / 死之華樂團的偉大之處。我想本書讓我收穫最多的,應該不是直接記述於書中的部分,而是我對 Grateful Dead 的觀感。以前我當然知道他們是六〇年代舊金山嬉皮迷幻音樂的老大,但現在我懂了他們的影響層面還真不只是在音樂界,而已經徹底牽纏到了社會文化甚至科技與生物學界層面,那是一個全面性的綜合力量。難怪 "deadhead" 會這麼死忠!原來死之華早已超脫成一整個時代的文化代言人之一不是沒有原因的!我想我從此應該就會是個不折不扣的 deadhead 了。

不來一首迷幻經典的鱷魚怎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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