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 或是 持有
執行項目時,經常性的會涉及單場的臨時性使用設備或物料,以及經常使用的設備物料,這些無論是要購入成為公司的經常性資產,還是要改採每次單獨租用,兩種方式各有其優缺點,每每在討論的時候又像是陳年話題一般討論個沒完沒了。
例如每次都要用到的無線電系統,其實活動期間特性都是臨時性才會發生,也就是有明顯的潮汐差異。平時這套裝備放在辦公室,可能幾個月都沒有人去看過。但真的要到活動當下,已經等於是正式上戰場了,拿出來用又發現電池、機器、耳機、麥克風......各種狀況連連,當下明明就在忙著應付眼前的狀況,卻還是被這小狀況耽擱著,實在很心累。
結果在一次檢討會議中決定啟動更換的程序,但臨時又許多新案件一直出現,各種新舊狀況接踵而來根本無法空出時間來專心研究與處理,最後這同一套裝備就又被拉出去執行新活動,自然又是一陣各式各樣的撞牆不順與煩心。
等活動結束後,此事又重新上檯面來處理。這時才開始考量過去那種「集中式」的處理方式是否順應時代應該做一些調整與變化?例如外面有許多專業的通訊器材行其實也有做類似裝備的租用,可以用每日一定金額的計算方式來臨時承租,這樣不必真正擁有的方式,可以讓團隊少去一塊資產的管理精力,每次要使用前再去租用需要的數量,用完就歸還後也不必做管理與保養。機器如果有問題或是狀況,其實都是出租方要解決,團隊少了存放保管的責任,頗是輕盈。況且每次要使用還會有單次使用的發票,在財務上更好將相對應的支出歸類到單次項目之中。
租用的缺點自然也顯而易見,就是單日的租金如果乘上使用天數,加上每年要執行的活動數量相預估進去,可能就會發現並不便宜。此時就又會想說如果自己持有會不會更為經濟實惠呢?
有時候就在這樣的矛盾拉扯之中,一不小心又忙碌了起來,這事情可能又被放在一邊被捨棄不顧。等到活動要開始了,才又發現這陳年箇疾根本就還是在那邊,並沒有被解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