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槍控新策略:創意十足的荒謬篇章
歡迎來到加州,一個不僅陽光普照,還擁有創新槍械法律的神奇之地。這裡,立法者們如同藝術家般揮灑創意,為我們呈現了一幕幕荒謬的立法戲碼。
首先,向SB 452的微型打印技術致敬。在這項法案中,立法者們奇思妙想,要求所有新的半自動手槍必須能在彈殼上留下獨特的印記。這無疑是對未來犯罪調查技術的大膽預測,卻似乎忽略了現實中的技術可行性和實際效用。
接下來是SB 2,一項讓隱藏攜帶槍械的法律變得更為嚴苛的壯舉。根據這項法律,擁槍者需要超過21歲,並接受全面的槍械訓練。這似乎在告訴我們,只有成為槍王之王或者John Wick,才能在加州安全地隱藏攜帶槍械。
別忘了彈匣容量的限制——《刑法典32310》。這條法律將彈匣容量限制在10發以內,似乎是基於某種神秘的邏輯。因為,眾所周知,問題始於第11發。在罪犯圈子裡,這是個公認的事實:如果你的計劃無法在10發內完成,那就該重新規劃了。
而加州《刑法典第30515節》中對「突擊武器」的定義更是精彩。這裡,立法者如同品酒師般細數著禁止的槍械特徵。步槍有凸出的手槍握把?嚇死寶寶了。前手槍握把?大膽刁民。這不僅是對槍械的管制,更像是對「槍械美學」的獨到見解。
總結來說,加州的槍械立法就像是一場盛大的荒謬劇。這些法律在宣稱保護公共安全的同時,卻對實際效果和守法公民的影響置若罔聞。在這些創意十足但實用性存疑的法律面前,我們不禁要問:真正的罪犯是否會因此停下腳步?
Reference:
https://sacobserver.com/2023/10/the-lookout-what-you-should-know-about-californias-new-gun-la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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