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爆」公共空間背後的意義
我們常忽略「公共空間」的定義從來就應該蘊含「大眾」與「共享」兩種意義,也常忽略、沒有更多體諒:現在大多數的大眾空間,實際上並沒有「共享」,仍有許多人的利益沒有被考量到,例如街友、移工、女性、長輩、身心障礙者……等。又,大多數人對現在的公共空間也缺乏共同享有、共同負責的認知和參與感。
全世界的公共空間,廣場、公園、人行道、市集,一直是市民生活的中心和集體回憶。公共空間提供了聚會、社交、休閒等功能,也凝聚了人和人之間的情感,當然,有時也成為抗爭與示威的場域。公共空間的定義是動態的、日常生活的、有爭議的、有認同和歸屬感的,也是可以展現城市風貌、社會連帶的。
這樣的展現,從國內到國外的例子都屢見不鮮:台北的「自由廣場」、「永康公園(後形成商圈)」、香港的「星光大道」重開,以及因「反送中」而開拓的「連儂牆隧道」、紐約「空中花園」的規劃、舊金山的自行車團體群聚使用街道......等,每個例子都是眾人賦予公共空間有更多想像的經典。也因為空間帶來如此大的意義,我們更應該在裡面有更多不同群體的對話、溝通,讓空間成為社會關係的溫床。
「公共空間的概念從來就不是被保障的,它是由不斷的抗爭中得來」而這樣的抗爭,是保障公共空間的自由、促進社會正義的方式。
...「一座偉大的城市就像是一場很棒的舞會,人們會留下來是因為他們擁有美好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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