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韬韬步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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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一点|第二章(5)

韬韬步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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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蓋一個秘密,需要一個謊言;逃避一個秘密,需要生命的代價;當秘密暴露時,卻發現一切皆荒唐。曉東有一個秘密。告訴她秘密的人已经死去,寫著秘密的白紙黑字也已化為灰燼。她帶著秘密来到荷蘭,在這個田園國家開始平靜的新生活。然而,靜好的歲月未能維持多久,經濟危機和文化衝突讓她成為一個負債累累、無家可歸的單親母親。困境中她向曾經急於逃離的人求救,換取解救的代價則是不得不重新面對秘密即將被發現的危險……

差一点|第二章(5)

保險公司來信向我索取亞當的稅號,不然他們就無法為我升級家庭險。

“這麼點的小孩怎麼會有稅號?”我再次打電話過去。

“在荷蘭人人都有稅號,新生兒報出生時就拿到稅號了,沒有稅號我們無法為您的孩子上險。”

亞當生下來時是托馬斯為他報的出生。我在他留下的一堆檔裏只找到亞當的出生證明,怎麼也找不見稅號,於是我又給市政廳去電話,他們讓我帶著孩子本人和他的證件走一趟。我帶著亞當去了,櫃檯後的辦事人員向我索要孩子的居留許可。

“他是荷蘭人,”我說。

“這裏說他是中國國籍,”辦事員指著電腦終端。

“搞錯了,他的父親是荷蘭人。”

“孩子的國籍自動跟隨母親。”

“不是有很多跨國婚姻的孩子都拿荷蘭護照嗎?”

“這要孩子的父親為他辦了。”

難道托馬斯沒有為亞當辦荷蘭國籍?

“您再看看,他的父親應該辦過的。”

“對不起,這裏說他是中國籍。”

是托馬斯忘了申請,還是他有意不讓亞當“騙取”荷蘭國籍?或許這又是婆婆的陰謀,因為孩子有了荷蘭國籍,母親也就容易靠孩子拿到國籍了?

“他的居留許可呢?”辦事員催促道。

“他沒有居留許可。”

“這可不行!”辦事員一聽到亞當沒有居留許可,立刻變得嚴厲起來。“您必須馬上為他補辦。”

“能直接給他辦荷蘭護照嗎?”

“那要讓他的父親來一趟。”

“他的父親在國外,一時回不來,麻煩您先給他個稅號吧。”

“還沒聽懂?”對方不耐煩了。“沒有居留許可無法辦稅號!請您馬上給他辦理居留許可,否則我們就要採取法律措施了。表格請到前臺拿,有問題請參考移民局網站。”

我讓自己冷靜,一件事情一件事情來解決:要解決欠醫院的債務,亞當必須有醫療保險;要有醫療保險,必須先有稅號;要有稅號,必須先有居留許可。我辦過居留許可,知道移民局效率低下,申請個居留許可怎麼也得要三四個月,醫院等得了那麼久嗎?

我給托馬斯打電話,一天呼十幾趟也沒有人接。第二天再呼,仍沒有人接。我在他的語音信箱裏留言:“托馬斯,快回來一趟!亞當的居留發生問題,必須你出面解決,用不了很多天。”之後,我把同樣的留言又用短信和WhatsApp分別發了一遍。

仍沒有回音。

我有種不詳的預感:婆婆的直覺是對的,托馬斯出事了。我打電話給她,剛想問她是否已經報了警,她說已經聯繫上托馬斯了。

“什麼時候?!”

“就在我們上次通話的後一天。怎麼,他還沒找過你?”

“我根本就聯繫不上他!”

“他會來找你的,應該就在這兩天。”

“他怎麼了?”

“他自己會跟你說的。”

婆婆語焉不詳,我有了另一種不詳的預感。

“發生什麼事了嗎?”

“他會跟你說的。”

托馬斯並沒有來電話,我給他發去的資訊和留言仍舊沒有任何回饋。我打電話跟醫院商榷付款的事,他們讓我別著急,有困難可以一張發票一張發票來付,等拿到保險後再向保險公司全額索賠。

“什麼叫一張一張來付?”

對方聽不懂我的問題。我把那張兩千多歐元的發票找出來,將發票號報給他聽。

他聽後說:“我們這裏的記錄顯示,總共有七張發票,你的那張是其中之一。七張發票的編號分別從20112310排列到20112316,請您仔細核查。”

我讓他先別掛電話,把手機放在地上,走到角落裏從花花綠綠的信件中找出醫院來的,一封封拆來,將發票取出,按照編號排列好,逐項對照明細分類:頭一周的重症監護室住院費、後一周的兒童病房住院費、黃疸光療費用……數額不同的是不同發票,數額相同的是同一張發票的催款,多出五十歐元的是第二次催款。這些兩千、三千、四千相加怎麼也要有一萬多了。我來不及拿計算器,抖著手撿起地上的手機——對方已經掛線了。

接下去能住哪兒?哪里能來收入養活我和亞當?這些我全來不及去想了,佔據意識的只有一個問題:如何將這債務解決掉?

我坐在冰涼的鐵皮船板上,等自己的心跳慢慢接近正常,在腦中梳理程式:要解決欠醫院的債務,亞當必須有醫療保險;要有醫療保險,必須先有稅號;要有稅號,必須先有居留許可。辦居留許可需要幾個月,這期間我必須借錢把醫院的帳單先付掉一筆——也就是說,花錢買時間。同時,我也必須借錢租個地方來住。可是,誰會借給我錢呢?我又該怎麼還?所有這些問題纏繞起來打成個死結,我不知從何入手去解開它。只有一點是確定的:亞當必須有居留許可,否則他不僅無法拿到醫療保險,而且黑戶身份還會在將來給他帶來更多的麻煩。

我上網搜到移民局的熱線,撥了近半小時終於接通了。對方聽到我說要為孩子辦居留許可後,第一句話便是向我所取亞當的醫療保險號。

“您搞錯了,要辦了居留許可後我才能為他申請醫保!”

“沒有醫保我們就不能給他辦理居留許可。”

“可是沒有居留許可他就不能辦醫保。”

“這是法律,我們不能擅自改變法律。”

“這不合邏輯呀,他怎麼能既有醫保又有居留?總得有個先後吧。”

“先要有醫保才能辦居留。”

“保險公司說的是相反的。”

“我不管他們是怎麼說的,這是法律。”

我一遍又一遍解釋,對方一遍又一遍重複。最後她煩了,扔下一句:“這是你的責任,不是我的責任”,掛了電話。

 我再次打電話到保險公司。一樣的對話,相反的說法:請去跟移民局商量。掛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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