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與我
我從5歲被送去和祖母同住後,就開始跟著祖母上教堂。所以我從小是聽著聖經故事長大的。到了高中更是住在教會,接受教會的訓練。除了星期日帶小朋友的主日學,偶而也會在平時的聚會中講一些小題目。那時侯我可以說是教會堅定的支持者。
出社會後我和教會就漸行漸遠了。多次嘗試回去,但不行就是不行。主要的原因就是,教會教我的,和我在現實人生中體驗的,有了落差和矛盾。而教會中沒有人能給個說服我的說法,只會說那是撒但影嚮了我的信仰、神自有安排、信仰要堅定、 好好向神禱告之類的。
年紀漸長,我發現我其實是一直相信神的,不相信的是教會。更具體的說是教會對神和聖經的詮釋。
現行的基督教,很巧妙的把「神=聖經=教會」這個觀念深植在信徒的腦中,所以我們和神的關係變成必須透過教會才能建立。聖經變成教會的工具,因為教會掌控了解釋權。把聖經神聖化後教會間接成了神的代言人。
但教會本質就是一群人因共同信仰而建立的組織,所以和其他任何由人建立的組織一樣。該有的問題都會有。甚至因為信仰形成的權威性和封閉性,裏面的問題有時會比其他不同性質的組織來的更嚴重。過去的歷史早就証明這一點。
聖經被教會做為神的話來教訓信徒,而無視於聖經本質是由人書寫和編輯而成。和其他歷史悠久的書籍一樣,由抄寫傳承,就會有抄寫錯誤,和抄寫者增加或刪減字句的問題。由人編輯,就有人為篩選內容的問題。像是某些內容已不適合現代社會的價值觀,教會都會選擇性無視或不解釋。可是在當代,這些內容是有其背景和義意的。把聖經神聖化,只會讓人離神更遠,信仰變得是一種形式,一種表演。
這些問題,以前的天主教就發生過了,所以才會出現新教。而新教,其實也還是在走同樣的路。
我現在看聖經,它就是前人和神試圖建立關係的體驗所留下來的記錄和痕跡。每個人都可以用不同的角度去解讀,因為這種體驗,本來就是私密的,個人的。是屬於你和神之間獨有的。但因為聖經被神聖化了,內容被篩選了。我們便讀不到其他人不被主流認同的體驗和紀錄。
神其實是不用人類的語言來說話的,語言和文字是人類的產物,這個宇宙及其背後運作的法則才是神的創造。透過神的創造來理解神應該比透過聖經來理解神靠譜得多。想透過理解神的創造來更認識神,更是開啟人類近代文明發展的重要契機。科學,是理解神的一個重要途徑。
如果自由意志是神給人類最大的禮物,那代表者神不會因為你不信神就給你懲罰,也不會因為你親近神就獎勵你。因為這就不叫自由意志了。自由意志代表著我們所做的每一項選擇,都會承擔其選擇相對應的後果。這背後的因果運作原則是來自於神的創造。但神並不會介入或要求我們應當如何選擇,因為我們是神最美好的創造物,有著自己決定自己前途能力的創造物。
現在的我,是這樣的理解神。也喜歡這樣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