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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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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过去了,这一届小朋友还是会被《魔兽世界》吓哭

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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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发表在游研社的稿子。)

前几天,有条新闻在各大游戏论坛被讨论了一阵:“《魔兽世界》地铁广告吓哭小孩,工商部门要求整改”。

新闻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西安的一位家长向陕西电视台反映,称地铁里的游戏广告(内容是希尔瓦娜斯的形象)非常恐怖,吓哭了孩子,随后工商部门表示这张海报违反了广告法,要求广告公司立刻处理更换。

看到这条新闻的标题,我还以为自己穿越回了十一年前。

2007年的7月份,相同的戏码就曾经上演过。那个时候,吓哭小孩子的是“绿眼睛妖怪”凯尔萨斯。作为大反派被脚男们推倒在风暴要塞的他,确实看起来也不怎么面善(没有一点暗示女王要进副本的意思)。

对于老玩家们来说,那可能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时间点。彼时代理商的名字还叫作第九城市,海报里绿油油的“燃烧的远征”只是游戏的第一部资料片,而部落的大酋长也还是萨尔。如今触了霉头的这张广告,已是8.0版本的宣传海报,大酋长的位子也成了艾泽拉斯风险最高的位置之一。

而在《魔兽世界》之外,世界也在一刻不停地转动着。

随着2015年广告法的修订,网易大概很难像当年的九城那样理直气壮地回复“该系列广告是符合发布规定的,但出于社会责任感进行更换”了。

严格来说的话,这张海报可以既违反第九条里的“广告不得有恐怖、暴力内容”,也违反第四十条里“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只是,大家都会有些疑问——要是广告内容不合法的话,它是怎么通过层层审批,贴在地铁站里的呢?

这其实让人想起了另一件类似的事。2013年的时候,《中国好声音》选手吴莫愁的地铁海报也摊上了和希尔瓦娜斯一样的事:吓哭了小孩子。

广告大概长这样子。

这在当时也是个小小的热点话题,不少网友都表示“确实很惊悚”,“希望能撤下”……以及,毫不意外地,也有律师说它违反《广告法》了:因为有“恐怖”内容。

而广州地铁给出的回复是:地铁上所有的广告都符合广告法,满足程序规范性和审批条件,所谓的“吓人”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不会因为部分市民认为其吓人就撤走。

可惜的是,十一年过去了,《魔兽世界》还是没有“见仁见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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