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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於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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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不簽?|我又不是傻了,當然不簽呀

忠於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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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篇發生在軍中的小故事,簽與不簽,並不會讓人難以決擇

簽名

對說來說不過就是三個字,很簡單,試想從您會寫字開始,到了人生的二十歲,又或是三十歲,寫過了多少次你的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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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砲兵

情況一樣是拉回到那個青春的年代,根據之前參加社區活動的這一篇文章《我的人生座右銘 │ 左耳進 右耳出》,裡面可以知道我之前當兵時,是當砲兵的。砲兵的任務,就是打高射砲之類的,但因為大砲在發射時,會有很大的後座力,所以就要挖個洞後,將大砲的腳給固定住,這時的這個洞就很重要了,怎麼挖也是個學問的,挖一個方方正正又深的洞,在野外其實是不好玩的一件事,尤其是當你順利挖好一個腳的洞時,在另一腳的洞的底部出現了一顆巨大的石頭,很巨大的埋在深處,這時候要班兵要怎麼處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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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正題

因為我是辦理連上的業務,所以知道各位學長學弟的幾根毛之後,基本上有很多的苦差事可以繞道而行,千萬不是因為我處理事情很利害,真的是事情非常的多喔,不要誤會,不是我不想幫各位弟兄的忙啊,我也很想擦窗戶,洗地板,搬桌子,順便摸魚的啊。

基本上在處理業時,當熟悉上手之後可以處理的很快速,所以有很多時間都是自已,期間想要做什麼事,都是可以的(大誤),只要不要在錯誤的時間點出現,在正確又合理的狀況下,我就像個飄飄人,飄呀飄,飄呀飄,飄呀飄。

就在某一天,不知道為什麼,士官長突然與我聊天,問我:看你在連上過地這麼爽,這麼地開心,要不要來我的底下做事情呀,在這裡有吃有住,又可以存錢,而且之後保你連升三級,幾年後你就是大學長了,更不會有人動你了,之後就拿出一份文件,並且說明在這裡簽名就好了。


傻子?

當下心想:媽呀,我又不是傻了,傻子才會簽下三個字,然後當志願役,只好臉上一抹微笑,跟士官長說我會好好地考慮,這件事不可兒戲,我回家問一下爸媽,然後這件事情才結束。

事後我是用爸媽不同意,媽祖也不同意才讓事情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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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回想,當時的我如果簽下去,真的可以像士長官說的一樣,在軍警界如魚得水嗎?而且如果從那時就簽下去,到現也已經過了十五年,只要再過五年的話就可以退伍了耶,好像還不錯,只要服務滿二十年,就有終身俸可以領,棒棒。

但你現在問我如果可以回到當時,我會簽下去嗎?答案當然還是一樣不變啊:『不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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