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頭四追星英倫行 Day 9】The End
【原文記於 2015 / 9 / 3,在路上】
終於到了最後一天,日子怎會突然加速起來?這是我今天早上起床時的第一個念頭。
我們首先來到了六〇年代女神 Jane Asher 一家人的舊居。她曾是 Paul McCartney 的多年女友,Paul 也曾經寄住於她家閣樓好一陣子,1965 年就在這裡寫下了史上被翻唱次數最多的經典名曲〈Yesterday〉。這棟房子外觀看起來頗為高級,Jane Asher 不愧是出身良好的氣質美女。後來兩人論及婚嫁,便搬去 Paul 位在 Abbey Road 錄音室附近的家,下午我們也會去那裡。但男人吶,而且是當大明星的男人,果然是多情又本色,竟然有了天菜還不知珍惜,在一次被 Jane 抓姦在床後也結束了五年感情。昨天我們去過的 Bag O' Nails 俱樂部是 1967 年 Paul 和他未來妻子 Linda 的初識之處,那時他和 Jane 其實還沒有分手,不過被抓姦的這位小三也並不是 Linda。Paul 啊你好個真男人哩!另外值得一提的是,Jane 的哥哥 Peter Asher 也是名英國歌手,他前幾天也有去利物浦參加 Beatleweek 的演出。
接下來我們要去參觀 Brook Street 23 號,Jimi Hendrix 和女友曾經於 1968 -1969 年之間租下的這棟房子二樓住過幾個月,而這裡也曾經是韓德爾兩百多年前的故居。現在這裡作為開放參觀的韓德爾博物館,我們到的時候相當不巧,因為正在整修,原本二樓外牆上有塊藍牌記載 Jimi Hendrix 住過這裡,現在卻被鷹架擋住看不到。雖然無緣睹見 Jimi 名牌,但既來之便是進去參觀也不錯。導覽阿姨耐心又親切地向大家說明韓德爾與此居的故事,但我對古典樂認識淺薄,更從未研究過韓德爾,只能看看古物抒懷了。導覽阿姨說現在的改建正是為了將來會擴充為包含地下室的整棟規模,其中也會納入 Jimi Hendrix 的部分。若是可以同時滿足古典和搖滾樂迷,那肯定非常有賣點。
雖然與 Jimi 無緣,但陰錯陽差我好歹還是見到了他。話說這棟大樓旁邊有一間叫 Hush 的餐廳,我因為去借廁所而發現他們的牆壁上掛了好多名人以食指封嘴噤聲的黑白照片,其中有 Liam Gallagher、Christopher Lee、Sting 等等,似乎都在呼應這間餐廳的名字 - Hush(肅靜)。但最特別的是牆的另一面掛著一張 Jimi 皺眉揪嘴彈琴的全開海報,好像呈現著大家都閉嘴,獨讓 Jimi 演奏的意象。這泡尿撒得相當值得,Jimi 還是沒有放棄我。
然後我們走了一段路,來到位於海德公園附近的 Green Street,1963 年披頭四從利物浦搬來倫敦繼續打拼事業之時,四人便曾在此街的 57 號合租了一間公寓。所以這裡是披頭四在倫敦最初的住處、傳奇的起點。在這裡沒待太久,大巴便來接我們到位於海德公園和白金漢宮之間的 Hard Rock Cafe 去吃午餐。
聽說倫敦這間 Hard Rock 正是創始店,1971 年由兩個美國人所開的。既為創始,聲勢自當不能馬虎。搖滾樂迷若來倫敦可千萬不要錯過這間 Hard Rock,因為店內所有牆壁上上下下幾乎全部都是搖滾大神的照片、金唱片、樂器、服裝,琳琅滿目,再加上幾台電視螢幕不間斷播放 MTV 台,整個狂熱的搖滾氣氛絕對會讓你欣賞到忘記吃飯!老師說要吃快一點,因為對面還有間他們開的 "Rock Shop",裡面專賣他們的紀念品,如 T-shirt 和馬克杯等等。但最最特殊的其實是店裡的地下室,聽說藏有不少極度珍貴的歷史真跡,且不定時會開放參觀!
一聽如此,我們哪管甜點上了沒,連超大份的主餐都來不及吃完,就紛紛跑去對面店鋪等待地下室開放。店內本身是沒啥特別,除了櫃台後面有一大片掛滿了用吉他琴頭當裝飾的牆。那個地下室入口上方掛了個牌子,寫著 "The Vault",我們就站在前面癡癡的等這「地窖」開門,等到連集合時間過了都還沒開。但我們不擔心,因為有老師陪著等,呵呵。約莫過了二十分鐘後,終於有一位會說一點點華語的混血兒店員妹妹拉開了繩子,放我們下去參觀。
裡面果然是藏滿了各式價值連城的真跡樂器,包含貓王、Bob Dylan、Jimi Hendrix、Jimmy Page、Duane Allman、Keith Richards、Bo Diddley、Les Paul、Bill Wyman、John Entwistle... 等等大神用過的琴,還有 Lennon 的牛仔外套及眼鏡、瑪丹娜的子彈馬甲,以及 Freddie Mercury 收藏的中國古椅。其中最為昂貴的東西是 Jimmy Hendrix 那把 Flying V,估價竟然要五十萬英鎊,兩千五百萬台幣!為了保護這些價值連城的古董,難怪地窖平時不直接對外開放參觀。店員妹妹讓我們拿著道具琴在地窖裝模作樣假掰後,即使大家都覺得還沒看夠,卻也只能趕快出去集合搭車。因為我們要保留足夠時間給今天最後的高潮,Abbey Road。
抵達 Abbey Road 之前,我們先順路到了 Apple Boutique 精品店舊址。披頭四在創立蘋果唱片前不久,先於 1967 年底開設了這家精品店,並在隔年找來一個荷蘭藝術家團隊 The Fool 把整棟建築外牆漆上七彩迷幻絢爛花紋。沒想到此舉卻引來房屋公司因為擔心會影響周邊地價而向西敏市議會抗議說不倫不類,而且沒有經過地主授權可以這麼做。於是他們只好在 1968 年五月把這棟建築再全部漆成白色,卻也沒撐多久便在夏天關門收攤。現在二樓外牆上掛了塊藍牌來紀念這棟有過短暫輝煌的大樓,不過可能因為 John 和 George 先走一步,所以藍牌上的人名只標示了他們兩位。
披頭這個瘋狂的點子不禁令我想到,原來現在走精品路線的 Apple Store 開幕之前三十幾年,就已經有「蘋果精品店」了,而且裝潢設計比起現代版本更勝一籌!我聽老師講這段故事時不由得對那些古板的傢伙嗤之以鼻,竟然捨得毀掉如此美麗的藝術創意!不過披頭四也很故意,他們那徹底單調化的漆白舉動,似乎預視了從 1967 年胡椒軍曹專輯封面的繽紛色彩轉變為 1968 年白色專輯極簡風的心境轉變,也許理想的逐漸幻滅便是由此開始,說不定這也算導致樂團結束的開端之一。
接下來前往 Montagu Square 街 34 號樓,這棟房子以其眾多搖滾名人住客而知名。最早是 Ringo 在 1965 年租下這裡,但人沒住幾個月就搬走,房子卻繼續承租。後來他當起二房東,將房子轉租給 Paul 及一些和披頭合作的藝術家,Paul 原先是想藉此來當錄音室,但沒多久也作罷。後來 Jimi Hendrix 和女友租下,不過有天因為嗑茫到把白油漆往牆上撒,而被 Ringo 趕出去。所以 Jimi 是先住過這裡,後來才輾轉住到韓德爾故居。接著是被 1968 年認識了小野洋子的藍儂租下,錄白色專輯時他倆就住在這。結果某日遭到警察突襲、搜出大麻,兩人遭逮。雖然後來罰錢了事,但大受驚嚇的洋子卻因此流產。眼看麻煩太多,原地主決定訴諸法律,不准 Ringo 當二房東,也不准在屋內彈奏音樂。Ringo 覺得搞到這種地步很沒意思,便決定再也不租了。
然後我們來到 Cavendish Avenue 7 號,這裡沒有門牌,但卻門禁森嚴,因為此處正是 Paul 的住所。這棟別墅看起來十分高端,院子又大,只是大門緊閉,我們當然不敢爬牆造次,於是只能照照大門便閃人。Paul 住這裡的好處是離 Abbey Road 錄音室很近,走路幾分鐘就可到。當年披頭四常常先到此處聚會或排練,然後再去錄音室工作。所以我們也學他們,直接走去 Abbey Road。
終於到了此行的最後高潮、令全世界樂迷魂牽夢縈的 Abbey Road 錄音室和前面路口那條斑馬線。我期待已久的穿越照時刻終於到來!老師為我們安排兩小時停留,就是為了讓大家好整以暇地觀賞及拍攝這間全世界最知名錄音室及斑馬線。根據 Geoff Emerick 書中所述,披頭四自 1962 年起,幾乎所有作品都是在此錄製,只有少數幾首歌曲例外。尤其是他們 1969 年推出的專輯,更直接以 Abbey Road 為名,並到斑馬線上去拍攝封面照片。封面上不僅四人的跨步姿勢協調,顏色配置更是完美無暇。今天天氣算不錯了,但天空還是不若原圖湛藍。而且現在的斑馬線和當年有點位移,所以聽老師說很難拍出一模一樣的效果。事實上,封面構圖看似飽經計算,其實只是好幾張不同角度所拍攝的其中一張。如今此地乃交通要衝,車多且無號誌,只能自己眼明腳快,抓準時間快步通過。我也喬了好久時間,拍了十幾張才終於選出一張角度契合又剛好無車的穿越照。
說到這張唱片,雖然名義上披頭四最後專輯是《Let It Be》,但其實它的錄音時間早於《Abbey Road》幾個月,後來又幾經波折到了 1970 年才推出。所以《Abbey Road》才是他們實際上的最後一張專輯。專輯剛推出沒多久,John 就私自退團,到了隔年《Let It Be》推出後 Paul 也發表退團聲明,從此披頭四名存實亡,到了 1975 年法律上正式解散。
作為披頭的最終作品,《Abbey Road》專輯及其封面、那條斑馬線、Abbey Road 錄音室,全都成為流行音樂史上最具代表性的文化符號之一,而斑馬線本身更在 2010 年被列入英國歷史文化遺產。我相信只要是搖滾樂迷,應該沒有人會不想親自來這裡走上一回吧,甚至路邊還架有直播 webcam,讓一票觀光客躍躍欲試。而此時此刻的我正站在路旁人行道上。大夥兒先請配備大砲的 Roger 在路口分隔島上當攝影師,然後我們再幫他拍。拉了四位團友,遵照老師指示,心中默念一二,務求步伐整齊劃一,踏出屬於我們的 Abbey Road。我必須承認,這場景早已在我心裡預演數百回了,我總是想當 John,一身雪白,手插口袋,瀟灑走在前方,任憑衣角飛揚。即使沒有白西裝,我也盡量做到姿勢百分百。一條短短的人行道,卻是等待了多少年的想望。
《Abbey Road》的結尾是由八首短歌串成的組曲,尤其 Paul 寫的最後三首〈Golden Slumbers〉、〈Carry That Weight〉和〈The End〉,整體一氣呵成,旋律優美大器,還有 Ringo 難得一見的鼓獨奏,氣勢滂礡盪氣迴腸。每每聽到 Paul 幽幽地唱起〈Golden Slumbers〉那繾綣的開頭:
Once there was a way to get back homeward
曾經有條回家的路
我總感覺他始終懷念從前,不放棄地想跟大家一起回歸最初的美好。但每一次聽卻也難免又陷進披頭解散的情緒中,落入最後〈The End〉而不自拔。當所有的大風大浪都承受過後,
And in the end the love you take is equal to the love you make
終於肯放下一切,萬水千山,就這樣吧。〈The End〉用如此沈重的雲淡風輕來結束大組曲、結束這張專輯、結束了披頭四,也結束了我們的旅行。
到此為止了,我們的披頭進香團。傍晚時分在 Heathrow 機場和 Roger 喝掉了最後兩瓶 London Pride 後上飛機,旅行由此開始也在此結束。地方是回到了原點,心也滿滿圓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