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Joni Mitchell and a little bit of myself》
回台灣前,我在矽谷一家新創公司工作了一段時間,那是2000-2001年網路泡沫化前一個高峰點,所謂 Startups 淹腳目的燦爛時光。
當時還沒有線上影音串流,語音辨識軟體開始發燒,但MP3已經成熟,盜版音樂正蔓延。我的公司研發的就是影音串流技術(streaming),在線上可以點播音樂並防止隨意下載,更遠的目標是成立網路音樂經紀平台,與歌手簽約,發行音樂專輯,甚至辦演唱會。我在研究所修了一門 "Entertainment Law",學了一點皮毛,覺得有趣,加入這個公司也是因為他們需要一個修訂契約、跟歌手打交道、協助工程師申請發明專利及管理公司智慧財產權的法務人員。我的上司有兩位, 一位是在好萊塢打滾多年的律師,一位是音樂製作人,據說曾經製作過 Nivarna (涅槃樂團)的專輯,兩位都叫做 Bob,他們是顧問,平常不會出現在公司,多半用 email 聯絡。
律師 Bob 是哈佛法學院畢業的,自視甚高頗為驕傲,我只有跟他電話面試,他問了我的簡歷跟專長,隨即丟給我一個測驗,要我寫一篇報告,確切主題我已經忘記,大概是音樂著作權相關,讓我自由發揮。我當時求職已經收到不少 rejection letters,格外珍惜這次機會,但也一度像無頭蒼蠅一樣不知如何撰寫。我只記得最後的武器是英美法的基礎入門: IRAC,Issue->Rationale->Application->Conclusion, 有如中文寫作的起承轉合,這讓我定下心來,終於完成這份報告。 律師Bob 大為讚賞,而我如願獲得了這份工作。後來有多次瓶頸時刻,IRAC都解救我於水火,我也時常跟法律系剛出社會的新鮮人提醒,這是最簡單卻最重要的的邏輯思考方式,不過這是後話了。
後來律師 Bob 出差到矽谷,我們終於見到面了,他是一位身材高大的黑人,本人依然有一種睥睨的氣勢,他跟我談話的時候算是有點柔軟,稱讚我的那份報告,同時糾正我的英文用字,他說:"像我們這種 minority ,我們必須表現得更加無可挑剔才可以在圈子裡混,尤其像妳這樣的亞洲女性,除了聰明之外要更努力更精確。" 現在這話聽起來不但充滿種族歧視還有性別歧視,當下我就當它是一種鼓勵,不過也顯示了即使頂著名校的光環,在美國的少數族裔仍然有不被公平對待的現實。
製作人 Bob 是完全不同典型,懶散、溫柔、非常沒有重點,我從來沒見過他,但是常通email 和電話提醒他各種期限。記得有一晚大家為了一份計畫都加班,技術部門和行銷部門開會擬定策略,我則是待命要修訂合約。在等開會結果的同時,製作人 Bob 來電指示一些細節,然後又岔題講到他合作的歌手現在狀況如何,我聽著聽著,回他說:" Hey Bob, do you know what I am listening right now?"
"Show me!"
" Joni Mitchell, the "BLUE" 1971 dedition."
"My godness, dear, it is one of her best so far. I love it too~ which one is your favorite?"
"It must be the 'Rive,' it reminds me my time in New Hampshire."
"Oh, that's nice, dear, the music will haunt you forever!"
這還是第一次有人跟我聊起 Joni Mitchell,我的同輩朋友裡沒有人對七零年代的民謠有興趣。
有一次我們要和一位在 Nashville 的歌手簽約,製作人 Bob 跟我說,他得癌症,快死了,叫我快把合約弄好跟他簽一簽,他需要錢。現在想來,這約簽了就要給 upfront fee,但之後可能沒有機會拿回來了,怎麼想都是賠本生意。當時 Bob 是好心,卻是用公司的錢,我也沒想太多,整個公司都沒想太多,但這就是一個沒有規劃的新創公司的問題,一直在燒錢。
不過不用等到那位歌手把合約簽回來,我們公司就先裁員了。
那個時候,各個新創公司門前的廣大停車場,幾乎是一夕之間都沒有車了。
一個朋友放無薪假,瀟灑的決定去公路旅行,他上路前經過我家,我還做了三明治給他帶著。過了幾天,他傳了個訊息給我:
"I am in the miiddle of no where, I got fired."
公司解散關門前,大家清理倉庫,成堆的試聽 CD 片,還有很多歌手的 demo CD,其中有 Nivarna! 莫非我們確實有機會跟Nivarna 合作?
公司唯一一次的曝光是和當地電台一起做線上直播節目,用的是我們研發的串流軟體。播出時大家興奮地聚在一起釘著電腦螢幕,看我們設計的播放介面,另外有同事記錄著點閱數。電台主持人開黃腔的時候,總經理還有點擔心的看著我說,妳閉一下耳朵吧!
當然,現在看來這些都不是什麼新的技術了,20年前經歷過 Internet Booming 繼而泡沫化的人們,也都survive 了。
今天剛好聽到 Joni Mitchell 在 New Port 民謠音樂節的特別演出,這是她自1969年之後再次站上 New Port 演唱會舞台,十分令人震喊與感動,讓我想起曾經差一點可以進入音樂產業的契機,還有跟Bob 的那段對話。
Joni Mitchell 的 "River" 最後一句歌詞是:
"I wish I had a river I could skate away on..."
我想當初在成立新創公司的人,還有加入新創公司的員工,每個人心裡都有一條河,希望它可以結冰,然後在上面盡情溜冰。但不是每條河都會結冰,就算結冰了,冰層夠不夠厚到可以溜冰,都要看溫度和結冰時間。
如 Bob 說的 "the music will haunt you forever!" Joni 的這一句歌詞就有那個會永遠縈繞心頭的魔力。
我心中仍有一條河,但不知道何時才可以讓我溜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