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追追追 - 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者之判決文分享
何姓男子於今年2月10日上東森新聞臉書防疫新聞留言區,指出「人民不是應該有知的權利嗎?#政府刻意隱瞞許多實情,#為什麼不能讓人民知道?」、「台灣其實確診的病例遠比新聞報出來的還多」,遭北市中山警分局認為涉嫌散布謠言,故移送。
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
👉 5月4日判決出爐,#判決何男不罰
《部分判決事實理由內文》
經查: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基於避免確診案例及相關接觸者遭受社會歧視而影響疫調等考量,#對於所掌握之確診病例相關資訊確實並未百分之百公開,#作法正確與否,#各方有不同評價,#本屬可受公評之事,被移送人主觀上認定其對於確診病例之範圍位置應有知的權利,認為確診病例相關資訊應充分公開,而發表相關評論質疑「人民不是應該有知的權利嗎?政府刻意隱瞞許多實情,為什麼不能讓人民知道?」,應屬言論自由保障之範圍,#難以評價為散佈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