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的本質2:哲學的合理性性質
2.1 合理性作為性質可被定義。
2.1.1 合理性概念派生於理性的概念。
2.1.2 合理性是一種對性質的描述,故不從屬於理性。
2.1.3 合理性可以同時形容理性和非理性。
2.1.4 合理性與非合理性之間存在中性關係,所以二者在邏輯上不遵循排中律。
2.1.5 合理性本身擁有純粹理性的能力。
2.1.6 合理性並非完全宿命論,其僅在歷史意義上是。
2.2 并非所有存在都一定合理。
2.2.1 存在過的,僅在歷史意義上合理。(宿命論)
2.2.2 將要存在的,僅在邏輯意義上合理。(上帝視角下的絕對預言)
2.2.3 只有正在存在的,在開放意義上,既可以是理性的也可以是非理性的。包括作為存在的、正在判斷過去或未來存在的假設性理念。
2.3 非合理性本質上是一種違逆。
2.3.1 不同語境下的邏輯性違逆,即在該語境下的非合理。
2.3.2 真實(非文本)歷史具有絕對邏輯性,所以真實歷史不存在非合理性。
2.3.3 當下對歷史的判斷作為一種理念可能具有歷史意義上的非合理性,但其一向作為歷史文本存在,並非真實歷史。
2.4 語焉不詳是其中一種仰賴人判斷力的合理性與非合理性的中性。在各種意義上都有二者相對應的中性。
2.5 哲學思想的前提和宗旨具有合理性。
2.5.1 哲學的過程是有合理性前提的探究。
2.5.2 所以該過程的邏輯前件無法是非合理的或語焉不詳的。否則:該邏輯過程非法、或得到的結果非合理。
2.5.2.1 哲學過程與哲學命題處在不同層面,哲學命題是哲學過程的(函數)函項或(集合)元素。
2.5.2.2 反證法的命題,是在邏輯層面的獨立命題非合理,而非論述過程非合理,二者處在不同層面。該層面下得到的非合理結果(歸謬),最終結果的目的是證明非合理性的不合理,及對立命題與中性命題的可能合理。
2.5.3 非合理性作為一種邏輯性違逆,不符合哲學層面的任何過程。
2.5.4 非合理性被排除在哲學之外,但可以被哲學史包容,其原理相同於歷史意義上存在的、當下理念對其認知的非合理性。
2.6 合理性與非合理性的中性由於其結構上模糊的開放性不符合任何哲學上的確定性甚至任何假設,所以確定的哲學過程拒斥二者的中性。
2.6.1 合理性與非合理性的中性,不代表合理/非合理的叠加狀態,叠加狀態作為一種狀態,是確定具有合理性或非合理性的。
2.6.2 這裏的中性,代表合理性與非合理性的模糊或錯亂。
2.7 所以哲學的一切過程都具有當下意義上的合理性,無論非合理的或如語焉不詳一類的中性,都是非哲學的。
2.7.1 當然,以上論證成立的前提是哲學的目的具有合理性性質,否則這將成為一個循環論證。
2.7.2 反之,「哲學命題追求語焉不詳或非合理性」這類命題,本身在直觀上就非常荒謬,並背離一切現有哲學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