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权力让渡给捞取利益而缺乏公民意识的人控制,并排挤掉某些医患的合理权益,其结果只会是急功近利和不择手段的专制管理。
在武汉市第四医院,上级机构、保护伞以及某些领导的破坏不仅限于信息的屏蔽、作恶观念的灌输、特权的干预,还包括滥权所造成的对人性、精神、伦理和思维的毁坏。首先,上级机构、保护伞以及某些领导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的和睦以及达成权贵门派朋党共识的压力而压制常识,就会造成灾难性的公共决策,所以法规不彰、权力涣散、纲纪不振、有规不循、风气败坏,酷吏当道。
第二,行政管理权力让渡给捞取利益而缺乏公民意识的丁祥武等人控制,并排挤掉某些医患的合理权益,其结果只会是急功近利和不择手段的专制管理,这不仅仅是危及医院长远发展的利益,而且始终危及所有人(医患双方)的个人权利和现代生活。加上一些医务人员处于对各种社会组织或民间组织的低参与、绝少阅读、封闭性职业习惯、经济上不安全感的状态,决定了在压力和引诱下,很容易成为专制机器上的齿轮惯性作恶。
第三,很多人认为是药品耗材器械设备基建等方面的腐败把医务人员贬低为见利忘义的生意人,将本为仁术的神圣医学贬低为“赚钱术”,但实际上是上级机构、保护伞以及某些领导以“共同富裕”的谎言把医院改造成谋取权力政绩的斗兽场和维护帮派利益的提款机,医院的一些中层干部难以摆脱对权力和经济依附的命运,只不过变成趋恶共舞如同跗骨之蛆,准确的找到自己和专制的结合点。
第四,在武汉市第四医院“等级体系”中,如果丁祥武等人腐败和滥权,他只要搞定自己的直接上级,甚至直接上级的上级(可能类似薄周徐郭苏孙等关系网),通常就没事儿(出了事情,上级会罩着)。反之,如果丁祥武等人的上级拉他下水,(为了保住乌纱帽)他也不敢不从。显然,在这样的官僚系统中,一旦出现腐败和滥权,很容易演变为“窝案”。一旦演变为“窝案”,彻查的时候就会牵连很广、阻力会很大。比如明清两朝出现的一些腐败大案,波及数省,牵连几千名官员。而且,一些医患早就习惯了这些等级制度和身份歧视,逆来顺受,没有丝毫反抗行动,自己的不幸淡然处之,别人的不幸漠然对之。鸟儿被囚禁久了,早就不知如何飞翔!悲乎?
所以,勇敢说出真相有用吗?当说“不”意味着下坠的风险、人身安全遭受恐吓与报复,是否能够坚守?当说“不”意味着被孤立,谁也不敢同情,搞成帮派既得利益者的敌人,继而剥夺医患的基本权利,任何一个人都能随意侮辱。既然如此,医患双方还不如身处夹缝中戚戚然惶惶然,如丧家之犬,如涸辙之鱼。
每当医务人员只考虑自己,蜷缩于狭隘的个人小团体主义之中,公益品德就会被完全窒息。直到今日,无论是酷吏奴才当道、道德沦丧、伪劣泛滥、是非颠倒、官僚腐化、不公不正,还是医患及医医冲突四起、暴戾横溢、权力滥用等等触目惊心的灾难延绵不断,都说明对武汉市第四医院历史和现行事件的隐瞒歪曲压制导致了医院人际环境、人文,心理等各个层面的扭曲。
但是,我们还是要感谢和钦佩武汉市第四医院的某些人,因为在其离开人间之际,完成了自己的道德涅槃,不惜冒犯医疗系统的权贵和行业的潜规则,完成了自己告别人世的最后的人生答案。人之所以为人,就是要有自己的良心。这就是最高思想境界的良心。某主任的最终决定违反潜规则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极为难得的武汉市第四医院真实情况的样本。最怕的是上级机构、保护伞以及某些武汉市第四医院领导等人将牺牲视作必然,并且遗忘了那些在医疗改革过程中被埋葬的价值与人性。只有当大多数医务人员和患者不再崇拜权力,迷信权力,向往权力,依赖权力,屈服于权力时,作为弱势的某些患者或医务人员,才会理所当然地不断为自己的权利而声索。
2017年,武汉市编制办确定医院名称为“武汉市第四医院”,保留武汉市普爱医院、武汉市骨科医院为医院第二、第三名称。包括武胜路院区,古田院区,东西湖区常青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党委书记: 院长:王岚
武汉市第四医院消化内科丁祥武利用职权,排除异己,疯狂打击迫害受害人,致多人精神心理障碍,家人处于破败的境地。。科室里趋炎附势,无耻者张扬,环境黑暗。
武汉市第四医院有领导坚持损害一部分人利益,不顾事实,一味打压,很多人都知道,敢怒不敢言,都是和谐社会,为什么这里没有阳光。
让我们在医疗改革过程中记住那些失去生命的人:李文亮,姜齐宏,胡淑云,杨文,刘崇贤,郭辉,赵新兵,李小莲,赵维萍,赵军艳,蒋绍模,王萍,李国庆,宋应西,陈妤娜,孙明岳,王云杰,康红千,朱玉飞,戴光琼,王浩,续广军,彭玲云,戴春福,孙东涛,陈仲伟,王俊,李宝华等。为逝去的同胞致以深刻的哀悼。即使这些人被官方追封为烈士,但忽视了医疗系统权贵在治理结构上的根本问题,刻意淡化了追责,以及对言论自由管控的讨论。对医患权利而言,这种“勇于近距离接触患者”的追封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继续作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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