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服威而鋼對象不是我 正宮心碎向小三、小四求償
花心老公阿泉(化名)瞞著髮妻,在外與小三、小四、小五交往嘿咻,前年突然要求離婚,髮妻整理他的衣物時,赫然發現使用的摩鐵卡片、好友卡、補充精力的威而鋼,以及交往對象住處的感應磁卡,髮妻幾乎崩潰,經蒐證後,向小三、小四各求償50萬元,兩女否認與阿泉嘿咻,法官不採信,判決小三賠20萬元、小四賠30萬。可上訴二審。
髮妻主張,她與阿泉結婚14年(2人於前年9月間離婚),育有2名子女,2019年4月間老公突向她要求離婚,且她於整理衣物時,赫然發現有以使用二次的摩鐵卡片、好友卡、開封使用過的威而鋼藥品,以及外遇對象的門鎖感應磁扣。
同年4月4日,髮妻發現阿泉手機中與小三對話,小三明知阿泉為有婦之夫,仍與他互相表示愛意、發生親密行為,並交付住家鑰匙予阿泉,且小三不斷慫恿阿泉儘速與髮妻離婚, 否則威脅不再與阿泉上床。
髮妻同日也發現老公手機與小四的對話,並查出老公於同月2日,接小四下班,駕車載至摩鐵;而小四也在某知名酒店訂妥房間,與阿泉約4月 8日共進晚餐並共度一晚;足見2人見面頻繁,且行為已超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之分際,並經常發生親密關係。
髮妻於前年4月,不僅與小三小四交往,同一時期還與另名女子「小五」婚外情,當下震驚、痛心、憤恨不已,實在難以接受繼續與阿泉共同經營婚姻生活, 一邊求助精神科醫師治療其身心疾病,一邊盡力蒐集證據,向小三、小四請求損害賠償。
小三否認與阿泉有任何不正當男女關係。 法官勘驗阿泉與小三對話內容,阿泉說「我喜歡妳夾我」、小三稱「忘了跟你說,離婚前,我不會再跟你上床,你的新小三可以準備起來了」。 法官認2人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往來之分際,應堪認定。
小四也否認與阿泉嘿咻,但2人對話內容,阿泉說「害我那麼揪心,我不好好、好好的電你一下,我、我怎麼可以」,小三回稱「兩個小時,報復得完阿?」,阿泉說「讓一小時讓你休息,夠體貼吧?」,小三稱「還不錯,還算體貼」,法官認定2人有不正當關係。
法官審酌,髮妻與阿泉目前已經離婚,而小三、小四均是思慮成熟、具有判斷是非能力的成年人,對於破壞被害髮妻婚姻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理當有所認知,卻仍執意為之,致被害人受有精神上之痛苦程度非輕,因此判小三賠20萬、小四賠3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