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家長,我強烈建議新聞節目該分類為「PG家長指引」
如果我在2019年之前說以上的話,我肯定會被大家上上下下插得體無完膚。一來,這建議根本完全不合邏輯。再者,新聞節目屬於養分較高的電視節目,尤其對「通識」的知識累積和分析能力有莫大幫助,是孩子需要的東西。
可惜,在2020年這「加速世代」,我覺得現在看新聞節目,還是小心一點好。我這樣不是想挑戰新聞專業,說到底我還是深信新聞工作者能夠克盡己任,持平如實報道事實之全部,或最少當中的重點。
真正讓我關注的,是「被訪者」的質素。昨天,有一個「所謂」教育局長走出來肯定地說,「香港係無三權分立」,所以需要修訂以讓內容更為準確無誤。
這下子,讓我這個在「港英時代」長大的中年人,一下子不能反應過來。我們從小到大,香港都是行政、立法和司法分權,三者互相監督和制衡,以公平、公正和公開的態度,去有效營造理想的環境。無論各下有權有勢,還不過是平民百姓,依然根據相同的規則,去實現自己的夢想。
同樣地,世界的一流企業願意在香港設立亞洲甚至全球的總部,也都是因為香港能夠提供這個建全而透明的平台,讓大家公平較量,各自發亮。這是過去,香港尤其在金融服務領域,能夠傲視全球的重要因素。
到了今天,局長背後「好打得又話到事」的特首出來,作為我1980年代的「港英政務官」,我期待她會「撥亂反正」。可惜,她覺今是而昨非,再重新闡述一次她現在理解的基本法條文。
特首說,「基本法第二條說,沒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有各方面的權利,有行政、立法和司法權,但基本法第十二條亦清楚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與中央政府的關係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中央人民政府的關係,換句話說,這種享有的高度自治,並不是一個全面自治,享有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權,並不是和中央分權的憲制制度,我們享有的權是由中央授權。」
之後她又表示,不想怪其他人講得不清楚,但不希望再有不正確或混淆的訊息,她重申司法機關享有司法獨立,在審判時不受干預,強調三權是各司其職,互相制衡,並透過行政長官向中央負責。
以上內容,我每一個字都看得明白。可是加起來的時候,又不敢說自己明白。或許是我老了,把過去我自以為是的觀念全部套用出來,導致我不能開放自己,去接受這個解釋。
可是,對於我的孩子,我相信他們會比我有智慧,能夠完全掌握和接受以上為事實之全部。比起父母,孩子有更清靜的心靈和更活躍的腦袋,去接受世間一切,讓他們學習和成長。
由局長,由特首,甚至將來由老師說出來的話,作為家長,要推翻他們這些「權威」的話確實是一點都不容易。在過去的幾年,單單就「警察」的定義和角色,已教許多家長苦惱,也怕孩子走過來問,「警察」是好人,還是壞人?
現在再加上這個發誓要「正本清源」的政府,繼續透過傳媒甚至新聞報道去宣揚這些「經得起考驗」的個人見解,真的讓我對電視感到無限的恐懼。我真的很怕,這些在正當渠道發放卻未能核實真假的訊息,會「教壞細路」,或讓在家長和老師間同時受教育的孩子「左右做人難」,甚至懷疑人生。
作為家長,我強烈建議新聞節目該分類為「PG家長指引」。我很憂慮,我的孩子看完新聞後,會發惡夢和感到情緒困擾。甚至,我應該效發上一代,造個木櫃把電視鎖在裡面,怕孩子一不小心轉錯了台,之後又要家長開導。
在瘋狂的年代,沒有甚麼不可能。做人只要稍為認真,便已經輸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