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丹麥結婚自助攻略】- 台灣人與德國人如何在丹麥結婚
首先,為什麼要到丹麥結婚呢? 這是每個人都會問我的第一個問題。
其實就是因為文件的要求比較簡單,譬如,光是「單身證明」,丹麥只要求你居住地所開的、六個月內的單身證明;但聽說德國會要求你所在國籍地的、兩個星期內的單身證明。
等於要S飛回台灣、然後兩個星期內飛回德國結婚,這也太強人所難……
所以,我跟小馬打一開始就義不容辭地選擇丹麥(這成語是這樣用的嗎? xD)
本篇教學也是丹麥結婚的教學,要在德國結婚的人不要問我喔! 因為我基本決定要丹麥後就沒有研究德國要怎麼用惹~
在丹麥結婚的基本流程就是:
➡️ 1. 上網繳申請文件申請要結婚
➡️ 2. 結婚前一天去認證文件@市政廳(Rathaus)
➡️ 3. 結婚當天@市政廳(Rathaus)
➡️ 4. 拿海牙認證(Apostille)@丹麥外交部
➡️ 5. 拿台灣認證的章@駐丹麥台北代表處
➡️ 6. 回德國與台灣認證
本篇只討論1.至5.,回德國跟台灣認證的部分,怕大家睡著,於是之後另開篇再討論~ (結婚真的是件麻煩的事呀嗚嗚)
丹麥的辦事速率真的比德國快很多,因為丹麥有規定,從文件審核過、到結婚,必須在三個月之內完成,而我們從繳完文件到結婚,則是不到兩個月就完成。
我們另一對嘗試在德國申請結婚的朋友,則說他們申請了六個月,都還沒成功,於是最後也決定去丹麥,繳給德國政府的錢就當作樂捐這樣沒惹 (我們紀念它$$)
好了,廢話不多說,直接進入腦殘手把手教學:
➡️ 1. 上網繳申請文件申請要結婚
必備文件:
· 護照整本掃描
· 單身證明(Erweiterte Meldebescheinigung)
· 住在一起過的證明(以前的Meldebescheinigung) (因為我跟我老公比較特殊,現在官方上不住在一起、不登記在同一個地址)
步驟:
首先,先到丹麥官方網站申請要在丹麥結婚,點擊下圖的簡訊登記(”SMS text”)
在以下頁面輸入你的手機號碼,然後點”Send me the code”,就會收到丹麥政府寄來的密碼,輸入後即可開始申請。
開始申請後會看到這個頁面,基本上已經列出所有的步驟,直接造著步驟填下你的個資就可以了,記住,在填的過程中,資料會被自動的儲存起來,但七天後就會被刪除。如果沒有一氣呵成填完、又超過七天沒有登入的話,就要全部重新填一次。
如果只是要去登記結婚,不在乎是不是在教堂的話,那第一步,可以選”Civil Marriage”即可(如下圖)
下一個問題,是選要在丹麥哪個城市結婚(如下圖)。
這裡我們強烈推薦首都哥本哈根(Copenhagen Kommune),除了可以順便去遊樂園Tivoli玩之外、之後要拿海牙認證、跟台灣認證章,都是在哥本哈根,所以,如果你是去其他城市,最終還是得到哥本哈根辦證件,何必多此一舉~
要填的資料基本上都很簡單,以下S只提供幾個可能會造成困惑的問題,供大家參考~
· Nationality:
o 德國人請選Country within the EU
o 台灣人請選Another country
· What Nationality?
o Taiwan (是的,丹麥把台灣當國家!)
· Personal ID
o 填護照號碼然後後面括號(Passport), 如: 888888888(Passport)
· Country code: (mobile number)
o +49 (假設大家跟我一樣都是德國電話的話)
· Mobile number
o 1xxxxxxxxxx (不用填0在前面)
· Are you exempted from visa requirement?
o 這部分是問你,是否不需要簽證就能夠入境丹麥?
我選Yes,因為我有德國工作簽證,本來就可以在申根區活動。
如果你是台灣人的話,也都可以選Yes,因為台灣人入境丹麥可以免簽證停留90天。
· Kindly attach documentation for legal residence in Denmark
o 我當時附的檔是我的德國工作簽證,不過我覺得台灣人應該可以直接附台灣的護照,他們應該就會知道我們是免簽國
· Kindly attach civil status certificate
o 這個即是所謂的「單身證明」,在德國住的大家,只需要Erweiterte Meldebescheinigung就可以,如何申請可以參考S之前寫的這篇: 在德國拿入籍證明Meldebescheinigung
· Are you under guardianship?
o No (我想大家應該都已經成年? xD) 這一條應該是丹麥用來避免某些國家逼迫兒童結婚的童婚問題
· Do you live together/Have previously lived together?
o 我回答Yes, 你們如果有住在一起過的證明(即,你們的德國入籍證明如果有一段時間住在同一個地址的話),強烈建議回答Yes,這個問題應該也是丹麥用來避免假結婚的一項重要問題
· Where and what periods have you lived together?
o 填入你們有證明一起住在一起的住址跟時間
· Kindly attach certificate of residence
o 即德國市政府發的入籍證明(Meldebescheinigung)
· Attach signed 11B declaration here:
o (可以省略不管這題),除非你們之中有一個是丹麥國民的話,才必須附檔
以上,是可能比較難回答的問題,其他都是你自己的個資~應該自己可以回答喔!
填完後,要把整個文件印出來、簽名後、再上傳、然後付款,即算是繳交文件成功。
繳交完後丹麥政府會審查你們填的資料是否屬實、是否是想要假結婚換簽證,這方面的審查標準其實我們也不知道,但聽說,如果你們有曾經同居過的證明,會比較容易通過這關。
以下是申請結婚的文件流程圖:
丹麥政府的速度超快,我們6/22繳完申請文件後,6/27就收到丹麥政府寄來的確認信,確認我們的申請文件沒有問題。
點擊確認信的連結後,它會傳一個手機輸入碼給你,然後你可以輸入在連結帶你進入的網頁中(如下圖)
輸入後會到這一頁,點擊以下的黃底字就可以看到我們文件通過審核的證明
以下就是我們的審核通過證明,請直接按Download把它存下來。
注意,這裡丹麥政府要求我們必須在文件通過日(6/27/2019)後三個月內結婚,也就是10/27/2019是死線,所以到時候去定結婚日期的時候,不要訂太晚!
在這封審核通過證明的最下面則會有可以預約時間的連結,也就是下圖的黃底,
大家不用客氣直接給他點下去
然後就可以開始選結婚地點了,大家可以選擇要在室內的City Hall 還是室外的Open air weddings,我原本想選Open air weddings,但是我想要的結婚時間已經被搶光了,於是只好選City Hall
選完地點和時間後,就會收到丹麥政府寄來的帳單跟結婚當天要注意的指示。
接下來就是準備去丹麥結婚啦! 記得至少要在結婚前一天就到丹麥做文件認證,S建議,為了避免意外發生,最好提前2-3天去認證,壓一天真的太趕啦~~~
➡️ 2. 結婚前一天去認證文件@市政廳(Rathaus)
必備文件:
· 護照
· 簽證
以上是官方說的必備文件,但為了避免他們突然想認證其他文件,我跟我老公還是有帶
· 單身證明(Erweiterte Meldebescheinigung)正本
· 住在一起過的證明(Meldebescheinigung)正本
步驟:
超級簡單,直接去到丹麥市政廳(Rathaus),跟守衛說你是要來證明文件的,他們就會指示你辦公室地點,走去交文件即可,辦事人員會跟你說,請兩三個小時後回來,他們會確認文件是正本後就還你,於是就可以直接進入第三步驟啦!
➡️ 3. 結婚當天@市政廳(Rathaus)
必備文件:
無
步驟:
結婚當天也是超級簡單,官方上是說,我們只要本人到就好、不用帶任何文件,他們知道是誰(神奇的記憶認臉XD?),但是我們還是雞婆,還是有帶護照加上我們自己美美的臉,到了現場。
現場有超多其他等待結婚的情侶,但證婚人會出來叫名字,等叫到你再過去就可以。
丹麥貼心的點是,你不用自己準備證婚人跟拍照的人,進去證婚的小房間後,會有一個人幫你見證、另一個人幫你拍照,雖然我覺得那人拍的不是很好(如下)XD
以上步驟結束後,基本上你倆就已經正式結婚啦! 剩下的就是為了之後回德國跟台灣認證,而要去拿的海牙認證跟台灣認證章。
➡️ 4. 拿海牙認證(Apostille)@丹麥外交部
海牙認證就是一個,由丹麥國家級機構(也就是外交部),向別的國家保證說,丹麥小地方市政府的章是真的的章的意思,有海牙認證過的文件,才能夠在德國跟"駐丹麥台北辦事處"生效。
話說,我們必須先來丹麥外交部、才能去台灣的駐丹麥台北代表處,因為駐丹麥台北代表處就是要認證丹麥外交部的章是屬實。
丹麥外交部負責辦理海牙認證的地方很小,其實就只是個負責蓋章的機構,大家可以認下圖這個指示找到它。
必備文件:
· 你結婚當天拿到的丹麥結婚證書
步驟:
當場直接上網去一個丹麥官方的app登記(一個抽號碼牌的概念)付款、然後把付款證明跟結婚證書交給承辦人員即可。
(以下是丹麥的App)
Apostille其實就是在你的結婚證書背面附一張紙跟蓋上一個章,證明這是官方文件,之後就可以回台灣還有德國使用。
➡️ 5. 拿台灣認證的章@駐丹麥台北代表處
終於來到丹麥之行的最後一步啦~這一步是我們親切的駐丹麥台北代表處。
必備文件:
· 你結婚當天拿到的丹麥結婚證書與它背面的Apostille
· 你跟妳老公的護照影本 (或者護照本身,因為台北代表處會幫你掃描anyway)
· $149丹麥克朗,如果不能當天取件、需要對方寄的話,則要多收$100克朗
步驟:
到丹麥台北辦事處後,他們會在你的結婚證書上附上「證明丹麥外交部簽字屬實」的紙張,這樣到時候回台灣戶政事務所可以登記。
以上,就是丹麥行的所有必辦事項,看起來很多,其實不麻煩,每個地方乖乖去拜訪就好喲!
話說,由於在丹麥市政府登記完後,還得去跑步驟4跟步驟5這兩個地方,所以強烈推薦大家,丹麥結婚不要選星期五呀~不然丹麥外交部星期六日是不開的,那還要再飛丹麥一次。
至於,回德國跟台灣後要如後認證丹麥的結婚證書呢?
我們下篇文再來探討,S寫得好累~想必大家也看的很累惹
但大家不要擔心,以上步驟全部完成後,也就完成了回德國跟台灣、所需的從丹麥來的文件,所以大家可以安心回台灣or德國,好好休息一番。
最後,祝大家都結婚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