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過的北城/05木柵。興隆路一段。2002~2003
2002~2003年大概是我生命中最接近「一個人」生活的日子。一個人生活不難,難的是如何不要讓空虛、寂寞感趁著一個人的時候吞掉自己。(當時我跟L同租這個頂樓加蓋的屋子,L是從香港來台灣唸書的孩子,媽媽是台灣人,希望她在台灣唸書時,週末可以有一個地方回家。便託我照顧她。但我連自己都照顧不好。)
在我還沒有離開萬美街一段前,經常聽到自己的心跳聲,強烈撞擊著我的耳朵。向來覺得自己很快就會死掉的習慣,讓我從幾個月前的車禍急診後,再度走進萬芳醫院。應該是人生太閒,閒到所有的時間都拿來焦慮,焦慮到不時聽到心跳,醫生說那叫「心悸」。十幾年後的現在證實,一切都是焦慮!醫生總笑我說:「你能一口氣游完1000m,心臟強壯得狠。」
新的工作在龍江路,上班路線跟去東區上班的路線差不多,只是要再多騎一段忠孝東路四段到南京東路四段到龍江路。我開始會變換路線,回家的、上班的,下雨天就搭捷運到南京東路站換公車直行到龍江路。
我開始下班不直接回家,那時5:40下班的時間,美好到看見夕陽就開心,騎到西門町、公館,都還能趕得上6:30前開演的電影,幸運的話到長春還能看到6:00的。在這間公司多久,我就體會「早下班這件事很重要」多久,無論我後來搬到哪裡,無一不在6:30至少吃完飯轉開電視等8點的連續劇,真是奢侈的美好!
興隆路一段萬芳醫院對面、中國技術學院中間那一排長長的房子,幾乎都是連棟的公寓;公寓有多長,頂樓就連得多長。我很喜歡這間頂樓加蓋的屋子,它不像其他的頂樓加蓋,把所有空間包得密不通風,只留一扇窗。它沒有蓋滿,留了大概兩、三坪的空地,放台脫水和洗衣分離的老式洗衣機。
有太陽的時候,我喜歡太陽曬在水泥地上散發出來的熱氣和曬完衣服時撲鼻而來的氣味。有天午後雷陣雨和冰雹還積起一些小水,雨過天晴的味道,也是迷人的香氣。(那是我高中時最喜歡等待的味道,太陽曬乾球場,就能打球了。)附近的巷子感覺很像高雄文化中心附近廣東、廣州一街靠四維路那一帶巷子裡的房子,屋對屋都是公寓沒有透天,更像我熟悉的地方。
住家的附近有個市場,一直到我快搬離時,我才走進去一次(?)沒有廚房的頂加,只能用電磁爐,有市場也就懶得走進去。放假不出門的時候,靠著醫院、學校附近的攤位、店面解決食的問題。因為住在學校附近,家門前剛好有一間美術社,也約莫就是從那時期我就再也沒有任何一段後來的生活,脫離過美術社。總是喜歡走進去摸摸紙、看看模型。
那時年紀還輕,對未來沒什麼想像,總是不斷、不停地尋找自己喜歡的日子、喜歡的工作、喜歡的朋友、喜歡的生活節奏,但完全不知道「一個人」這件事,竟如此珍貴的,藏在那一年多單身的日子裡。談了段短短不到一個月且不喜歡的戀愛、默默地喜歡當時喜歡的人。沒有感覺孤單、寂寞的「一個人。」
到台北工作後,我喜歡到光華商場買日劇(到現在沒拆的還一堆。囧)住在這裡的日子,大量看看連續劇、日劇,總是每個週末的夜裡一看就把整部日劇看到日出的時候,才躺下看完結局睡去。工作時間實在太規律:08:30~17:40,電影也看了、日劇也嗑了不少,連《孽子》首播加重播都不知道看了幾回,於是興起去上個什麼課,就去北藝大上編劇課,那是台北七年唯一一段時期到過關渡的三個月。
沒到過關渡其他地方,每次搭捷運、接駁車上北藝大、下山或走或搭車,跟同學、老師一起搭到台北車站、古亭、公館一一分手,下週末的下午再見面。日後聽到伊恩森的《藝大咖啡》都會想起那段時間的上課、下課,和極度瘋狂且停不下來的腦子和胃痛。(還有為了跟老師們說話所以抽菸的時光!哈哈。)
雖然我很喜歡這屋前的小空地,卻也因為它讓我興起迅速離開這裡的念頭。因為是連棟的公寓,頂樓也全都連在一起。某一個夜晚,在屋裡做事,輕輕回頭看見一個人站在窗外,他肯定是在那裡盯了很久很久很久,連我轉頭跟他對望,他都還停了幾秒鐘才回過神來,那是第二次被窺看,我決定立馬逃離,速速發瘋的在離龍江路再近一點的機場旁,租了一層公寓裡的套房,但那絕對是我人生做過的決定裡,糟糕的其中幾個!(第一次是洗澡被窺看!)
這也是SARS那一年。高雄的家裡正因為姊姊跟發燒的同事同遊一起被隔離。母親像是天崩地裂般地以為女兒就要死了而演出一場哭天搶地的戲碼。那應該也是我北上後最久一次沒有回高雄的日子。在靠近死亡的氣氛裡,人會變得溫柔也會顯得柔軟。
從那年的中秋一直到一年半後的酷暑,我以為我度過人生漫長「一個人」的生活。日後一直到2015年開始獨自在台灣各地獨自旅行、出國自由行,才又真正感受到「一個人」的時光。並不孤單,也不寂寞,更多時候那樣的獨處,才能使心裡安靜不焦慮、不慌亂!
寫於20130907,20190227修改,20200531又稍微修了一下!
說也有趣,我原先寫這一系列,只有這張和前一篇是配彩色照片,大概是心境吧!每次聽劉若英的〈一輩子的孤單〉,都會想起她結婚的事。
每個人的現在都不會是「一輩子」的狀態。每一個「現在」都是難能可貴的日子。尤其是「一個人」的時候!
一個人的時間很難得,是彩色的。照片忘記何時拍的重曝!
這一系列在2013寫的時候,不是長這個樣子的。那時寫的比較短,記憶因為還不算太遠,所以也少了時間的氣味和生活後來累積的重量。去年修的時候,差不多就是「寫完、道別」的概念,像寫〈再見,敦南誠品!〉是一樣的道理。
寫字有時候就是留下記憶,然後拋棄記憶,往前!
後來我聽過伊恩森的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