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問題探討
瑞典十六歲的女孩格蕾塔•通贝里在聯合國的發言在互聯網上引起了很大的反響,不管是同意也好、反對也好,至少是讓大家注意到環境問題的嚴峻。這些年,迫於減排壓力和空氣污染問題,可再生能源在中國的發展也是風風火火,大家的宣傳都是“創造更美好的未來”,可是真的美好嗎?
風電在中國起步的時候主要聚集在內蒙古以及甘肅北部、寧夏、新疆北部等區域,這些地方風大、地形簡單、人口也稀少,对人的影响似乎并不突出。所有開發商都跑去這些地方建風電場,中國的工業主要分佈在東部地區,建了大量風電場的西部地區負荷太小,用不完這些電,所以當地電網便採取限電措施,新建項目電網也不再下發允許接入的批文,開發商見此狀就都跑到南方地區開發風電場了。
南方地區人口密集,風機位不好找,很多機組距離居民房屋僅300m左右,甚至有一些還不到300m。我曾經去過一個風電場,在路上的時候正好能看到遠處的風力發電機組,我讓司機把車停在路邊,下車感受了一下噪音,儘管路上有車輛的聲音,仍然聽得清風輪掃過的聲音。我問同車的人,有沒有當地人因為太吵而抗議。答覆說有個老太太家離的很近,經常說自己睡不好。我問為何不給她家裝個隔音玻璃改善一下。答覆說如果這家裝了,那會有更多人過來要求,但公司沒有這樣一筆錢。
在中國,很少有地方環保部門對風力發電機組與民房的距離做出要求,只見過一個遼寧的,在風機單機容量小於2.5MW時按600m,再大容量的需要提交環保部門覆核確定,可以肯定的是,單機容量更大的,當地政府要求的距離也更遠。一般主機廠家都是根據GB 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計算噪音值,居民區屬於Ⅰ類聲環境功能區,晝間噪聲不得高於55dB,夜間不得高於45 dB。對於設計院來說有一個經驗值,大概就是風力發電機組距離房屋300m的時候滿足標準的限噪要求。但實際上,當時的風機發電機組葉片很短(風輪直徑在70~90m之間),發電機功率也小(最大的才1.5MW),運行時產生的噪音比現在的機組小多了。風力發電機一直在變化,現在中國的陸上風電機組風輪直徑已經到156m、單機容量到4.8MW,可是卻還遵循十幾年前的經驗。
某開發商有一個項目位於華東平原,人口分佈密集,風電場選址時噪音問題很突出,風場建成後陸續有當地人反應太吵,風電場業主的做法是找了家單位假裝在風機運轉時測量了噪聲值,然後寫了封報告,結論是噪聲值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再拿給當地政府,讓政府把這份報告貼在了項目所在村鎮的公告欄上,當地農民看到符合國家要求,儘管仍然感覺到吵,卻再也沒去找業主理論,因為政府站在業主那一方。我曾因為這問題多次跟一個朋友爭吵,他認為政府總是在為人民著想。而且國內大多人很“務實”,他們認為在農村地區相較于安寧,夜晚有電燈還是更重要。
中國的風電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是不考慮運行週期(20年)結束後的問題,通常計算投資收益的時候會有一筆折舊費,但是沒有一筆是恢復土地的費用。我問造價專業的同事,如果把基礎(鋼筋水泥)從地下挖出來再回填土,每一個需要考慮多少錢,造價專業的同事答覆不會這麼做的,這太費事。那風電場運行期結束後的土地怎麼辦?環保部門沒要求就不考慮,等以後要求了再說。
我相信技術對於解決環境問題絕對有正面的影響,可是我從業這幾年,發現做決策的人卻從來不考慮人。企業只考慮收益,政府只考慮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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