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癡的歷史〈前言〉
人們用以稱呼「智能障礙者」的命名有哪些呢,這些不同稱呼所指涉的人群是誰?為什麼這群人的稱呼不斷改變,而隨著稱呼不斷變動,又是哪一群人為他們命名?「無論是在收容所裡面或外面,這個族群似乎一直活在一個奇特的平行世界裡。……他們是這個世界的一份子,卻不屬於這個世界」,從這個角度來說,本書作者認為需要闡述智能障礙者的歷史,因為他們並不是一群沒有歷史、恆常存在人類社會的現象。
作者指出,英國研究智能障礙者的學術成果聚焦在社區照護興起之後,然而社區照護出現在英國乃是在1855年之後才開始;他認為需要將收容所興起之前的歷史資料補足,以便能更完整地討論關於智能障礙(者)的歷史論述。「從十八世紀時他們生活在社區之中,十九世紀時他們進入了收容所,最後在二十世紀重返社區,這段長達三百年的回顧之旅,正是本書所要探討的歷史」。作者認為,在名為「大監禁」的時代興起之前,智能障礙者曾是十八世的英國社區生活的一環。他們是社區成員的一份子,有著自己的社會關係。在國家力量興建收容所和建立一套分類機制之前,「社區只得保持包容。……只要在社區出生就有資格成為其一份子。是社區去遷就人,而不是人一定要去適應社區」。(儘管作者也承認,在這樣的社區生活中,這些智能障礙者仍舊會遭受到社區成員的惡意對待)
因此,作者認為十九世紀中葉以降至二十世紀下半葉的「大監禁」時期反而是一種反常現象。其中一個因素是源自於官僚體制國家日益穩固的治理,並在治理期間實行一套界定人類心智屬性的強制力量,讓「『異類』由政府『收容照護』,將其排除在社會之外」;同時,興起的公民權概念也讓每個公民需要在日常生活和政治事務上履行義務和責任,並藉此來確定自己的心智能力。而這也在另一方面強化了官僚體制國家收容智能障礙者的力量。
「大監禁」時代在1980年代受到挑戰,收容機構日益關閉,這些原先排除在社會之外的障礙者重新回到社區之中。但這起「大解放」的風潮背後仍隱含著一系列的風險評估,這些被監禁的障礙者才會在一定限度上取得(回)權利。
而在這「大解放」風潮底下,混淆著智能障礙(者)研究。作者認為需要釐清「白痴」和「精神失常」之間的差異,在學術研究中,「瘋狂或精神疾病的歷史,已經掩蓋過關於痴呆的歷史。……比起天生『愚鈍』,正常人甚或是天才心智的退化更令人感興趣」。作者指出這不僅反應在學術中,在政策影響上,兩者也存在不一樣的情境。例如指出一般情境下「智能障礙」泛指天生智能不足者,他們需要花費更多的心力在掌握大多數人所能理解的事情,而這樣的情況是終其一生都難以「治癒」的;而「精神疾病」則不同,一般情況下精神疾病泛指因後天因素使得他們「罹患精神疾病」。但若以智商來區分兩者,「精神疾病」者往往天生具有正常甚至較高的智商,而他們往往也更有「康復」的可能。而是否能「康復」則意謂著受到官僚機制褫奪得權利是否能重新取回,因此這兩者的差異更需要釐清。
因此,作者將以從18世紀到20世紀的英國作為研究範圍,尋找在不同歷史時期底下,生活在社會(或者被排除在外)的智能障礙者。這本著作也將從此著手,分析智能障礙者在18世紀如何被社區接納為一份子,又是如何隨後被列入收容所中。
「白痴」的概念不僅關乎種族主義的爭論,因而與18世紀的全球探索和殖民、十九世紀的結合國家與科學的種族主義與優生學相關。而隨著二十世紀末期「大解放」風潮,智能障礙者逐步回歸社區生活,這些圍繞在「白痴」的概念如何影響他們在社區生活的處境。「本書的結尾強調了我們現今所面臨的新的不確定性和焦慮。共有的社會假設,決定了誰該歸屬於社會,誰又該被排除在外。……白痴群體從一個被是為古怪、與眾不同、脆弱,但最終仍屬於社區一份子的族群,轉變成為需要被關起來、與外界隔離,不屬於社區的人。最後,在接受某些條件下,他們被『允許』回到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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