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軍事論〉:密碼學的人文歷史及現代人身分和日常私隱保安的軍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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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碼學主旨記密(kryptós-graphein)、研密(kryptós-logia),按歷史及字源源自宗教論及神明的奧秘學,以及由此衍生的符號研究和軍事溝通,後來才作為code有傳理學、信息科技、金融科技及法律、經濟、政治的制度化應用。現在讓我們重組一下密碼學的歷史主軸,探討甚麼是「公民軍事」,現代人身分該加密至甚麼程度、如何解密,而公民安全及私隱又如何保護。
Description: cryptocurrencies in physical coin forms on a chessboard. Photo credit: Ivan Radic (https://bit.ly/3fQowk7)

密碼學(cryptography)給大眾的印象,大概不是科幻小說式的宗教數字末世預言,就是信息技術及軍事需要等應用主導理論,程度大於它哲理上社會學及人類學的人文向性,所以略去它時有出現的神祕氣息,我一直只打算為近年密碼貨幣興起的現象作人類學式的觀察。本來沒有意慾用華文寫密碼,畢竟現代密碼學觀察中、説不清的風險還是有的,但有個念頭不寫又好像對不住市民和自己。既然現代國家理論上是國民的,公民作為國民談國事與自己公民的關係,又不是想要把那理論上是人民授權國家管理的軍事力量收回己用、說三道四而顛覆甚麼紙紮的國家安全,無需忌諱。

這篇文章不只是回應高總(Kin Ko)區塊鏈社會學:財務自由篇第六課有關身分及密碼學的討論,更多是想提出歷史上密碼學軍事及宗教的視角,以探討甚麼是「公民軍事」,補充現代人身分該加密至甚麼程度、如何解密,而公民安全及私隱又如何保護。

不知為何當代人談及密碼學,宗教性當然看成是萬丈遠的,另外就總是只把密碼的軍事性當成是國與國之間冷熱戰時以至平時加密解密等博奕遊戲的歷史,只作與民相對的軍用,認為我們作為公民(也是平民百姓)的保安(security)與私隱(privacy)不需視作軍事級別。他們會說,與其在意military-grade AES-256 encryption與AES-128的分別,不如趁跌市多入些重視私隱的加密貨幣或試試 defi。個人覺得二選一也可以是對的,每人生活的優先主次及機會成本也不一,忠於自己的決定就好。然而,公民權責與密碼學連上的軍事以至宗教的文化基礎並非截然二分,加上心態上這樣處理密碼學,就會把密碼學的人文及社會科學的基礎及它按科際範疇屬於軍事及宗教的主旨抹殺、犧牲掉。現在讓我們重組一下密碼學的歷史主軸。

秘密:密碼學的主旨

密碼學主旨記密(kryptós-graphein)、研密(kryptós-logia),按歷史及字源源自宗教論及神明的奧秘學,以及由此衍生的符號研究和軍事溝通,後來才作為code有傳理學、信息科技、金融科技及法律、經濟、政治的制度化應用。因為定性一門學科或工業技藝須讀史多於自己進行哲思,讀歷史中概念在文化中的源流恆變,才能達到如實的去魅(高總常提倡的”unlearn”是一個好方向),擺脫先入為主的理論和概念建構,尊重過去有血有肉的文化成員所思所感;當然哲學科學理論建立及驗證並無不可、更是有理,但事實上當代世界觀總是有時空限制,不知字源史及概念文化史就看不清自身文化的及概念語義的限制,有如未學爬先學越野賽車,會容易撞車死(雖然很多人未必介意死在一起)。而且凡歷史現象在未證成為隨機(random)或必然(necessary)時,須去除本質化(essentialist)的偏見再按事態性質預設為偶發(contingent)和/或人為(即個人或集體的人格意志)自定,所以至少合格的歷史學家會尊重歷史而不會妄稱甚麼「自古以來」及「歷史必然」。回到我們密碼學的關注點,經過幾千年文化上偶發人為的字義變遷,密碼學的確不一定要繼續隸屬於軍事及宗教,但它的主旨至今仍然總是奠基在秘密之上。

奧秘:密碼學的宗教起源及與文化身分的初始連繫

Description: Egyptian hieroglyphs. Photo credit: Andrea (https://bit.ly/2SyHfbU)

我曾在學府專修過古埃及象形符號的課,明白古埃及的象形文字代表的並非甚麼偽科學陰謀論式的新紀元宗教預言,而是古埃及人眼中的神聖社群的非常與日常。他們社群的神聖奧祕(sacred mystery)並非一個近現代意義下的「秘密」,並沒有連着任何他們刻意選擇不透露(selectively chosen not to reveal)的奧秘或訊息。這是因為符號本身就不是人人皆懂,只有王族、祭師及書吏才懂得記符解碼,讀寫能力(literacy)的差距屬副作用多於個人或某階層的刻意而為。而且論及神明如何建立社群這個定性他們族群的奧秘核心,甚至連法老也鮮能意識到他們社群的身分源自於先祖透過集體選出在他們眼中是紛爭源頭的邊緣人、替代牲,為他們施行活祭(有些文化還會吃掉祭品!),然後神化邊緣人,向他們供奉祭品。換言之更仔細的說法是,古代近東一帶進化而成的智人早在古埃及文明之前已因為宗教,而擁有一眾「神明」這些能集體指涉的第一波符號及後人指稱為「語言」的前身,故此已藉符號的使用成為了異於禽獸的人類,在Homo sapiens的不可逆轉變更的生物性身分以外,有了humans及humanities這些多變的文化性集體身分,而文化分界則由神明為中心主導(與現代人有時想象可有可無的宗教謬以千里,從前的神明認同更接近現代的國族認同,如國界般以崇敬的神明分出族界)。神明為中心的宗教作為文化及人類社會的總剛定義了集體族群,亦定義了族群內的個人身分角色及仕途。密碼(kryptós)在此的意思,不只是書吏才懂的象形文字,更是上至王族、下至奴隸均沒有意識背後先祖以犧牲暴力得以為神的古埃及文化基礎這一奧秘。這是一個他們自己文化內部不能解碼的觀世界萬物的窗口,這奧秘直至希伯來人作為近東社會的邊緣人親述己事才在歷史上有解碼的可能。希伯來人去除犧牲式宗教的神觀,至一世紀啟示了(意即揭示了奧秘,本質毫不神祕、亦不玄虛)人要「愛人如己」、批判奠基着文化的一切犧牲觀(例如希羅社會的驅逐出境或後來德國的尼釆的master morality存在主義)而選擇與被神化卻被遺棄的弱勢邊緣人同在、同行,甚至由此重新定義何謂愛及希望這些令身分能有機地維繫的元素。上述就是密碼作為奧秘的宗教性與族群身分最初的關係,以及為人類社會及文化作深層「解密」的可能性。當然,現代以色列人或猶太人與基督宗教及伊斯蘭教是在繼續以不同形式犧牲由集體決定的邊緣人,還是真的「愛人如己」、拒絕犧牲這種在不同程度否認邊緣人存在的暴力,就是另一個問題了。

保安:密碼學的軍事性及國家安全與公民安全在國族(nation)的張力

古代由神明奧秘定義的社群和個人身分,和私隱(privacy)毫無關係,亦充其量只有以神明奧秘作為群體保安(security)的防衞盾牌及攻擊性武器,以防守(defence)及先發制人(preemptive offence)之名引進的一系列的宗教戰爭,這是密碼學主旨由宗教延伸至軍事範疇並成就了前現代群體及現代國族(nation)的軍事性的關鍵邏輯。自從國族意識在十六世紀的英國在玫瑰戰爭後偶發人為地出現,把”people”(意指下民)提升至”nation”(當時意指有着定奪天下權力的教會領袖精英(elite)),使”nation”一字變成群體內平等(equal)、群體各人自由(liberal)的主權(sovereign)群體,使西歐至整個西方成為主權國民群體,後來日本的「国民」(koku-min)概念及華系文明內的中國,清末民初1898年時康有為首創、梁啟超和孫中山往後多年發揚光大的「國民」(guo-min)概念也源於這概念的跨文明傳播及再轉譯。

Description: Kang Yu-wei. Photo credit: Public Domain (https://bit.ly/2SyHkMK)

於是,國家政府(state government)在不同文化中由君主式人格政府(personal government)轉換成理念上是國民的代表的非人格政府。中國的例子:自孫中山轉譯自蘇聯的「黨」的概念,以及共產中國的「一黨專政」或「民主集中制」政策,皆會至少被說成是「人民的代表」才自覺正當(legitimate)。群體的軍事性,在現代就是主權主體亦是國體的「國民」的軍事性,而國民的保安(security)經國民授權、委托或外判,某部分可以成為國家層面的國家安全(state security/“national security”),亦可以保留在公民的社群層面作為不同意義下的群體安全(group security)及個人安全,當中固然包括P2P加密法這些電子安全(digital security),亦包含會不會無端被消失或被拘留的人身安全(personal physical security)考量。所以,密碼學會關注這些文化安全,亦可延伸至生物及物理安全,它的主體是國民的。有些國民意識,如大部分香港人及台灣人是個人及公民性的(individualist and civic),亦有些如澳門及中國一二線城市的都市人是集體及公民性(collectivist and civic),保障公民個體及群體安全(individual and group security)就是這些國民傾向擁有的理想之一。反之,擁有集體及種族性國民意識(collectivistic and ethnic nationalism)及國民身分(national identity)(不等同法定的國藉(legal nationality),亦不只是心理上國家或地方的身分認同(sense of identity),而是指社會中國民自身定位)的人,就會傾向把非人格的國家制度(例如黨)人格化,獨立於每個個體有一種國家的國民意志。他們在黨國體制中,傾向把公民的國民安全理解為依靠的是黨國自身的安全。於是,自己的個人安全會被看成為由黨國安全定奪,與擁有公民國族意識、看國家安全以個人安全為基礎的人視角相反,對軍事性的解讀亦不一樣。近年台中兩岸軍事對壘亦有這樣的理念層面的張力。另外,鄧小平年代寫的香港特區基本法指軍事屬國家層面,卻亦早已成文規定香港自治、自理香港公民個人及香港公民群體的權責,故此只涉及香港、不涉及香港以外的中國部分或國家層面,各層面的保安及私隱權責,沿用英式普通法及它承認公民社會的概念的法律文化,在香港特區法理上早已確立屬公民性的成分。這亦是下述公民軍事論的法理。(當然這法理背後,是「主權在國民」這更後設的現代法理,但後設不代表罕有;這是現代社會的憲政基礎,甚至北韓憲法也會尊重(當然也會挪用)。)

Description: North Korean leader Kim Jong-un with an army crew. Photo credit: KCNA via Reuters (https://nbcnews.to/3fpCkD2)

秘密作為密碼學的主旨,它的軍事性經國民意識取代宗教意識而有所改革。當在國民眼中,主權已由神明移回國族,神明奧秘也就回到地上,成了國民文化的奧秘:軍事國防由保護神明有關犧牲的奧秘及衍生的群體身分,成了保護國民在戰時及日常群體內外互相犧牲這些奠基文化的現象的隱密性及由犧牲得以鞏固的國族身分,但同時也有一種更顯見的理性及邏輯,是為保障個人或黨國的安全,不讓他人犧牲自己。

私隱:「不自由,毋寧死」vs「反對外國干預」

Description: a person wearing a Snowden mask. Photo credit: Trojan_Llama (https://bit.ly/3bVQI44)

早前在一個研討會,主持轉問了我給Edward Snowden的問題,問他對defi在政府財政監控下的未來的看法,他的回答強調私隱是自由的必要條件及重要定義。果然,個人私隱是像Snowden一樣、擁有個人及公民性國族意識的國民就「自由」至關重要的定性,私隱不是做了甚麼虧心事或有甚麼不可告人又非法的秘密不能讓所有人知道所以要留個後路可以隱瞞真相;私隱要保障是因為自己的信息資料以致所思所感不想亦不須讓所有人知道。是not willing everyone knows及only wanting someone knows的分別。大多伴侶之間有親暱分享之時,但也有覺得「沒私隱,就沒自由」的時候,論私隱是為了設些界限讓大家可以有親暱分享及各自忙碌的可能性。公民也一樣,論私隱是為了有自己生活的可能性,亦是個人成熟及自立的表現,也不需要其他公民授權的政府或其他公民組成的公司干預自己,以致在文化上有更多犧牲損害自己的可能。當然,另一種國民亦有另一種邏輯。帶民族、種族性的國族意識的人常把「私隱」應用在例如黨國這種個體之中,不喜歡外國干預,亦可能想先發制人地(preemptively offensively)藉故意反對其他國家的國民或國家政府來強化自己的保安(稱為「排外」),把「私隱」套用在定義個人安全的「黨國安全」的概念之上。

「私隱」講多了,確實會影響我們對他者開放而同時讓自己成長的可能性(對,成長是終身的,小孩和成人有成長空間,老人也可向年輕人學習)。但心底裏留的一線(或一大截)餘地的自由,可以是自我設限了與他人交流及互動,令自己不能呈現更立體的公眾形象,但另一面也可以是因為自定了交流的餘地和界線而能保住更多的可能性。華文中民初前的「自繇(音自由)」指的全是現代「自私」這貶義,但現在的意思已由「自在」的褒義主導。自由已不是自私,但「私隱」是自由還是自私,華人用字還留有更多的爭議,但極權倡導的社會中,促成的,多半是沒有國民授權的政府對抗着公民私隱的現實,所以對這些公民來說,私隱就成為了這些被犧牲者的最後防守,是為公民性的國民身分解密的鑰匙,能以它揭露城市locale中少數政權以權力犧牲多數公民的奧秘。思路未通的話再把此處讀一次,因為在此,公民身分及私隱的軍事性捍衞,與密碼學中犧牲暴力奧秘的宗教性及國民現代的保安軍事性貫通為一。

公民軍事 × 密碼學:公民軍事的密碼學議程

Description: a Lego figure of state military, different from "citizen military" here which is not supposed to be equipped with guns. Photo credit: Brickdude112 (▀̿Ĺ̯▀̿ ̿) (https://bit.ly/2SsTUNz)

公民軍事論主體是「公民」(citizens),顧名思義不是叫大家起兵革命,而是提醒大家私隱及公民保安是國民軍事(national military)的範疇,不涉及國民外判給有公民授權、理應是專家的政府的國家軍事或國防 (state military or defence, or the state-defined “national security”)。公民是以文化特色及價值為本、為界的市民,是作為不以種族血統、土地等生物性及物理性特徵定義nation的國民。公民生活有軍事性,是因為不論從前防衞宗教或現代防衞國民,均是文化群體身分維繫的活動,當中有意識或下意識的加密守密或解密,總是與身分有關。而公民軍事就是指,把私隱保障及公民保安這些人文及歷史主軸意義下的密碼學的(cryptographical and cryptological)防衞活動視為公民權利、義務和責任,以保護被邊緣化、將被犧牲掉的公民身分的文化特色及價值。

公民的文化保安雖然有不同的藝術、技術、裝置及媒介來保護訊息(messages)及文化行動,但因應信息(information)數位化、電子化,公民軍事在20世紀末已經有電子安全及私隱(digital security and privacy)為主的傾向。電子安全措施隨便search一下也會知道,大概包括下載任何apps或軟件前簡單search一下公司背景及私隱條款、使用時第一時間調校privacy and security設定、定期更新軟件、如未刪定期刪除cookies、使用點對點加密的通訊工具、密碼管理可策略性地使用password managers、在密碼以外設定2FA、儘可能長用VPN、長用private browser、只瀏覽https的網站、驗證digital certification等,全部理應成為公民保安的大眾常識。達技術門檻的公民可善用blockchain及IPFS,例如有香港人早前把港台鏗鏘集的data存入區塊鏈,記錄香港的歷史。

公民於文化層面私隱除了電子私隱,還有合理的財政私隱、行蹤及行動的私隱及思想感受的私隱等,當然還有生物及物理層面的私隱,包括衣食住行、身心健康等的面向。我們甚至可以學效中國會上「XX安全、YY安全」、「XX私隱、YY 私隱」堂皇的列舉法說辭以便於記憶,所以說公民可以向共產中國的演說技巧多多學習。(笑)總而言之,極權下的弱勢公民理應為生活各個範疇自訂一些私隱為本、保安為基礎的措施,建立一些可以列出及逐點反省的具體習慣。正如生物適者生存,文化上不被犧牲而保生活靠的是保安。你多做的一個習慣,救的可以是你全家。當然,只有保安而不重視培養文化內涵及價值(它們不是保安及私隱的範疇,別過度generalize保安及私隱),就如儲錢買一個很貴但沒放錢因為沒錢放的銀包,本末倒置了。

身分的加密及解密:公民密碼學的人文目標

Description: a wooden Turing machine made by Richard Ridel in https://bit.ly/3fTifE6. Screenshot credit: Lara Grant (https://bit.ly/3hUE7St)

雖然電子密碼學是大勢所趨,但密碼學至今仍然是奠基於濃厚的宗教式奧秘解密意識及軍事式保安加密意識,所以它不應局限於電子技術研究,更不應只由IT界、軍方、傳媒、KOL、神學家和人類學家主導專業。公民密碼學只應作有限度外判給專家,既然弱勢的存在不應被犧牲、邊緣化公民的私隱不應被入侵,那麼權力之外,每位公民也有責任和義務「從軍」,照顧自己及身邊人的私隱和安全。所謂we are only as strong as our weakest link,你用Facebook messenger及Gmail與朋友親人談論平常事、如常沿慣用路線進出社區小店,萬一明日紅線驟降,原來昨天能說能光顧的今天不能說不能光顏,你因為沒太注意私隱及公民安全而成為易破解的weakest link,讓自己及親友也得了欲加之罪,哪豈不是傷心太遲、後悔莫及?這不是在blame the victim,錯的確不在你而在始作俑者,你亦不應因此而成為代罪羔羊,但後果、影響及副作用大家仍要承受。

公民的文化身分要加密,是在保障自己及身邊人的私隱及公民安全,但要解密,靠的則是敢於開放自己給他者而適時說出真相的勇氣及智慧。有人不喜歡Snowden whistleblow,覺得涉及國家機密的洩密危害國家安全,但不得不承認,沒有Snowden把美國政府侵害國民的私隱事實洩出,各國國民未必重視私隱概念以致個人信息過度外露並繼續被監控而不自知,一些國民亦未能意識到自己的政府有多濫權、自己又其實已經上了祭壇正被刀手以國家安全之名犧牲掉。身分的解密,是「文化及神明宗教靠犧牲暴力維持」這奧秘的揭露、呈現及拆解,在於拒絕再讓他人為自己身分地位的維持而犧牲,break the vicious cycle,是破解以暴易暴的防衞手段及軍事策略。具體點說,策略就只有直面真相而認衰,認的是不多不少的衰,不多而不作代罪羔羊,亦不少而不讓人作自己的代罪羔羊。沒有做錯時亦不會事不關己,stand with the victim就好。向victimized的他者開放,讓這種落地、實際、非教條式的「愛人如己」case-by-case地做下去而同時再定義自己的文化成長史及身分。這就是公民軍事論的解密法,與私隱身分加密法一起回應公民密碼學的目標:如何加密身分保障安全及私隱,以及如何解密身分,真正stand with the victim。

Description: South African political leader Nelson Mandela addressing the mass after releasing from jail. Photo credit: Trevor Samson—AFP via Getty Images (https://bit.ly/3yTs91w)Nelson MandelaNelson Mandela

坦白說,我不在網絡發佈某些文章,多半是因為私隱及安全起見,但BenCrox的文章也讓我記得我對自己其中一個commitment,就是堅持說真話的重要。過度強調私隱,和與社群分享、向他人開放有時確實有些張力,但以公民身分做現代人,protect us from being victimized,也stand with the victim,掌握加密身分的公民軍事及把身分奧秘解密就不會有任何矛盾。我不知道這篇文章是一個新平台新開始,還是點到即止。不過,像《公民軍事論》一樣,社群中未有許多人聽過講過的觀點,我想讓更多人聽聽、講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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