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变局时代的劳工命运:(三)恶意讨薪与老龄化
近日,网上流传的视频画面显示一位工人吊着绳索在一座住宅楼的外墙上刷标语,内容为“融创佳涂乐还我工钱,还我血汗钱”,结尾还画了两只乌龟。仅从标语的内容就可判断,这又是一起农民工讨薪的行为艺术,控诉的对象为融创和佳涂乐。据知情者透露,事发楼盘为武汉融创观澜府,佳涂乐是融创的建筑装饰供应商,因融创欠佳涂乐钱,佳涂乐欠总包钱,总包欠工人钱,也就是说,在层层拖欠的结构下,最终还是底层建筑工人扛下了房地产危机的苦果。
房地产危机
融创是中国第四大房地产开发商,但由于资产负债比率极高,受“三条红线”监管政策的影响,融创已经陷入严重的现金流危机,正逐渐变成下一个恒大。今年4月,融创的销售额同比大幅下滑60%,没有销售就还不起债务,5月融创发布公告称,无力支付4笔美元债利息,合计为1.04亿美元。欠债不还,有息不付,表明融创对美元债“有心无力”,而国内的基本盘也深陷危机,部分项目暂停建设,存在烂尾的风险,比如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核心地段的融创蘭园在2021年就进入停工或“表演式施工”状态,大概率烂尾,至少不能如约交付,导致2000多名业主背负房贷却收不了楼,进退两难。
除了业主之外,房地产行业下游的装饰企业也被债务危机拖累,因应收账款周期缓慢,流动性压力加剧而面临经营困境,或亏损,或破产,或倒闭。比如今年7月,给恒大做装修的广田集团手持32亿欠条,讨债无门,也陷入财务危机,累计欠银行26个亿无法偿还;此外,广田还被下游建材供应商告上法庭,被强制执行了5000多万资产。
更倒霉的是恒大楼盘的承建商,是恒大债务危机中破产最集中的领域,据不完全统计,南通六建、云南路建、成龙建设、浙江四顺建设、一业建筑、河南高速发展、重庆元飞建筑相继宣布破产重组。房地产行业大多采取高杠杆开发的模式,比如开发一个100亿的楼盘,房地产企业只会投20亿的自有资金,剩下的靠银行贷款和预售,但预售的钱会存入监管账户,楼层不封顶,房地产企业拿不到钱,100亿的楼盘等开工还有50亿的缺口,怎么办?就让承建商带资入场,承建商盖高楼,所有的投入都是在垫钱,等楼封顶了,预售金返还了,房地产企业再给承建商钱。但是由于大量楼盘烂尾,承建商跟业主一样是进退不得,继续盖的话,等到封顶了,房地产商拿到预售金也不一定给承建商,不盖的话,更加一分钱拿不到,最后的结果是一大批承建商倒闭。
从去年到今年,由于房地产开发商现金流枯竭,武汉和郑州出现了一大批烂尾楼,全国有数百个楼盘业主宣布停贷,深刻揭露了房地产行业高杠杆开发引起的连锁危机。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1-5月,全国已有18家装饰企业宣告破产,其中有9家自2020年以来已有拖欠材料供应商货款产生诉讼的情况,涉及瓷砖、板材、橱柜、灯具、石材、玻璃等多种产品。本文开头提到的融创和佳涂乐就是层层拖欠的典型例子,把压力传导给最底层的工人,“还我血汗钱”成为他们最后的呐喊。
层层分包
欠薪问题一直是房地产建筑行业的痼疾,从温家宝为重庆农妇熊德明讨薪开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多年来采取各种措施力图解决,最高法院甚至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纳入刑法并出台了司法解释,但现实情况是欠薪问题积重难返,往往是旧的工资未完全讨回,新的拖欠又产生了。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复杂的,社会学者的研究认为建筑业的转分包制与欠薪存在密切关系。
经过层层分包后,建筑工地形成了一种临时的金字塔式的等级管理体系,房地产企业位于整个分包体制的最上端,是整个建设项目的发起人,但它基本不参与实际的建设工作,而是通过招标等形式发包给一家或多家承建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在承建具体的建设项目后,只会部分参与管理工作,具体的生产任务往往分解后转包给二级建设公司,并由其再往下分包给专门的劳务公司或单独的包工队。劳务公司或包工队要么直接招募管理工人,要么找规模更小的包工头。
经过这种层层转包,包工头往往成为建设项目的直接管理者,全面负责具体生产计划的制定、工作任务的分派、工程质量的监督等。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在项目完工后,包工头还部分或全面地负责工资的结算。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筑工人讨薪直接面对的其实是包工头,但工人主观认为的“老板”实际上也处于层级交错的资本链条的底端,真实的劳动关系被遮蔽了。
而且,建筑行业历来使用农村包工队的生产方式,游离于国家正规劳动体制之外,最显著的标志就是大量从事一线工作的建筑工人不签劳动合同,即使签了也没有实质法律效力的空白合同。建筑工人没有劳动合同的后果是无法建立与实际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因而在遭遇欠薪和工伤等劳动争议时不能依法维权,当工人去劳动部门寻求帮助时,得到的回应往往是“你们到底有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劳动关系”,背后的意思就是“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归我们管”。
讨薪难
由于建筑业成为《劳动合同法》执行的盲区,建筑工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能采取跳楼秀、爬塔吊、切断水电、举牌堵路等多种行为艺术的方式来讨薪,也引起了不同程度的暴力冲突事件。这些情况正反映了他们的无奈与无力,更反映了劳动监察的不作为。过去十年的人社部统计数据显示,劳动监察部门正快速地懒政化,具体表现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减少、对于企业主动监察次数减少,导致劳动监察部门在追回工资数额、要求企业补签劳动合同数量、督促补缴社保金额等方面也呈严重的绩效下滑。现实的情况应该能作为这一判断的旁证,但凡劳动监察部门能积极介入并提供援助,本文开头的工人也犯不着吊在几十米的高空刷标语,这会给他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风险。
鉴于农民工欠薪问题的严重性,我国从2016年开始就在房地产建筑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用于支付所属工程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实行专款专用,成为解决建筑业欠薪问题的兜底保障措施。比如郑州规定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应存缴保障金,本地企业按照单项工程总造价的0.75%存储,而外地企业的存储比例是1.5%。而且施工企业承诺落实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三项制度的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得以减半缴纳。
2021年人社部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进一步规范账户开立、存储主体、比例、形式等问题,比如明确工资保证金存储主体是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要求存储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不超过3%,且连续2年未发生欠薪的企业,新项目存储比例降50%;3年未欠免于存储。相应地,前2年内有欠薪发生的企业,存储比例增加50%以上;被纳入欠薪“黑名单”则增加100%以上。根据这一规定,一旦发生欠薪,由人社部门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清偿或先行清偿的行政处理决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到期拒不履行的,属地人社部门可向银行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通知书》,由银行从工资保证金账户中将相应数额的款项直接支付给被欠薪农民工。
理论上说,工资保证金制度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保障了农民工的利益,但是执行起来,农民工仍然面临不小的挑战,特别是走正规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而且在房地产系统性危机来临时,大量的承建商破产倒闭,被拖欠的工资数额巨大,工资保证金也是杯水车薪。但是,2022年6月,国务院为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通告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并且工信部和发改委在9月公告鼓励各地在到期后继续延长缓缴期限。这意味着在疫情期间,政府的政策倾向于减少企业的负担,而把欠薪的后果转嫁给农民工承担。
由于依法维权程序复杂、成本高昂,建筑工人往往采取跳楼秀、爬塔吊、刷标语等迫不得已的行动,在舆论环境宽松的时候,媒体的报道能给欠薪的开发商和施工企业带来压力,推动问题的解决。但近年来由于政府维稳压力的增大,农民工维权的风险也升高,不但不能拿回应得的工资,反而会被警方以“恶意讨薪”的名义进行行政拘留甚至刑事拘留。
比如在2021年春节前后全国多地发生建筑工人讨薪被拘留的事件,2021年1月5日,广东南雄,多名工人以跳楼威胁讨要被欠工程款,一名工人被处以15日行政拘留;1月15日,福建厦门,有工地拖欠22名工人35万元工资,其中一人爬塔吊讨薪,之后被处以治安处罚;1月20日,广东汕头,一工地拖欠工人工资达100多万元,工人组团游行讨薪,七人被处以行政拘留;2月2日,广东汕头,一工人因被拖欠工程款跳楼威胁,被处5日行政拘留;2月5日,甘肃甘南,一包工头爬50米塔吊威胁工地负责人跳楼讨薪,工程款涉及38名农民工工资,被以“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政拘留10天;2月8日,广西梧州,4名讨薪人员向包工头讨薪,其中两人以砸毁财物方式恶意讨薪被行政拘留。
正是因为现有的法律救济机制失灵,农民工才转而采取集体的或极端的方式维权,但这种行动又触发了政府的维稳机制,从而陷入两难的境地。对农民工来说,各种维权行为艺术可以视作一种“弱者的武器”,其目的在于向包工头或开发商传递压力,进而促进问题的解决;但政府官员一直把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绩目标,在一定的承受范围内,农民工的维权压力能够转化成政府帮忙追讨欠薪的动力。但是,如果问题超出基层官员的解决能力,比如欠薪数额特别大或者欠薪的单位是政府项目,农民工的维权行为就容易演变成维稳压力,承受既拿不到钱,又要被拘留的命运。
随着中国房地产危机的加剧,加上地方政府财政状况的恶化,现金流困难通过金字塔式的转包体制层层传递到最底层的建筑工人,可以预见欠薪事件会增多,建筑工人的处境恶化,如何来保障他们的权益是亟待关注的问题。
特别是现在建筑工人老龄化趋势明显,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议价能力削弱,在劳动过程中更容易发生过劳、工伤乃至猝死等事故。 根据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统计,在现有的560万建筑工人中,18岁-40岁、40岁-50岁、50岁-65岁的建筑工人占比分别约为29%、23%、48%。未来十年,将有近一半、约210万名建筑工人超过60岁。这么多达到退休年龄的农民将不再能“合法”地从事建筑工作,因为今年已有上海、天津、深圳、南昌等多地发布规定对建筑业超龄农民工进行用工规范,即禁止18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男性及50周岁以上女性三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禁止55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影响身体健康以及危险性、风险性高的特殊工作。
在这种趋势下,如果不改善房地产建筑行业的劳动条件,并彻底解决欠薪问题,未来愿意从事建筑、装修行业的年轻人会越来越少。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中国房地产行业成为世界关注焦点的同时,处在资本链条最底端的中国建筑工人的处境和命运更加需要关爱,因为中国的城市化正是在由他们带着质量不佳的黄色安全帽、穿着破烂的迷彩服、扛着铁锹、拎着瓦刀,挥洒着汗水、在尘土飞扬中建设而成的。但是,当危机来临时,他们往往成为最终的受害者,就这点而言,“还我血汗钱”的不断出现正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最大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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