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筆記_像我一樣黑
像我一樣黑:一位化身黑人的白人作家,揭露種族偏見的勇敢之旅
Black Like Me
原文作者: John Howard Griffin 譯者: 林依瑩
約翰.格里芬(John Howard Griffin),1920年出生於美國德州,所謂擁有美國種族矛盾悠久歷史的「南方」。
即便林肯在1863年的解放宣言中已經主張了常年在南方農場擔任農奴的非裔美國人(African Americans / Afro-Americans,美國黑人,後皆簡稱黑人)自由,黑人依然因為經濟上的窮困、教育程度較低等原因,依然必須受僱於白人;1896年甚至還有對黑人採取「隔離但平等」的措施。這樣的打壓一直到1954年,Earl Warren 作為第14年的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判定種族隔離的學校實際上並未提供黑人學生公平教育,公立學校應該種族混合,一連串的非裔美國人人權運動開始發酵。
1959年,身為記者的格里芬與黑人雜誌《Specia》合作進行報導南方種族議題的計畫;他用化學藥品以及藥物將皮膚染色、曬黑,成為「黑人」,獨自前往南方。這場旅程是為了驗證美國是否對美國黑人實行種族主義。
或許有人會跟我一樣,想著:怎麼可能把皮膚弄黑、易容就會變成黑人!諷刺的是,在種族歧視非常嚴重的世代,只是皮膚顏色的改變,就可以明確的感受到社會的惡意。
格里芬沒有改名換姓,日常生活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每天幫他擦鞋的師傅認不出他,在旅途中要喝水、如廁都必須提前準備(有時候必須走上遙遠的路程,也很常一整天都沒有進食),搭便車時,就算遇到「好心」願意載他的白人,要面對各種對黑人「性事(性器官、性經驗、性對象)」的無禮提問,一位貌似和善並且擁有事業的男人,更是自誇自己與多位他雇用的黑人女性發生關係(她們沒有拒絕的權力)。
這一趟讓自己成為「他者(other)」的旅程。光是完成改造,看著鏡子裡的自己,格里芬就已經陷入深沈的恐懼中:
『我被囚禁在一個完全陌生的人體內,一個我從未見過、漠不相干的陌生人。...我現在知道,當那黑色無法被抹去,就沒有所謂的喬裝的白人。無論他曾經是誰,有著黑色皮膚的人就是百分之百的黑鬼。我是一個剛出生的黑人,必須走出那扇門,去一個對我而言完全陌生的世界生活。』(47-48頁)
大多數的美國白人都否認自己與種族主義有關,真心相信自己對其他人的評價完全基於人格特質,若真是如此,格里芬的旅程就不會充滿恐懼;實際上,每個人都先看到他「膚色的標記」,進而非常理所當然的把系列刻板印象套在他身上。忽略他其實是一個「白人」並且是一個有工作的記者。在報導問世之後,格里芬也遭到白人種族主義者的威脅,父母與妻兒一度移居墨西哥避難。
格里芬認為,其實黑人與白人彼此之間充滿誤解,基於不知道、不認識而產生的誤解。最後,『在雙方缺乏溝通的情況下,最不幸的後果就是黑人之間也興起的種族主義。某種程度上種族主義正當無害,但仍然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只會讓善意之人拼命用理解和同情弭平的鴻溝更加難以跨越。...』(276頁)
除了想到仍然在延續的Black Lives Matter議題(近期最被拿來討論的反而是,BLM是否太過頭了),把書中的任何一段話拿來,以各種充滿歧視、階級的社群帶入—例如,同志族群,精神障礙者—都能成立。當然,有人會說:從外表上可能比較看不出來「同性戀」,跟膚色這種明顯的差異怎麼可以相提並論?事實上,很多同志為了在「主流文化」上顯示出「沒有不一樣」的樣子,不停的在日常生活中進行偽裝。這又是一個大議題了,暫且不提。但一但要討論如何消弭歧視、不公:我非常認同作者的表述:
『歧視的制度是一種僵化的雙重標準,其內容或因文化而異,但始終是不正義的。不正義的樣貌有成千上萬種,但正義只有一種—人人平等的正義。主張要求多一些正義,或適度漸進式的正義,其實就等同於沒有正義。這是個很簡單的道理。』(318頁)
60年前的考察及作品,在2021年閱讀依然充滿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