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 学习笔记】#3 创作者经济

梔子榴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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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金庸先生早年发布的是限量500本的《倚天屠龙记》NFT,一级市场一周内售罄,你会跑到二手市场上去追着再买吗?能炒到多高的价格?

特别想写这个话题是因为,作为一个从小喜欢写点小故事,画点小画儿,哼点小曲儿的人,我这大半生都在思考怎样才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又能养活自己,也就一直在创作和就业之间拉扯。Web3 很可能并不是答案,但值得一探。

创作的本质

搞创作的人,在任何时代、任何经济形势下,相比于同时代的其他从业者而言,要赚钱都是难的——因为文字、音乐、美术大概是最无用(亦最无价)的东西了;但是今天这个时代、今天这种经济形式,的确让创作者有了更多的生存空间。

上周Matters Lab 的 AMA的分享者之一,作家、數位製作人何曼莊在介绍到自己的小说究竟是拍电影还是制成NFT的时候这样说:

创作最大的挑战从来都不是媒介。创作最大的挑战永远是创作本身。

我深以为然。我理解的这个意思是,一个作品总能找到适合的传播以及营利模式;作品还没完成,想怎么赚钱是没用的。

创作这件事,需要兴趣,也需要勤奋。但是创作的产出很难与勤奋直接挂钩。如果你给别人打扫房间,那么只要你勤奋,一周工作5天,每天打扫两个单位,那么一周就有10个单位的收入;而且你的打扫质量,只要有适当的休整时间,不会有太大的差别。

写作或者绘画虽然也需要勤奋,坚持每天练习必然对你长远的创作质量有益,但是你并不能保证每天都能写出相同质量的文字。而且创作者的精力并不能按小时或星期来算。比如你连续奋战马不停蹄地几个月写出了一部书,肯定不可能睡一觉起来马上开始创作下一部。你的思想情绪可能还需要恢复调整,中间可能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来抽离;而构思下一部书也需要时间。

虽然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把创作当职业,比如每天发公众号,社会化生产影视剧本什么的,这当中的质与量是不成正比的。

创作这项活动本身如此难以量化,也就很难被纳入经济生产活动中。在原始社会,创作是劳动闲暇时的怡情;在封建社会,创作是不必打工赚钱的贵族的特权,或是依附于工匠的劳动附加品;只有在资本主义时代到来之后,创作才渐渐找到了商品化的方向。

创作者的商品经济

创作商品化引入了一个悖论:商品需要的是质量可控,将艺术作为一种应用来为商品增值,那就需要标准化;然而艺术创作的价值在于独特,缺了独特性的作品只会沦为匠作。

数字时代的到来引入了另一个创作品的悖论:作品数字化以及网络的普及让作品更易于传播、能被更多人看到;然而传播成本越低,能够回馈到作者的报酬就越低。就如随着流媒体的普及,越来越多的音乐家能够被听到,但是我们可能再也不会产生唱片时代的那种巨星。艺术的价值在于稀缺,唾手可得的作品也会变得廉价。当然也许这并不是件坏事。毕竟,我认为比起倾尽国民之力捧起几位巨星来说,能让更多的创作人能够有还不错的收入是更美好的时代。我们作为欣赏者也能有更多的选择。

所以创作变现始终是自相矛盾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以下这些创作变现的形式:

Creator 1.0: 佣金,人设,版税

你给人画肖像,人家付你钱。你给杂志写稿,杂志付你稿费。你创作插画、视频,广告公司买你的创作。你把画作放到画廊,卖出去了画廊给你分成。

你只要跟你的客户有良好的合作信任,他们就会愿意持续地出钱买你的作品。但相对的,你的创作必须要“有用“——把肖像画得够美,写作符合杂志的调性,视频创意能为广告扩大传播,画作能被策展人看得上……等等。你自由创作的那些东西,如果不被编辑、艺术总监、画廊经理看中,就无法卖钱。

如果不想沦为客户的工具人,你可以营销一个人设,桀骜不驯啊,耿直不阿啊,不善言辞啊……等等,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偶像,只要你所有的行为都能符合这个人设的逻辑框架,你的作品质量就不必太稳定,喜欢你的客户就可以容忍你。当然你的人设不能偏离你自己太多,不然人设崩塌的案例我们最近几年都看了太多。

大作家Neil Gaiman曾经说过,作为一个作家,按时交稿个性好作品质量高这三样你至少要占两样,这样编辑才会愿意跟你合作,你也才能把写作当事业。这句箴言大概适用于所有创作领域。

更高阶的收入形式是版税。如果你写了一部被一再加印的畅销书,或者你创作了一个经典的卡通形象,那么你就靠着这一个作品便能有源源不断的版税收入。当然创作出这种水平的作品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所以多数创作者还是要老老实实地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版税的限制也与知识传播相抵触。不少国家有立法,作者过世多少年之后他们的作品便列入公共领域,可以被无偿转载和引用。更有作者自动放弃盈利,将自己的作品免费公开。

Creator 2.0: 自出版,众筹,打赏,广告

现在出版发行的工具越来越普及,也就有了越来越多的人绕过出版商、画廊、电视台等等中间机构,自己制作并发行传播自己的作品。印100本小书,或者把作品丢到Kindle商店,是容易的,但能不能找到愿意购买的群体是个大问题。因此有了 influencer economy。想要自立的创作者必须建立自己的粉丝群。有了粉丝基础,再来众筹、发行,才能保证自己不至于亏本。

成为一位意见领袖是很有好处的,你可以不再只创作 商业上“有用” 的作品。你可以把自己的半成品、失败作品、创作过程,都当作 “作品” 展示出来。这个过程也涉及到你怎样营销自己的人设。重点是要让你的粉丝喜欢你。

在你拥有了粉丝群之后,除了出版发行作品来售卖,你还可以是接广告和让粉丝打赏。这些的好处不言而喻:你有了极大的创作自由。但相对的,你得会“吆喝”。你通常不仅需要创作好的内容,你还要善于吸引粉丝,有亲和力,还需要一些生意头脑,懂得怎样去谈广告业务,也能拉下脸皮请粉丝打赏。这对一些内向的创作者来说是很难做到的。

我觉得Neil Gaiman的建议依然是对的:按时出稿个性好作品质量高这三样至少要占两样。若要真正独立于经纪公司、出版编辑这些,你还得懂得做生意。

Creator 2.5: NFT版税+粉丝币+挣名誉

我没写3.0是因为我觉得我们目前看到的创作者收入形式与 Web2 时代(以及之前)建立的游戏规则并没有太多本质上的区别。唯一的技术变革在于计算版税的方式:由于区块链上的所有交易都能被记录,那么数码作品的传播就有可能带给作者持续的版税收入。如果你的作品被转卖很多次,每次转卖你都能提成,就好像你写了一本畅销书,每年都加印,你就一直能收到版税。NFT的收益方式有点像是把书籍版税的模式应用到了数字艺术品上。NFT出现之前,数字艺术作品很难定价,因为可以轻易地拷贝,复制品和“原作”没区别。NFT就是让作者能够定义一个“原作”,这个原作可以被转卖、被炒作升值;其他的复制品虽然也能在网络上被传播、被欣赏,但复制品没有收藏价值。但我认为这样所谓的限量版数码作品,本身是一个笑话。后面我会举个例子专门讲。

除了将作品制成NFT卖这个作品本身之外,还有一种模式是自己组个粉丝团,套用DAO的一些做法,如发粉丝币、让粉丝投票、给粉丝优惠福利、让粉丝参与创作过程……等等,让喜欢你作品的人都参与到你的这个小经济体中来。这个Rally网站(https://rally.io)就是给创作者提供相应的技术平台,帮你制作自己专属的代币,你的NFT作品可以让你的粉丝用你的专属代币来购买。你自己的专属代币也有对应的美元价值,在Rally平台上可以跟别的创作者代币兑换,也可以炒作。

DO YOUR OWN RESEARCH (DYOR) 是这个美丽新世界最重要的行为准则!我看了很多这波Web3热潮中的新兴模式,网站都做得像模像样,但深入探究,里面全是坑。NFT也好,代币也罢,都仍然是 influencer economy 的延伸。首先你还是要当一个“有魅力”的创作者,能够组建起一个粉丝群,这样你发布的各种玩意儿才会有人愿意买单。

既然不是人人都有做 influencer 的实力和运气,那么还有一种模式是针对广大职业创意劳动者的。比如你会写点广告歌儿,会画点漫画,会做点平面设计,会写文案企宣…… 可以加入一些创意DAO组织,类似前两周来做分享的SeeDAO这种,你加入他们的团队,在他们的社区提案中领取一些创意任务来做,有点像是做 freelance。目前看来似乎是没有现金收入的,你的报酬是这个DAO里的名誉勋章之类的东西。为什么要做这种没收入的事情呢?他们的理论是,你参与了这些早期项目,链上就有你的作品记录以及你的名誉勋章,甚至可以领到这个DAO的白单;项目如果成功发布并且有了资金收入,DAO的代币升值,你就赚到。我感觉这个有点点像加入早期创办公司白干活,领股票期权。尽管不排除你撞上了一个好项目,成了事,但多数情况下这种工作没有任何保障,要做好白干的心理准备。

这又说回了这篇文章开头所说的创造悖论——创作活动本来就不是结果导向的。我之前参加 Elysium System (一个游戏DAO)科幻小说写作比赛写的《花菁玲传》,拿到了他们的白单,这个结果对我其实没什么意义。且不说这个游戏今后是否能够成功发放有法币价值的代币,就算有,其价值多半甚至不够我买杯咖啡。但是我之所以参加,纯粹是好玩。我在写作这篇小故事的过程中就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综合以上,尽管社会变革科技进步为创作者代来了新的营利模式,但是一个创作者要回答的终极问题始终是创作本身。下面我们来听听创投界人士的分析。

创投界人士的说法

这位 Tannhauser2049 貌似是中国一位专注Web3的创投界的人士,上个月写了一部十万字巨著发在mirror.xyz上。ta 专门花了一整章来谈艺术品交易与投资(详见第七章——NFT,感性繁荣与理性涅槃 ;顺便吐一句槽,NFT的阅读体验真的不能跟电子书、甚至普通HTML文章比啊,我没法链接联到具体的章节,请各位耐心滚鼠标)很多的NFT以及周边技术产品的案例,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建议大家自己去研读。我非常敬佩这位作者。尽管 ta 是个投资人,却没有一味鼓吹煽动,而是一再告诫大家不要当韭菜,看清坑洞。

他说自己考虑过通过传统出版程序出书,但既然是写Web3,那不妨知行合一,干脆将这部书以NFT的形式发布出来,制成几种价位阶梯的限量收藏版:

NFT发布于3月20日,截止3月30日晚的收藏情况

Legendary Edition 有5个,售价1ETH。Rare Edition 有50个,售价0.1 ETH。Common Edition 是0.01 ETH,换成美元大约是$35上下。这篇NFT如果全部售罄,作者可以得到 0.01*500+0.1*50+1*5 = 15 ETH,按今天的汇率,大约是5万多美元。

NFT书相比 Kindle上的电子书来说,最大的区别是你可以白看不给钱!相较同类书籍电子版,我觉得$35这个价格在美国书市算贵,不过我愿意买一本表示赞赏。这有点像我已经在书店读完了一本书,想支持一下作者,而且价格也affordable,就付钱买下。

我付款的时候看到以太坊该死的 gas fee 在$10~$15之间,也就是说最后要给到接近$50,犹豫了一下就没有出手。我知道 gas fee 有其存在的意义,换做平时我也就不计较了;不幸的是,我前两天才付了0.018 ETH 订阅了18个月的《时代周刊》——这纯粹是我自己蠢,《时代周刊》说可以用美元也可以用ETH订阅,美元还有很高的折扣优惠,我脑子一根筋搭牢了,就想刷ETH试试。等帐已经转走了才莫名有种失落感——买了个寂寞!因为这笔付给《时代周刊》的ETH让我耿耿于怀,所以在可以支持纯正NFT作者的时候我反而不想再随便刷ETH。 人类心理活动就是这么不理性!!

没有给这位作者真金白银的赞赏,我没有太多的负罪感。既然 ta 已经为我们列出了种种理由不要盲目投资NFT,自然也就知道自己的这部10万字巨著做成NFT也就是一个实验。弄什么限量版之类的,就是个噱头,玩玩看,好比是给打赏设置了个体上限和总上限,但本质上不还是打赏么?

当然拥有这些限量版NFT的朋友可能会说,我还可以把这NFT拿到二手市场转卖呀!

不是不可以。

先让我们回顾一下 Tannhauser2049 的告诫吧:

什么样的NFT可能有长期投资价值?
** 历史故事性,丰富时代背景,适合口口相传
** 稀缺或独特且有价值意义
** 炒作价值,病毒传播激励机制
** 创作者本身是否是知名艺术家
** 其对应现实资产的行情看涨
这五条至少得占四条。

这篇NFT文章具备以上哪些条件呢?

一本这种篇幅的电子书,在Kindle上大概能卖$6~$10美元吧,而且时效性太强的书籍是没有二手市场的,因为过不了多久就会有新思想新著作出现。所以如果我为这份NFT买单,只可能是因为我敬作者的激情与付出,我愿意在自己能承受的价格内打赏。这不可能当作是投资。

不过我也很好奇,如果早年金庸先生以这样的形式发布了限量500本的《倚天屠龙记》NFT,注意哦,你即使不付钱也是可以完整读完他的著作的,那么如果一级市场售罄,还会有更多追捧者继续在二手、三手市场中回购吗?你会跑到二手市场上去追着再买吗?如果有投资方想拍电影电视,这个版权又怎么算?

如果是按照传统出版业的逻辑,第一版卖那么火,那就是要再版了,再版加印翻几倍的印刷量,金庸先生也会在再版的时候做些修改。我读到的2002年版的《倚天屠龙记》就和1961年初版的内容有所不同。金老先生自己说,四十年过去,他对于人生自然也有许多不同的感悟,因此对故事中的人物也就想要有些不同的交代。1961年的初版也许在铁杆金庸迷眼中具有无上的价值,在故纸堆中发现了必愿出价买来收藏。但像我这种一般读者,在Kindle上读到最新版的电子书觉得也就够了。

所以如果是NFT版的《倚天屠龙记》,是否也会按照同样的逻辑发布再版呢?

再想想一直有更新和反转的新闻调查报道,譬如这次丰县铁链女的新闻,第一版调查报告以NFT发布,算是为进一步调查集资,如果持续有人购买,也就意味着有关注热度,记者筹得了资金就能再进一步调查揭示新的动态?不过中国的新闻业已经被掐断气了,钱款和技术都无法拯救。大家还是都等官方通报吧。

结语

写到这里,我想说句或许不受待见的话:创作者真的不能为了赚钱而创作。如果你还在为房租伙食操心,千万别被 #Web3 #创作者经济 这些标签忽悠,go get a job。

我的偶像 Elizabeth Gilbert 2015年就在 Big Magic 那本书中说过(笔者拙译):

这些日子大家都在议论网络和数码科技将如何改变创意界。每个人都担心照这么下去,艺术家是否还能混口饭吃。但是请让我指出:即使是在互联网和信息时代来临之前,艺术家的日子也从来不好过。我年轻的时候并没有任何人跟我说:“嘿,小孩儿,知道干啥最赚钱吗?写作!” 1989年没人会这么说,1889年没有,1789年也没有,我打赌到了2089年也还是没人会这么说。但是人们还是会去画画,塑泥,作曲,演戏,写诗,拍电影,编织布艺,吹玻璃,铸金器,画美甲,跳舞,吹笛子…… 不管你怎么劝说,人们还是会固执地去创造那些让自己欢喜地事物,没什么理由,一如既往。

能够到 Tannhauser2049 这种心境是最好的:这是我热情与智慧的结晶,您要是高兴,0.01ETH 也好,1ETH 也好,我都乐意接受;您口袋里要是没有,免费送您我也同样乐意(因为我不缺钱)。

对创作者来说,“我不缺钱” 是最有创造力的状态。因此Universal Basic Income的倡议者中,创作者的呼声很高。Universal Basic Income 得以实施的基础是,以我们当代工农业的生产效率,全社会可以投入很少的人力物力来养活现有的人口。因此我们这个社会不需要每个人都去从事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活动——至少不需要每个人都一周40小时连轴转。同时,整个社群愿意把多余的物资用来供养所有人,而不是让剩余价值集中在少数财阀手中。

有没有太乌托邦?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呢……

Web 3 相关技术也许能够为Universal Basic Income提供技术支持。@米高與小狗ThankYou 介绍了 Universal Basic Income 的模式在 Steam 的应用。这些尝试都还在试验阶段,这里就不展开了。这篇长文,感谢你看到这里。

前路漫漫,且行且看。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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