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会在什么情况下罪己诏?
当国家发生天灾人祸、政权危难之时,历朝历代的帝王都会沐浴斋戒,祭祀天地神灵,自省“罪己”,忏悔自己的过错和失误,有时会对全天下颁布“罪己诏”。
人非圣贤,即使帝王也难免会犯错。古人讲天人感应,推天道以晓人事,灾异即是上天的谴责警示,施政过失与人心不德是产生灾异的根本原因。所以当四季不明、陨石地陷、旱灾洪水频现、瘟疫横行之时,天子必躬身自省,或下诏罪己。
《轮台罪己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份正式的“罪己诏”,自武帝之后,后代帝王纷纷效仿,如汉明帝、唐太宗、宋理宗、明思宗、清康熙等。
汉武帝: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
汉武帝刘彻是一位雄才大略的帝王。他在位期间,汉朝疆域扩大将近一倍,华夏民族威名远扬。但武帝晚年,因连年征战、大兴土木等导致国库空虚,民怨沸腾,寇盗四起;“巫蛊之祸”害死了卫皇后和太子,牵连了数万人;后期倚重的大将李广利临阵投降匈奴。
这一系列打击令他深深悔悟。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三月,武帝封禅泰山后,对群臣说:“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糜费天下者,悉罢之。”
同年六月,汉武帝驳回了桑弘羊等人派士卒到西域轮台(今新疆轮台县)去屯田戍边的建议,并下诏反思自己,这就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罪己诏”--轮台诏。
“秦皇汉武”并称,秦始皇和汉武帝很多方面都非常相似;但汉武帝“其所以有亡秦之失,而免亡秦之祸”(司马光语),是因为他能及时反省自己的过错,并痛改前非,从而避免了像秦朝那样迅速败亡的命运。
唐太宗:为民受灾,何疾之避
唐太宗在位不过23年,却颁布了28道《罪己诏》。时大将军党仁弘因贪污巨资被判处死刑。但唐太宗倚重党仁弘,认为他是难得的有功之才,便下圣旨,将死刑改为流放边疆。
事后,唐太宗认识到自己是出于私情而罔顾法令,于是召大臣:朕徇私乱法,理应受惩。现去南郊,身居茅庐,沐浴斋戒,向上天谢罪三日。
然后他下“罪己诏”,说自己在处理党仁弘这件事上,有三大过错:一是知人不明,错用党仁弘;二是以私乱法包庇党仁弘;三是奖罚不明,处理不公正。
贞观二年,长安大旱,蝗虫猖獗。唐太宗视察灾情,看到很多蝗虫,便抓了几只蝗虫在手,对它们说:民以谷为命,而汝食之,宁食吾之肺肠。”
左右近侍马上劝唐太宗不可入口,说蝗虫不干净,吃了恐怕会生病。太宗曰:“朕为民受灾,何疾之避!”遂吞之。
不过,唐太宗这场秀做的过头了。即便发生蝗灾,堂堂皇帝也没有必要着急到生吃蝗虫的地步,而是赶紧部署扫蝗的工作。好吧,就算想吃蝗虫,吃也就吃了,还要停顿来下给左右侍从劝阻的机会,然后再发表一番高论,最后不顾龙体安危,吞食数只。
崇祯帝:任凭贼人把我五马分尸,只愿不要伤及无辜百姓
崇祯帝是明朝最后一位皇帝,时值内忧外患,他的罪己诏有五次之多。最终崇祯自缢,留下遗诏说,“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贼直逼京师,虽朕谅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去朕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朕尸,勿死伤百姓一人。”
崇祯的天赋算不上优秀,也没受过良好的教育,他只能靠后天的勤奋去弥补。崇祯的一生,就像一位低等级、烂装备的菜鸟,进入到了史诗级别难度的游戏当中。
但历史不是玩游戏,没有存档读档重新开局的机会,既然摸错了路,失败即是亡国。
天谴于上而不悟,人怨于下而不自知,天地不佑,人心不归
罪己诏,更多的是帝王的忏悔检讨。古人对天道的信仰是儒家道德基础,也是帝王治理国家的基础。帝王敬天信神,遵循天地运行之法,上合天心、下安黎庶。
在皇权至上的时代,皇帝能自省其过,已殊属不易;进而下诏罪几,拜谒天地,颁告天下,更是难得。
权力这东西,一旦长久沾染上它,所有人格都会被重塑,你认为你掌控着一切,实际上,是被背后的这股力量幽默的控制着。
“罪己诏”是帝王们的“魅力型统治”。古代帝王发布“罪己诏”的做法,是与君权对举的。“罪己诏”是帝王们的“自我批评”,是一种“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具体操作。
在中国古代帝王中,到了最后关头(死与亡),有功摆的就摆功,没有功摆的就骂自己,这都是名垂青史之作。最不易的是后者。
天灾,与帝王们关系不大,而人祸,则绝对是帝王们的“自作孽”。包括因天灾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激起的反民,以及统治集团内部的悍将叛乱,奸臣谋大位,皇族窝里斗,乃至于所谓“外患”等等,究其祸源,几乎都可追溯到帝王身上。
比较而言,天灾不可抗拒,人祸却可以防范。防范之法说来简单:时刻保持警惕,留心苗头,杜于始萌;紧盯患源,防于未然。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道理谁都明白,但是,实际行动起来,却往往任皇权若野马脱缰,恣意妄为。
权力的自信过剩症必致拒谏饰非,一次又一次失去改过的机会,终于大祸酿成,大错铸成。大祸临头,帝业动摇,甚至危及帝王头颅时,帝王也会“罪己”的;不过,这样的“罪己”,除了警戒后人之外,对那个皇帝、对那个朝代,是一点作用也没有的。
参考资料:
《资治通鉴》《新旧两唐书》《贞观政要》《明实录》《春秋繁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