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話像
2021年,我從旅遊電商離職,入職科技業。過程幾經波折,長至兩個月,我便在Matters發表文章,紓解焦慮。
剛開始,我寫英文學習、外商工作經驗,不很過癮,便換主題,寫起文學筆記、閱讀心得,最後試著寫小說。我享受寫筆記、心得時,與自己討教、辯駁的過程;享受寫小說時,遊走於想像與經歷間的遊戲。大學主修英美文學的我,重拾對文學評論的執著(「這本小說讓我想起後殖民主義,但……後殖民怎麼解釋呢?欸,還是重翻書來得謹慎。」),重拾對寫作的興致(「究竟這一行該用主動還是被動?」),尤其,每次寫作,直至落筆前,對結論/結局的未知,讓我著迷。
文學於我,是來回於「我」與「非我」間的探索,無論閱讀、評論或寫作皆然。我說得肯定,實則歷經一番掙扎。開始寫小說時,我便拋不開自身經驗,企圖把所有經驗塞進「小說」,但苦於裝不進「小說」這容器;好不容易去蕪存菁,多寫戲劇化的經驗,又怕冒犯文中提及的人,忙著替記憶換名、換場景,一邊惆悵物是人非,根本精神分裂。沒過多久,我便意識到「小說」創作不適合那時的我,開始「散文」寫作。
「散文」寫作適合那時有一份正職工作的我,周間每天撥半小時徜徉字裡行間,免去龐雜結構的束縛,免去人情世故的顧慮,取而代之,我須要更直接跟自己對話:如何描寫化名A、B、C的血肉之軀,如何拿捏自我揭露的界線,如何讓我正進行的人生轉化成文字,以及,為什麼我要寫自己的經歷?
我面對「散文」的心境,與面對「小說」非常不同。但閱讀當下的你可能已經發現,我書寫所遇到的難題一致,即是怎麼說自己的故事、怎麼處理故事中的他人。我認為帶我跨越障礙的,不是文體間的差異,而是對寫作的認知。文學是什麼?文學對我而言是什麼?「我」是什麼?當我意識上述三個問題,筆下的糾結才逐漸打開。
這次我選<EIDOS Cafe 晴境易得咖啡館>作為糾結乍開的代表。作品寫我在陌生地找適合久坐的咖啡廳。簡單的事件,簡單的場景,我寫得很滿足,對成品也很滿意。我順勢寫了幾篇以往在面對「小說」寫作時,屢遇挫折的敏感題材或複雜經歷,自然不可能迎刃而解,卻也在跌跌撞撞中寫出來。我終於能直視那些經驗。寫完當下我才意識到,文學不是我的終點,「我」才是我的終點。
這樣的體悟,不只來自「散文」寫作。在每月的地下沙龍 — 與文學團體「地下文學」的定期讀書會 — 我讀成員們推薦的作家,譬如昆德拉、艾諾、沙特、Joyce Carol Oates、芥川龍之介、波特萊爾等,重塑我心中的「文學」樣貌,終於,我下定決心一探令我煩心的題目:「散文」與「小說」差異真得如此明確嗎?於是著手<散文的虛實問題>的寫作。(至於寫這篇文章更確切的動機,是與A有關,就不在這贅述。)
寫完文章後,我才了解,我真想問的是:我一定要寫得那麼「小說」,才算「文學」嗎?這大哉問或許沒有答案,但我已有定見,我想怎麼寫就怎麼寫,管他文學不文學。這道理固然簡單,但人有時就得繞些路,才能走到目的地。
最後,選輯名稱《自話像》是我去年開始的寫作計畫,想要完成一些盤旋在腦中的題目。目前大致有三個主題:文學評論、咖啡、職場與原生家庭。開始擬定方向時,我確實有些「文學」顧慮,譬如「文學」閱讀人口多為中產階級,其中不少人喜愛「咖啡」或「咖啡廳」(或許翻譯小說的浪漫場景有推波助瀾之效),又如,「原生家庭」幾乎是散文的科舉題,有寫有分。不過,著手創作後,我意識到自己若無法拋下「文學」原型/母題的束縛,文字將了無生機。我想,待這計畫完成之時,主題或許面目全非,內容或許挑釁直接,文字或許無關文學,但肯定百分之百圍繞著「我」,一個準備與讀者見面的「我」。
一個無關痛癢的註記。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已經從科技公司離職,無縫接軌的入職另一間科技公司。攸關保密條款,或許我不該透漏太多,但我常在想,這些保密條款的限度在哪?如果這攸關我的人生,難道我不能說出口嗎?說個跟商業機密無關的,如同這時期千千百百個職場故事,因為疫情,公司開始裁員了。
(我希望參加「MattersZine創刊號」,這篇是「個人創作心路歷程」,我選的範疇為「靈光乍現的瞬間」,此文已選了兩個相關標籤,包括主題標籤「#靈光乍現的瞬間」、報名標籤「#MattersZine創刊號徵集」,並且在文章底部,貼上我的選集,以作報名活動之用。
在這個選集中,我已選好我的代表作,並排列好次序,整個選集總字數不多於1萬字,選集名為「自話像」。這篇<自話像>是創作心路歷程,也是「自話像」的第一篇。)
選集連接如下:https://matters.town/@jenniferb/collections/Q29sbGVjdGlvbjoxMj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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