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未入籍的移民可以有投票權嗎?
這幾日的新聞頭版都被美國大選佔據著,能與之一戰的也只有還未平息的疫情了。昨天突然有個想法,如果一個人還未入籍(包括她/他/ta自己選擇不入籍或居住年限還沒有達到入籍標準的),在一個非出生地的地區居住了,let's say,5年,勤奮工作,老實繳稅,從未違法,那麼她/他/ta有權參與當地的公共事務討論和決定嗎?
在瑞士,已經有幾個州通過法案,允許居住一定年限的外國人可以投票決定本市的事務,比如選市長。當然,也就寥寥幾個。外國人聚居的地方,比如蘇黎世和日內瓦,還未開放或未全部開放。
昨晚跟家屬小小討論了一下。他覺得投票權是公民的權利,你當然必須得先是公民,然後才能有投票權。
我認為,既然我都繳稅了,我為這個城市做了貢獻,並且長期居住在這裡,當然政治和政策會影響我的生活,但我只有被動承受,卻無法主動參與,這不是很不公平嗎?
當然,我們倆都沒討論出什麼結果。畢竟我倆在這裡,都沒有選舉權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