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的分手哲學: 每本書都該讀完嗎?
看書像談戀愛,細細品味; 棄書像分手,有些遺憾但也值得。
最近看了一本世界名著《牧羊少年奇幻之旅》,這是聽朋友推薦好看才去借的,可惜我只看了2/3就棄書了,因為看不懂。不是不懂中文,而是看不懂故事要表達什麼,當然也可能是文化差異 或翻譯的文字風格等問題,總之就是覺得故事裡的很多人物、大道理及用字遣詞很虛空,有點不知所云。
以前的我,會盡量把借來的書看完,即使我覺得它不是很好看,仍會想著『說不定精彩的在後面』,因此忍耐著努力的把它看完。或許有人和我不一樣,看幾頁不喜歡就直接棄書了。看書就像談戀愛,有的人可以很明快的分手,而有的人會抱著期待努力很久,看書的風格反應出我們每個人的性格。
如果我這輩子能活到90歲,那我的人生早已超過了1/3,我覺得我還有好多事要學習,還有好多更想看的書,我突然覺得我不該浪費時間在我看不懂的書上。因此我給自己設定了1/3 或 50頁的停損點,真的不喜歡就放棄,下一個會更好。
最好的不代表最適合,別為了證明自己而勉強。
棄書幾次後我終於發現,即使是世界名著(或暢銷排行第一名),眾人叫好的也不一定適合我。以前努力把書看完的我,或許有部分來自內心的驕傲。
『這是世界名著耶,我怎麼可能看不懂....』承認自己看不懂,好像顯得自己水準不夠,於是我忽略自己真實的感受,勉強自己繼續看下去,這是以前我自己沒發現的驕傲。或許我該練習大方承認:『對!我就是看不懂。換下一本吧』。
我曾經很羨慕那些閱讀快速、讀過很多書的人,也對自己有這樣的期許,也許無形中有點走偏了,失去閱讀的樂趣。但 發現自己真實的感受,才能快樂閱讀,而不是把閱讀功利化,當成證明自己很厲害的方式。
對於我看不懂、沒興趣的書,我不再過度堅持,但我仍然相信:
我不喜歡的,不代表別人不喜歡,每本書都有它的有緣人。
我現在覺得很好的,不代表以後也會覺得很好,人總是會進步的。
我現在看不懂的,不代表以後也看不懂,人生的經歷會改變我們看世界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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