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历史版本和 IPFS 入口查阅区,回到作品页
端点星的宇宙好友
IPFS 指纹 这是什么

作品指纹

【端点星事件】陈玫兄长致「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的公开信

端点星的宇宙好友
·
·

引语:端点星志愿者#陈玫、#蔡伟被北京朝阳警方带走已超过60天。6月12日,在指定监视居住54天后,家属被告知两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正式逮捕并关押于朝阳区看守所,同时每人被指派了两名法援律师。在家属表示早已为两人委托辩护律师,不需要法援律师后,法援律师却拒绝退出。

自陈玫、蔡伟于4月19日被带走以来,北京公安、司法机关的违法违规操作就层出不穷:案件只是涉“寻衅滋事”,卻以涉危害国家安全方能使用的指定监居将其秘密关押、在三人有固定住所的情况下未在三人住所进行监视居住、未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到秘密关押期间阻挠家属委托辩护律师,阻挠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甚至办案人也一直躲起来,直到正式批捕后才现身。如今批捕后,又企图以空降的官派律师取代家属的委托辩护律师。这些无耻手段一次次挑战着家属、律师和关注者的底线,绝不能轻易被饶恕。

以下是陈玫哥哥陈坤(陈堃)写给陈玫的法援律师所在单位「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的公开信,家属郑重要求法援律师退出此案。


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佟丽华主任、姚艳姣律师、霍薇律师:

你们好!

我是陈玫的胞兄陈坤。惊闻贵所姚艳姣律师、霍薇律师正在代理舍弟陈玫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我作为陈玫唯一的胞兄,自觉有极大责任与贵所沟通。然而姚律师拒绝回答我的任何问题,因此我不得不以此种方式致信贵所。


一、致信背景及前番交流过程

6月12日,即陈玫被朝阳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54天之后,陈玫的家人朋友苦苦等待54天之后,我的母亲接到朝阳分局的电话通知。通知说明:1. 陈玫已经被正式批准逮捕,罪名「寻衅滋事罪」,关押于北京朝阳看守所;2. 陈玫「自愿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已委派两名律师代理,援助律师可能会联系家属,也可能不会联系。

我的母亲在电话中告知朝阳分局警察:「家人早在四月就为陈玫委托律师,不需要法律援助律师。」警察回答:「陈玫是成年人,他自己申请了法律援助,警方尊重他的意见。」

6月15日,贵所姚艳姣律师、霍薇律师使用贵所座机电话010-83821031致电我的母亲,自报姓名和身份之后,说明已经与陈玫签署委托协议,并说陈玫指定律师与我的母亲联系。我的母亲同样在电话中告诉两位律师:「家人早在四月就为陈玫委托律师,不需要法律援助律师。」两位律师回答:「陈玫是成年人,他自己申请了法律援助,我们受委派代理他的案件,尊重他的意见。」

6月16日,我致电贵所座机电话010-83821031, 前台工作人员答复姚律师、霍律师不在所内。之后我又致电姚律师的手机,向她表明:「我是陈玫的胞兄,由于我的母亲不善普通话表达,母亲要求我与律师联系。」姚律师回答:「我无法确定你的身份,不能回答任何问题。」我又询问:「如何向你证明我的身份,证明我与陈玫的亲属关系?」姚律师回答:「不知道。」之后姚律师即挂断电话,拒绝进一步交流。


二、贵所代理不符合法律程序

陈玫于4月1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带走,并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月24日,我正式委托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的梁小军律师担任陈玫的辩护律师。梁律师接受委托之后,多次前往朝阳分局寻找陈玫,均被拒之门外,既无法了解案情,亦无法会见陈玫。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根据上述法律条款规定,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前提条件之一即是:没有委托辩护人。

而我早在4月24日即已为陈玫委托辩护人,因此陈玫不具备申请法律援助之条件,所以贵所律师接受委托并代理陈玫案件不符合法律程序。


三、请问贵所律师的几个问题

此外,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贵所姚律师和霍律师:

  1. 贵所姚艳姣律师、霍薇律师接受法律援助中心委派之时,是否曾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确认陈玫的家属是否已为陈玫聘请律师?
  2. 贵所姚艳姣律师,作为执业十多年的专业律师,作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副主任,竟然不知如何核实当事人家属的身份。请问姚律师,你这十多年是如何执业的?你是如何当上堂堂中国政法大学一个研究中心副主任的?
  3. 贵所霍薇律师,曾经代理多起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件,这些案件的法院判决书表明,霍律师在法庭上不为当事人辩护,只是表示「无异议」。请问霍律师,无论是否法律援助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难道职责不是为当事人辩护吗?你在法庭上一再表示「无异议」,请问作为辩护人的意义何在?这使人不得不怀疑你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四、郑重要求贵所律师退出此案

鉴于上述原因:1. 贵所律师接受委托并代理陈玫案件不符合法律程序;2. 我们对贵所姚艳姣律师、霍薇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存疑。

因此,我在此郑重要求贵所姚艳姣律师、霍薇律师解除与陈玫的委托关系,退出此案。否则,我将向北京市有关机构和部门投诉并控告贵所的不法行为。

北京疫情又起,祝各位律师平安!


陈坤(陈堃) 白

2020年6月20日


如果你也关注#蔡伟、#陈玫,我们呼吁你一起写信给「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要求官派“法援律师”退出此案。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通信信息: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东里198号致诚律师楼

收件人:姚艳姣律师、霍薇律师

邮编:100161

电话:010-83802210010-83802602

传真:010 63835279

邮箱:contact@zhichenglawyers.com 


【关于端点星事件】

北京公益志愿者 蔡伟、#陈玫 和小唐于2020年4月1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秘密抓捕,并被指“涉嫌寻衅滋事罪”,至今已超过60天。小唐在被关押25天后取保获释;蔡伟、陈玫在秘密关押54天后,家属被告知两人已批捕并关押于朝阳区看守所。同时,家人自4月委托的辩护律师被官派法援律师强行取代,辩护律师和家人至今仍无法会见两人。

蔡伟和陈玫均为网站“#端点星”(terminus2049.github.io )的志愿者,该网站搭建于2018年,以对抗网络封锁和言论审查为己任,备份微信、微博等平台被删文章,过去数月亦备份了大量疫情相关文章。蔡伟和陈玫均为热心公益的90后大学毕业生,长期关注和参与公益事务。

CC BY-NC-ND 2.0 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