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恨卻又是誰所種?
每年臨近這個日子,必然有些人特別敏感,一定有些動作,似乎像是一種提醒,慌死大家唔記得!
今年剛好廿三條立法通過,於是來個下馬威,急不及待地宣布,拘捕數名人士,指他們在社交網站發表,令人煽動仇恨政府的言論。大家自然好奇是甚麼言論,但發言人只說,要大家看清楚「這些人」的醜惡面目,但偏偏沒有交代這些人是誰,也沒有說明甚麽言論可以做岀這種煽動,很令人覺得,是有意吊大家胃口,自己去找尋答案。那豈不是有鼓勵大家去瀏覽該網頁,提高它的瀏覧次數?真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當然,有「負責任」的傳媒會自行深入追蹤調查,被捕人士的背景,關係,和涉事的網頁名字,通通有報道,甚至有cap圖,向讀者顯示幾個被定性為煽動的貼文,讓大家做判斷。自己沒有追讀,但根據報道,貼文的人只是回憶過去每次參加燭光晚會的心路歷程,都是根據事實,和大部分香港人的認知會很相近。而一個已有超過三十年的週年活動,有時岀席人少,有時坐滿維園球場,也從來沒有特別事情發生,何以會變成說不得的事情呢?特區政府從來沒有說過燭光晚會是違法活動,也沒有明文規定從那時那刻開始,不能,也不准這活動在香港再舉行!那法理何在?
這種活動是需要事先申請,租用場地,安排警方到場維持秩序,三十年來,一直相安無事。應該是疫情期間,以限聚令為由,拒絕集會申請。當時的限聚令規定不能多過四個人聚集,又每個人要有六呎距離之類,因此仍有部分市民,以個人名義,到維園散步,或默哀一分鐘,警方有人把守,會勸喻市民不要聚集,不要逗留,仍算相對比較溫和。後來有拘捕行動,幾位有名氣的KOL被控非法集會,還是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也是那時開始,超過三十年的維園燭光晚會便成了歷史,先是以疫情為由,拒絕集會申請,然後國安法通過之後,更加不會准許申請,不需解釋,甚至聲稱有其他團體申請了場地使用,但到時只是將維園全面封鎖,不准所有人士進入。而且在銅鑼灣一帶,嚴密布防,如臨大敵,卻從來沒有說防範甚麽?
今次這樣煞有介事地行事,卻又處處顯得投鼠忌器,一面說日子不是禁忌,但卻絕口不提那個數目字,不正是自欺欺人嗎?但最令人心感不安的,是其中一名被捕人士,是已經在被拘留(還是在服刑,我已無法攪清)超過一年,據一些報道,還被經常單獨囚禁,真的可以如此神通廣大?
突然想起,這些國安法,廿三條,以至那逃犯條例,他們經常強調只是針對一小撮人,一般人不會受太大影響。其實,他們所言非虛,他們真的是只針對小部分人,就是那些民主派人士。其他人,說類似的話,做類似的事,是不會有相同後果的。就如那些令人仇恨政府的言論,在過去幾年,大家在媒體上看過聽過,令你「扯晒火」的言論,通常來自那些人?
敏感日子不是世界末日,敏感症是有藥物可以控制,讓患者可以生活如常。但有種極端敏感症患者,病發時自己不肯承認面對,別人提出幫忙,卻捉其他人去打針食藥,以現時的醫療技術而言,恐怕是無藥可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