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系統的碩博訓練(2)--博士

萬宗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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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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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談了英國系統的碩士訓練,這一篇進到博士班訓練。

首先是入學就有很大的不同。我也曾經申請過多所美國的博士班,雖然最後慘遭滑鐵盧,但大約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以美國來說,那時候請教不少前輩,大概一半的人說不用先聯繫老師,直接申請即可,另外一半的人則是建議最好先聯繫老師。會出現這種看法極為不同的現象,我覺得應該在於美國的博士班申請,即便有老師答應收你,也不能保證任何事情。尤其是因為美國博士班一般來說會配獎學金給你。錢這回事,不可能老師答應收你,老師就一定有辦法弄到錢,這是很大的一個不確定性。

相較之下,英國博士班是不管你獎學金的,你如果要獎學金,不管是學院的、系上的,還是外部機構的,你要自己另外去申請,基本上學校不會管你的死活。所以在申請英國博士班時,聯繫老師變得非常重要,幾乎所有人都會告訴你要先聯繫好老師,以我看過的經驗,只要老師答應收你,你絕對會拿到 offer。除非老師陰你。當然也有沒有聯繫老師的人會直接申請,以這種案例來講,就是老師們會輪流看你的資料,看有沒有興趣收,但你就很難保證會有老師單憑資料就會想要你。也有原本沒有聯繫老師的人,因為等很久都還沒有收到申請結果,這才來聯繫老師,老師一答應收,當週就收到結果。

而正如前篇所提到的,英國博士班大多數沒有要求修課,除了最近開始出現一些向美制靠攏的電腦科學的學程,會要求你修課,否則大部分你一進博士班就是開始做研究。

這意味著什麼?第一,你不會認識所謂的「博士班同學」,那些與你同年入學的博士生,除了跟你同年入學外,跟你沒有任何交集,除非有人好意私下組群組等等,沒有同學的概念,只有同事的概念,大家都是獨立研究者,頂多是「同期入職」(但英國讀博沒有薪水,所以用入職這個比喻有點哀傷)。

第二,如同傳說中的歐洲的師徒制,你博班的全部就是你的老師,通常會配到兩個指導老師(有人會到第二年才會湊到兩個),每個老師指導風格差異非常大,有的完全放你去飛(比如我的老師),定期跟你開會看你進度,幫你看看寫作跟邏輯;有的是「手把手」像帶小孩一樣,給你書單、甚至連你的文章都幫你大幅度改過。真的每個指導風格差異非常大。

以我個人來講,我跟我的老師間的關係更像同事,因為我的指導老師除了與我同為「社會語言學」的領域外,他們對於我使用的理論和經驗現象的脈絡,都非常不熟,我需要他們幫助我的除了英語,就是學術寫作與發表的一些秘訣,所以我會主動提議跟老師合作,將他們列為我的第二、第三作者(多人合寫在人文領域並非常態,多是單一作者,通常不用自動把指導老師掛為作者),所以關係上更像合作關係。

就我而言,我的確認為我從博一到現在(博三),專業知識上成長得非常快速,但這都不是指導老師給我的,而是因為我知道我只能靠自己,所以教我自己如何coding、如何使用進階的統計,以及因為害怕自己比不過美博,而汲汲營營的讀遍這個領域的所有文獻,並拼命發表論文。都是靠自己,自己教自己的成份非常高,老師常常看到我更新的進度後,跟我說 thanks for teaching yourself XXX。

為了讓你的博士班生活不要只有你的老師,通常是廣泛參加大大小小的讀書會或是研究興趣小組(research group),後者通常是同領域的人組成,定期找人去演講,前者就是一起討論文章,所以通常你會跟你同領域的人,比起你的同期同事有更多交集。如果你都不參與任何這些團體,也不當助教,極有可能你就是孤單一個人讀到畢業。

如上篇所述,英國博班沒有資格考制度,因為你的碩士班成績單就是你讀博士的資格。取而代之的是每年的年度審查(annual review),你必須提交你這一年博士研究的進度,系上會組成一個你的指導老師加上系上其他同領域老師的審查會議,對你的東西發問,也就是每一年都會有一個很像博士論文口試的環節,來把關博士生的品質。不過把關的多嚴,這當然也是看你的老師找的老師有多嚴,如果你的老師很資深,找來的老師也不可能對你刁難。

也因此以我的學校來講,沒有所謂的「博士候選人」這個身份,原則上,第一年結束的時候審查的是你確認版本的博士論文大綱與計畫書,所以同等到美國制度,第一年審查過了之後,也許就可以自稱博士候選人。

在台灣,一些針對國外台籍博士生提供的博士論文獎學金,在規劃申請辦法時,參考的都是美國的制度,要求你附上博士班成績單,還有已經成為候選人的證明文件,但這兩個東西在英國都是不存在的,所以變成你還要另外去證明你的博士班制度裡沒有修課也沒有候選人制度,常常覺得在制度設計上,也太過於美國中心。

綜上所述,可以知道英國博士生每個人的經驗差異會非常巨大,幾乎完全靠指導老師以及你自己的自律程度,好的非常好、爛的可以到非常爛也能畢業,所以變成有時候會聽到有些人會因此質疑「英國訓練」不扎實,當然如果要比起美國系統透過資格考來篩選掉不適合的人,英國系統的確缺少這一環節。但學術機構在看申請人的履歷時,如果僅憑「英國訓練不扎實」的刻板印象來篩選人,反而坐實了比起由自己去判斷應徵者的能耐,系所更傾向懶惰而簡便的仰賴美國制度去幫忙做「品管」;如果一個系所招聘新的老師是一件認真的大事,那麼像是偏好美博、偏好洋博,而不管個人能耐,實在不是很負責任的事情。

英雄不論出身嘛。

而我的確也同意,自律程度不佳,或是不喜歡自學的人不是很適合讀英國的博士班,否則很容易迷失自我,可能到了拿到學位的那一天,還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拿到一個博士學位。

以上是我的經驗,如果與你的經驗有不同,歡迎提出指正!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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