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活動:被人冤枉了
國中時,有兩個女老師不知為何彼此鬥爭,有一天,a師不知為何送我一束小花,b師就認定我是a師的小門徒。雖然因此被b師冤枉,記得她當時酸了幾句,但大概是自己覺得:行得直,坐的正,所以也不在意,現在我也完全不記得酸了啥,只約略記得有這件事,如果沒有參加這個活動,也不會想起來。
也許是對於被冤枉這樣的事,我一向不太在意,對我而言「有就有,沒有就沒有」,澄清過了就拋諸腦後了,雖然有同學說過:澄清也只有幾個人會知道而已,還是會有其他人會誤會。話雖如此,但我依然覺得,身邊的人知道或是在自己的平台寫一寫就好了,沒有必要一定要一個個去澄清,光想像就很累、很麻煩,也很浪費時間,也沒有那個必要啦。
所以即便是後來在職場上遇到小人,我也是自己的平台寫一寫,然後就拋諸腦後,平時不會想起來,除非有什麼人事物提醒了我,我也頂多想起來時提醒自己要小心,就這樣,也沒有其他的然後了!
當遇到小人而被冤枉,當下反倒是理性平靜的表示:有或沒有,然後把狀況解決,大概是覺得在職場上情緒化不能解決問題,所以當下我會很理性,當然也是跟自己的原則有關:在上班時間,我盡可能不丟負面情緒,即便得了憂鬱症的我,也盡可能的避免在上班時間發洩情緒垃圾到職場裡,有任何情緒一律下班後再自己處理,上班時間就只針對事情理性處理就好,畢竟職場不是我家,上班時間情緒化只會產生更多的負面循環,雖然下班之後處理那些負面情緒也是挺麻煩的,但至少是在自己的時間與空間裡處理,自由而無束縛,不過現在我盡可能遇到當下拒絕收下垃圾,也就不需要帶垃圾回家倒了,這很不容易,我還在學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