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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chidé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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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女人的賣身契

Orchidé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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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小女孩們夢想著有一天變成公主,長大以後遇到白馬王子,穿上美麗的婚紗,走進冠冕堂皇婚禮中,向王子起誓:「我願意為你守護一生,無論富貴,直到老死。」殊不知,公主簽的是賣身契,不但把自己賣了還替王子數錢。我就是個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

過去未婚的我,從來沒有聽説過,更沒有被教導過,未婚青少女該如何辨識有毒的交往關係,遇到恐怖情人應該如何逃跑。當然,結婚以後,我也不知道如何辨識各種形式的家庭暴力,如何脫離病態伴侶的虐待,如何向外界求助,如何與伴侶協議離婚,如何終止自己的賣身契。

在此,我以個人的經驗呼籲,如果你在關係或婚姻中感覺到任何不對勁,就必須提高警覺,觀察並重視任何警訊。更重要的是,必須在生小孩之前離開對方。一旦生了小孩, 女人就會被套牢在婚姻裡,再也走不出去。 


我經歷了一天一夜的難產,好不容易把兒子生了出來。只記得,剛開始待產的時候老公還在身邊,我進產房的時候,他就不見了。清晨,我坐著輪椅被推到了病房。助產士把我留下,叫我好好休息。我看不見老公在哪裏,病房裏只有我一個人,我很快就睡着了。

不知道幾點,他來了,把我叫醒。我問:「你去哪裏了?」他説:「這個醫院太破了,給個那麽爛的椅子坐,坐得我腰酸背痛,所以我就走了。你看,你好來還是躺著的,至少還舒服點。」舒服?我兩天沒吃東西,躺在那裏吊著點滴,進了產房以後,闖了一回鬼門關,被醫生的各種工具折磨地殘破不堪,甚至連鬆弛的肚皮上都留下了助產士的手印,我舒服?

但在那一刻,我沒有辦法思考,更沒有力氣反駁。他説:「誰叫你生了那麽久,反正我待在那兒也沒用,醫院裏有那麽多醫生護士,不需要我。」那時的我,告訴自己,他説的有道理,生產過程那麽長,他回家休息是應該的。

前前後後,我在病房待了八天(正常情況,兩、三天就可以回家),我回家的時候,全身水腫得跟充氣娃娃一樣,而且還是沒有辦法坐著的。

從醫院回到家的時候,他提著兒子,在家裡轉了一圈。他對閉著眼睛的兒子說:「來,我帶你參觀一下,這就是你家,你以後會跟爸爸一樣,讀個頂尖的工程師學校。」兒子是他的延伸,當然必須和他成就同樣的事業。

半夜兒子哭,我起來喂奶。我聽見他在房間裏喊:「你們聲音小點,吵死了!還有人要睡覺呢,關上門!」我一點聲音也不敢出,悄悄地把門帶上,忍著傷口的疼痛,幫兒子換了尿褲。

我心酸萬分,想起他婚前寫給我的情書:「你的名字是一種多年生草本植物,象徵著生命力強,堅忍不拔,正如同你的人一般。」是的,我有堅忍的個性,我是可以克服困難的。

有了小孩以後,他回家回得更晚,出差出得更頻繁了。我明白了一個道理,他在逃避責任,晚點回來,孩子洗過澡睡了,厨房收拾好了,桌上還有飯菜可以吃。出差的時候更輕鬆,任何家事或照顧小孩的事情都不需要做,還有老婆當專任司機,去機場接送,隨叫隨到。

那時候沒有網路,我也沒讀過兩性關係方面的書,但我的直覺告訴我,我必須和他平起平坐,這樣我才有「資格」要求他分擔家務,相駡的時候才有「吵架本」。於是,我在產假結束後,立即恢復了工作。還好,法國有一套相對完善的托兒系統,允許婦女在生完小孩之後恢復工作,我把兒子送到了我家附近的托兒所。

兒子七個月大的時候,我有一週的寒假,我選擇自己看顧著兒子,沒讓他去托兒所。假期結束時,他特地來「關心」我。

「假期裏你帶著他都做些什麽了?我看你們什麽也沒做,都是在混時間。」

「七個月大的孩子,你指望他能做什麽?學微積分嗎?嫌我帶不好小孩,那你自己爲什麽不來帶?」

「誰叫你有假期,這本來就是該你來做的,家不就是這樣嘛,這也是你自己願意的!你要我帶也可以,誰叫你不事先告訴我!」後來的事實證明,即使我事先告訴他,他也一樣能找出一堆藉口不帶小孩。甚至,之後所有大大小小的假期,孩子都是我在帶。

兒子一歲那年,我們去了法國南部渡假。我們在海邊租了一個渡假屋,帶了我媽和小姑一起去。剛到不久,老公和小姑一語不合,竟然沖上去把小姑打了一頓,五分鐘後又相安無事。我和我媽站在那裏,完全傻眼。自那時起,我知道我不是唯一的受害者,的確是他有問題。 

在我兒子小的時候,我媽經常來我家住,想多幫我點忙。老公特別會討好丈母娘,專門帶她出去玩,送她禮物,邀她喝酒,對她甜言蜜語。他成功地把我媽收買成「飛猴」,好向我媽數落我的不是。我媽總是站在他那邊,處處替他說話。我媽在的時候,他雖不敢動手打我,但是還是少不了對我的挑釁或謾駡,而且還認爲自己特別講理。到後來,他在我媽面前摔我的手機,我媽一句話不説,只是叫我不要惹他。

接下去,除了問題伴侶,我還面臨了一個更大的挑戰:兒子兩歲的時候,被診斷出患有自閉症。

老公在得知噩耗之後,竟然面帶微笑跟我説:「既然孩子有問題,你就再也離不開我了,如果你離開我,你們絕對活不下去。」他的語氣,像是在苦中作樂,在失望中尋找希望。但至少,他暗示出了重點:「我之前害怕你離開我,可是現在我放心了,你沒辦法單獨帶著孩子,你需要我,所以你被無形的鏈條鎖住了。」

這條無形的鏈條,事實上,也有我的參與,是我們共同打造的。

首先,從小受過的教育告訴我:「女人是缺少不了男人的」,「失婚的女人會面臨生計問題,生活過得很悲慘,在社會上被人瞧不起,變成一隻破鞋沒有人要,甚至成爲被欺負的對象。」這些情景,不僅是被中華傳統文化大肆宣揚,就包括在維多雨果筆下的「悲慘世界」,也是以被男人遺棄的芳庭母女作爲故事主軸。總之,我擺脫不了傳統觀念的束縛。

再則,即便當下我有工作,我很可能因爲必須照顧兒子而沒辦法繼續工作,沒了工作自然會有生計問題,更何況是在國外。所以我認爲還是需要一個伴侶來支持我。只要經濟過關,即使當奴隸被虐待,都還覺得可以接受 (這句話好像也適用於某強國人的情況)。

長久下來,我進入了「習得無助」的狀態,我認爲,我只要離開他,就絕對活不下去,我為自己設了限。

我的「習得無助」還助長了我必須「自我改進」的想法。我想著,既然我一輩子都必須跟他一起生活,那我就要想辦法改善我們的關係。雖然我改變不了他,那麽就改變我自己。只要我學會隱忍,學會不和他起衝突,我就可以保持一個完整的家庭,符合中華文化中對幸福的定義。

接下去的事實證明,我錯了。

兒子八歲的時候,不記得是什麽原因,他把我痛打了一頓。那是個冬天的週六早上。據説家暴最容易發生在晚上或週末,我的經驗完全證實了這一點。

這一天,我去了警察局。警察告訴我:「你沒有驗傷證明我不能幫你做口供」。因爲是週末,找不到家庭醫生,於是我去了醫院的急診室。等了一上午,我差點受挫而去。最後,照完了好幾張X光片,終於等到了醫生。我在醫生的詢問下哭了起來,眼淚潸潸而下,情緒激動到不能自己。醫生為我開了一張證明,上面寫著:精神狀態嚴重受損,「暫時失去工作能力」三天。拿著這張證明,我終於可以去警察局向他提告,可是最後,我沒有。

回家以後,我把我們的結婚照撕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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