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贖罪劵
IPFS
有人說:捐錢到 612,買份報紙、光顧良心黃店、訂閱公民媒體,是買贖罪劵,讓自我感覺良好,覺得「做咗嘢」便算。
我認同一半。
一次性的捐款無助運動持續,我們都知爭取公義和民主之路漫漫。若因一時的情緒激發,做一次反抗然後不了了之,那確實就像買一次贖罪劵,讓良心好過一點。
但是否在買贖罪劵,不是看當刻做了什麼,而是看往後會繼續堅持做什麼。
身處極權統治下已成事實,平民抗爭的選項愈來愈少,連常識和邏輯也將會被扭曲,做一個正常人已是抗爭。所以,我不會輕看任何一個微小的表態動作。買報紙也好,買股票也罷,那行為是要在可行的範疇告訴政權:不認同。但我們不能只止此一次,而要想辦法把反抗意志融進生活中每個細節,否則便真的淪為自我感覺良好了。
昨晚周庭被捕,不少人震憾難過,我當然也是。其實自幾年前她被政權 DQ、控告、到無奈認罪,再因国安法被捕,每一次,我都嬲到震。
但昨晚得悉這消息後,我打開電視,繼續看完那輯一直想看但沒心情看的電視劇。
我要進化。那不是漠不關心,而是要讓自己進入一個能長期抗戰的狀態。本來怒火熊熊外露,可能也藉此認知自我的存在,但覺得現在更應鍛練堅強的意志,把高熱的火焰壓成精華,蘊含同等的能量卻可收放自如。唯有如此,節奏才不會被打亂,大事才可能有所成。
社交媒體上竟也有不少朋友寫著類似的訊息:「見字離線」、「見字飲水」等。看來,也有不少人跟我有相似的領悟。
或許暴怒的表現也是一種贖罪劵。但現在,我們更應在乎長遠要做什麼。
然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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