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我自己最忠實的讀者
說來可能有點不要臉,但我很愛我自己的文字。
寫過的文字我不會馬上一再閱讀,只是有時候回過頭去,翻到了某個自己用文字替自己留下的片刻,我都會非常受到感動,那種真實、那種幾乎遺忘了的曾經、那種鮮活的情感、那種我曾經活過的證據。
我常常看著自己的文字,笑著、哭著。有好幾個晚上,無意間看到自己從前從前的網誌,於是就這麼窩在一個角落,安坐、重新閱讀,又重新經歷、又重新笑著、哭著。然後深深的感受到自己活著。
活著是一件多麼不容易的事啊!遺忘很不容易、有時卻又太輕易。匆匆的追趕著某一路公車、某一班捷運,追著追著,匆匆的一日就又過了,我都忘記我也曾經洗了滿桌的照片,一晚一晚、一頁一頁的裁切整理,只為了送一份專屬的禮物。
而那些從來不曾遺忘,也許是深藏、也許是淡去的,那種最強烈的苦楚、愛、恨、狂歡、委屈,我看著我自己的文字,腦海中回放著許久不曾播放的舊時光,或哭或笑,然後看完了,擦乾眼淚(無論是屬於悲傷、或是因為笑的太瘋),吐一口氣,被當時自己的真切深深感動。
我自己的文字屬於我、記錄我、也代表我。
我是我自己最忠實的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