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理解的自由
在你的生活中,你感受到最不自由的事情是什麼?這些不自由的源頭是什麼?
生活在墨尔本,但又通过各类社交媒体和平台与国内的社会空间保持联系,“不自由”对于我来说是两个层面的。
在现实的生活层面,最明显的“不自由”就是墨尔本为了对抗新冠疫情采取的措施了,这些措施包括出门必须戴口罩,活动范围不得超过周围五公里,除了买菜、锻炼、看病和工作之外,不能因为其他原因出门,以及对出门时间的限制、交往人数的限制等等。这些限制是切实的,实在的,而且对这些限制的违反不但会受到公权力的制约,比如罚款,还会受到社会上的普通人的指责:这种限制就同时有了法律上的合法性和社会上的道德性。但是,这种对自由的限制所带来的反思是,法律的合法性来自何处?社会上的道德准则又来自何处?为了应对各种危机,法律可以把自己的权力推进到何种程度,而人对这种危机的恐惧,又会带来什么样的“新道德”?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澳洲作为一个传统的自由资本主义国家,也仍然存在“利益”与“自由”之间的张力,而这种张力也许是源自人的不同需求之间的冲突,无法简单地消解。
而在网络层面,或者说在中国的社交媒体平台层面,最明显的不自由自然是对言论的限制。具体到行为上,我会尽量选择不使用微信,即使这样做会给我带来更多的麻烦,为的是避免被监视;我不使用微信钱包,因为不想进行实名认证;我不会在发表言论前进行自我审查,但遇到因为敏感词无法发表的时候,这种被动的审查又成了必须。近年来一个明显的感觉是,这种自由的空间被压缩得越来越小了,越来越多的网站需要关联手机,需要实名认证,人与网络的关系越接近,自己的隐私就暴露得越彻底。正像项飙老师在与陈嘉映老师的访谈中提到的,网络带来的去中心化反而成为了政府更好地控制言论的工具,因为建立这些网络需要核心的“中转站”,在中国也就是各大社交媒体平台,政府控制了这些平台,就能控制很大一部分的言论。这使得政府对言论的监管和控制变得更加有效,给人留下的缝隙和缺口也就越来越小。中国的政府对言论的自由如此在意,也许是因为放开言论自由会使人意识到政府所缺乏的合法性。从这个角度来看,言论自由与中国政府的存续也许是密切相关的,也许也是政府对言论管制的根源所在。
自由對你來說,最重要的意義是什麼?
伊塞亚 伯林 将自由分为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认为前者是能够满足一个人自身潜能的能力和资源,而后者是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但这两种自由都是在社会共同体的语境下的,也就是说,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实现要取决于社会所提供的资源,或者社会所制定的规则。在这个意义上说,这种自由的实现无法完全由自己决定,因而在字面意义上是“不自由”的。
因此,对于我来说,“自由”最重要的意义在于能够“控制自己”。我们常有的感觉是,自己明明知道某件事“应该”是怎样的,但是却无法抗拒身体上的欲望和渴望,比如食欲,比如情绪等等。在这种意义上,被自己的欲望,情绪或冲动驱使或奴役,对于我来说是最深层面的“不自由”,也是我一个近来比较挣扎的课题。
在你的理解中,自由和正義,自由和平等,是什麼關係?
自由不一定带来正义,也不一定带来平等,但自由能够带来反思和对话的可能性,只有通过对话,才能给正义和平等赋予实在的内容,正义才不是“强者的正义”,或者“有话语权者的正义”,而平等也不再是“精英的平等”,或者“自上而下的平等”。正义和平等关涉每一个人,而自由则给了每一个人发出声音的权利。当每个人的声音被听到,当不同的意见被表达,构建一个能够包含所有人的正义和平等才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