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運動的發展軌跡(1):反修例示威和第一發催淚彈
在爭取普選無望、對「一國兩制」的不信任與日俱增的大背景下,由香港政府提出的《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爆一連串的社會運動,但運動的目標很快超越撤回修例草案,演變為反抗政府及警隊、爭取政治制度改革的大規模群眾運動,至今仍未完結。
在這一章,我們從導火線「修訂草案」開始介紹,再整理從2019年2月(保良局提出修例草案)到2020年6月30日(《國安法》刊憲)的運動發展。為方便讀者掌握和理解變遷的軌跡,我們將運動粗略分作三個階段,羅列關鍵的事件,講解運動目標和抗爭策略的變遷。最後,我們透過簡單的問答,回應官方敘事中經常出現的運動指控。
1、第一階段:「反修例」示威和運動訴求的擴展
(2019年3月-6月30日)
大規模和平遊行是這個時期的抗爭主旋律,最初「撤回修例草案」是示威者的唯一訴求。然而,當政府拒絕作出讓步,並暴力鎮壓6月12日的「包圍立法會行動」,激起了更大規模的民間反抗。特首在6月15日宣佈「暫緩」修例,但已無法平息民憤。
1.1 全民動員「反修例」
在政府呈交《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後,在修例草案的諮詢期間,雖然不同界別就此議題發聲,泛民主派政黨和民間團體曾至中聯辦抗議、在政府總部靜坐、數次在立法會大樓外舉行集會及留守,但在社會上引起的關注和迴響有限。
在3月和4月,數萬民市民參與民陣發起的公眾遊行要求「撤回條例修訂草案」,示威者喊出「反送中」、「不撤不散」等口號。事實上,普羅大眾未必仔細鑽研具體的法條,但在過去數年爭取普選無望、對中央政府和「一國兩制」不信任的大背景下,民間的聯署和社區街站令修例草案的討論迅速在社會上發酵,在各階層網絡散播開來。港府處理修例爭議時無視民意的態度更是令民間的不滿逐漸積累,很快觸發社會上更大規模的動員和反抗。
根據眾新聞的整理,由5月中截至 6月9日大遊行前共蒐集到高達300多份、總計超過27萬人參與的聯署。聯署人士從各界別專業人士蔓延至中學校友、各區居民、師奶、大陸新移民、海外團體等。多樣化的聯署令各種背景的市民都能參與,在動員的過程中為往後的運動積累網絡,並促成6月9日過百萬人的大遊行。
因應頻繁的示威行動,示威者開始在社交媒體搭建溝通和行動協調的平台,為往後的行動動員建立基礎。在6月的連續幾個週末,逾百萬名市民上街表達「撤回條例修訂」的訴求。這些示威以大規模和平遊行為主旋律,雖出現零星的佔路、包圍政府建築、突破警方防線的嘗試,大部分的示威者仍認為和平示威表達訴求有望驅使政府讓步,不認為需要以更激進方式衝擊。
1.2 「包圍立法會」:第一發催淚彈
「612事件」是運動的重要轉折點。6月12日,市民號召「包圍立法會」示威以阻擋修例草案的通過。然而,政府拒絕作出讓步,更將示威定性為「暴動」、發射多枚催淚彈和橡膠子彈暴力鎮壓,引起社會輿論的反彈。
6月15日,特首宣佈「暫緩」而非「撤回」修例,沒有回應示威者的其他訴求。當晚,示威者梁凌杰在立法會附近的商場掛起橫幅後墜樓自殺,頓時民怨沸騰。6月16日,民陣發起「譴責鎮壓撤回惡法大遊行」,基於梁的遺願提出「五大訴求」:撤回修例、追究6月12日集會警方開槍責任、撤銷定性6月12日集會為暴動、特首林鄭月娥問責下台、不檢控及釋放示威者。當日共有200萬人上街,黑衣的示威者人潮洶湧地溢出港島的街道,創下香港歷史的紀錄。
在這個時候,港府單是暫緩修例已無法平息民憤,示威者繼續上街。根據6月下旬的民調,幾乎所有受訪示威者[1]表示希望運動繼續。示威者就逐漸成形的「五大訴求」佔領道路、和平包圍禮賓府、警察總部和律政司,隨著政府拒絕作出讓步的態度,激進的抗爭手法逐漸在示威者間凝聚更多的支持。
註:
[1] 根據6月21日的民調,只有2.2%的示威者希望「暫停運動,讓社會恢復元氣」;根據6月26日的民調,只有1.4%的示威者希望「暫停運動,讓社會恢復元氣」。
《香港究竟發生了什麼》是一個關於香港的寫作計劃,也是場記憶與遺忘的鬥爭。我們從2021年的6月9日開始每晚連載,梳理香港社會運動的歷史脈絡,以及從2019年春天至2021年,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所引爆的民主運動的發展軌跡。希望這個書寫的嘗試,能在阻隔交流的石壁高牆上鑿出一個洞,帶來對話的可能,也煉成連結和反抗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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