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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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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只是 #以惡報惡 嗎?

端木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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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 of Hippo - 唔好同另一個奧古斯丁 Augustine of Canterbury 混淆:有人就係因為唔識後者,才會講出聖公會是由 Henry VIII 創立的無知話) 以降,基督教的神學傳統就有所謂的 Just War theory,不但討論什麼時候才能(公義地)開戰,也討論可以怎樣(公義地)打仗 。

(原刊於 端木皚 Facebook

說這話的人,應該對基督教的神學傳統和國際人道法(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沒有什麼認識 。

自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 of Hippo - 唔好同另一個奧古斯丁 Augustine of Canterbury 混淆:有人就係因為唔識後者,才會講出聖公會是由 Henry VIII 創立的無知話) 以降,基督教的神學傳統就有所謂的 Just War theory,不但討論什麼時候才能(公義地)開戰,也討論可以怎樣(公義地)打仗 。

當然自他以後不同的神學家/傳統就會有略為不同的 Just War theory(所以可能更準確稱這些理論為 Just War theories),但不論其中的 nuance 為何,這些理論都會就戰爭的公義性作討論 。對基督教的神學傳統來說,戰爭從來不是「以惡報惡」,「佢做初一我做十五」 ,「佢恐襲我我就殺返佢啲平民補數」 。

(當然,以我所知 - 如有人知得更詳細可以補充 - 自中世紀以來就有完全反對戰爭的神學傳統,認為「沒有戰爭是公義的」,這個 pacifist 的傳統,在 Anabaptist 以至某些 post-liberal 的神學傳統(如 Hauerwas 和 Yoder)仍然是主軸 。他們當然更不會認為戰爭就是「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了)

這個神學傳統在中世紀末段/改教運動初期由荷蘭法學家 Hugo Grotius 發揚光大,並開始進入法律語言和成為今天的國際人道法的基礎:不但包括如 Geneva Conventions 和 Rome Statute 等的國際條約,也見諸所謂的 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這些也是當年二戰後的紐倫堡審訊,以至後來兩個特別國際法庭 - 關於前南斯拉夫內戰 的 ICTY 和盧旺達屠殺 的ICTR,和今日的常設國際刑事法庭 ICC - 的審判根據 。

這些法律同樣區分戰爭外的行為 jus ad bellum,和戰爭內的行為 jus in bello 。其中最主要的,當然就是關於平民、歷史遺跡、人道救援組織、戰俘等的處理和要求 。

戰爭本就殘酷,但倡議以惡報惡地打仗,則令更多人的血被流 。向來只顧自己而不顧人死活者或者毫不在意,但我希望你會同意,戰爭規範,其實仍然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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