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煙的權利】
吸煙的權利
走在街頭各公共地方看到到禁止吸煙的標誌,但是亦常常見到吸煙人士在標誌下吸煙。在天橋,巴士站,的士站,公園門口或公園內,等等都隨時看到抽煙的人。這個現象就可能是他們根本不當“禁止吸煙”是一回事,又或者他們不知道他們站立的地方是禁止吸煙。
不談某些人士支持吸煙的觀點,我們綜觀世界各地的禁止吸煙法例和範圍,我們澳門禁止吸煙和附有括免的條例也許顯得落後。走在日本各大小城市的街頭你腳下就看到禁止吸煙的標示說明在城市街道上不能吸煙。日本全國有60個以上的城市市內設有禁止吸煙。真的是在街道上不能吸煙,如果你在街上吸煙就會影響到路過和附近的人。在亞洲的新加坡烏節路就不能抽煙 日本抽煙者只能在指定地點抽煙。在歐洲多個地方也有類似的法例,愛爾蘭和蘇格蘭也全面禁止在公眾地方吸煙,就算不是城市內完全不准吸煙,在大廈一定的距離,出入口或窗戶外,也不能吸煙的。美國已經將禁煙擴展至全部區域戶外範圍全面禁煙,市民只能在家及自己的私人地方吸煙,有些公司則拒聘吸煙者,有些社區也規定私人領域同樣禁煙。小城很多地方如那些歷史旅遊觀光的點,酒店外圍,人流多的街道也許應該要禁止吸煙。澳門有些地方狹隘或長時期人流多如果能夠禁止吸煙的話就能讓對本地人或遊客有個空氣清新的環境。過去有人話餐廳不容許吸煙會影響生意,不過可以不吸煙但不可不吃飯,不能吸煙就可能另吸煙者快些吃完讓餐檯給下一個客人。在噴水池拍照的遊人也許不想在拍照時候同時吸入二手煙。不讓你街上吸煙你還是要路過你想要路過的地方。
每個人都有他的吸煙權利不應被剝削,不過每個人同時擁有有呼吸清新空氣的人權。當你正常呼吸不會影響你附近左右的人,但吸煙者就會影響附近行過路過的人。自由是要在不影響他人才是自由。你在他前面吸煙讓他吸也許他要在你前面吐痰才打平。也許我們要認真執法和再加強教育和宣傳才可以達到有效的控煙。我們不應以我們這小地方有什麼特別情況來作藉口。議事亭前地到大三巴的行人區應該禁止吸煙。
AY 20160101